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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机构推荐筛选方案》于近日印发,旨在充分调动和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有序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详情如下:
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机构推荐筛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闽环保土〔2018〕3号)和《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18〕5号)相关要求,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有序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现将《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机构推荐筛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组织筛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经初步审核后将推荐专业机构名单等相关材料行文上报省环保厅(省级详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以及省内高校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筛选推荐时间截止2018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 林(省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1-88367161,88367050(传真),
电子邮箱:tc@fjepb.gov.cn。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
专业机构推荐筛选方案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福建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闽环保土〔2018〕3号)和《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18〕5号)中关于专业调查机构的相关要求,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有序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机构的类别和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任务需求,从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评估)的专业机构可分为信息采集筛查和现场采样两类。
(一)信息采集筛查专业机构的工作任务
信息采集筛查类专业机构主要承担基础信息调查、地块风险初步筛查、采样方案制定等工作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基本信息调查阶段。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详查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做好基础信息调查人员准备和技术准备,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不同阶段的工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调查核实企业地块基本信息和地块污染特征、周边敏感受体等相关信息,通过手持终端上传到国家详查数据库。
2.地块风险初步筛查阶段。按照《在产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详查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基于已填报完成地块信息调查表,利用国家开发的风险筛查与风险分级系统,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风险筛查。根据技术规定要求,划分高度、中度、低度关注地块,并结合本辖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实际,筛选确定需进行采样调查的地块名单。
3.采样方案制定阶段。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详查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对曾经开展过基础信息调查且列入初步采样调查地块名单的企业用地,制定有针对性的采样方案,对采样点进行现场核实,并组织专家对采样方案进行论证。
(二)现场采样专业机构的工作任务
根据地块采样方案,现场专业采样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详查技术组的要求配备专业的样品采集、流转和保存队伍,并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技术和质控要求,进行样品的采集、制备和流转,填写并保存相应记录。
二、专业调查机构基本能力要求
专业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和保密义务。
(一)信息采集筛查专业机构
此次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量大且涉及到企业地理坐标、原辅料、土壤环境质量等涉密内容,各地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依托环境、国土等部门所属机构技术力量,以及熟悉本省(区、市)重点行业企业特点、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或从事土壤、环境等科学研究的专业机构承担此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污染调查工作。基础信息专业调查承担单位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福建省内登记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设计、监测、咨询、地质勘查、勘探等的企事业单位。
2.在福建省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具备或承诺配备信息采集筛查所需基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GPS定位仪、详查手持终端、数码影像设备等),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
4.熟悉我省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排放特点,在我省承担过环境影响评价或清洁生产项目、参加过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等。
5.具有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6.具备独立开展项目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承担法律责任、遵守保密规定要求。
(二)现场采样专业机构
参加我省农用地详查的采样机构直接列入推荐名录,新增补采样机构按程序进入采样机构推荐名录。采样任务承担单位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福建省内有固定经营场所,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监测等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地球化学勘查或水文地质勘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的污染地块调查工作经验;现场钻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钻探上岗资格证书,负责现场钻探工作。一般现场钻探人员应具有水文地质钻探经验,负责现场土孔钻探和地下水采样井建设;样品采集人员应具有环境、土壤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采样流程,掌握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设备的操作方法;样品管理员应熟悉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保存、流转的技术要求。参与采样的工作人员应参加相应的技术培训。
3.具备或承诺配备现场采样所需基本工具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光电离(PID)检测器、便携式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XRF)、手工采样设备、GPS定位仪、详查手持终端、数码影像设备等),制定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三、推荐筛选基本流程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设区市辖区内的专业机构自愿向所在设区市的环保局提出预申请,各设区市环保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条件严格把关,择优筛选专业机构并按能力水平进行排序,正式行文报省环保厅。对近两年因数据造假、失信、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通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专业机构不予受理。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的直属单位以及省内高校可直接向省环保厅提出申请。
省环保厅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经公开公示后形成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专业机构推荐名录。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调查机构申报表
附件1
申报材料清单
1.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专业调查机构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职称证书和通过专业培训考核的证明材料等;
4.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如工作场所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如属于租赁房产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其它可以证明从业单位能力、资质、业绩、信誉等的证明材料。
6.近两年未因数据造假、失信、违法违规等行为受到通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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