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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标准:判断PPP是否合规 附13个典型案例

2018-05-29 09:49来源:金融监管研究院关键词:PPPPPP项目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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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合规手续的规范性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大多数PPP项目均涉及到项目建设,如BOT、BOO、ROT等模式,既然涉及到项目建设,就要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具备项目建设合规手续,如可研、环评、土地等合规手续。

同时,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应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和评估手续。

政策依据

◆ 国办发[2015]4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

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过程中,应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价值,防止公共资产流失和贱卖。

◆ 财金函[2016]47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

项目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新建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立项等项目前期工作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 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的;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的,不得入库。

◆ 财金[2018]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

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规划立项、土地管理、国有资产审批等前期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不得突破10%红线新上项目,不得出现“先上车、后补票”问题。

(二)判断标准

PPP项目的建设手续(可研、环评、土地等项目合规性审批手续),必须按照财金函[2016]47号文《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满足合规性完备性要求。

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应按照财办金[2017]92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

(三)典型案例

1、根据甘财经一[2018]34号披露的信息:嘉峪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市区迁建项目,属于医疗卫生行业,总投资5.9亿元,合作期限12年,运作模式为“TOT+BOT”,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甘肃省财政厅对照财办金[2017]92号文件规定审核结果为:

完成立项审批,规范开展“两个论证”,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建立了按效付费机制,符合规范性要求。但TOT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

评审意见为:退出管理库,调至储备清单。


2、嘉峪关市中医院PPP项目、武威市古浪县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审核结果为:

完成立项审批,规范开展“两个论证”,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实施方案获得批复,建立了按效付费机制,符合规范性要求。但TOT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

评审意见为:退出管理库,调至储备清单。


3、本次因财金54号文双退(退出示范库并退出项目库)的30个财政部示范项目之一,地处新疆自治区的喀什5A级景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作为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项目投资总额1.08亿元,列为市政工程项目。

退库的原因为“项目涉及环境问题,停止推进”,属于典型的PPP项目建设手续(可研、环评、土地等项目合规性审批手续)不完备问题。

六、采购程序的规范性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PPP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五大操作环节,涉及的规范性要求较多,这一块也是PPP项目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应严格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相关流程。相关的规定主要有:

1、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对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

2、财金函[2016]47号《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进入采购阶段或执行阶段的项目,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的不再列为备选项目。

3、政府采购法。

(二)判断标准

当前,很多政府为了支持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转型,采购方式大多直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非竞争性采购方式,其实是不符合政策规范要求的。不同采购方式适用于不同采购条件,不能简单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购的环节和条件较为复杂,应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采购法》等政策规定。

不同采购方式适用条件

(三)典型案例

某中部地级市政府为支持所属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城市水务行业运营商,运营管理该地区所有的自来水及污水处理项目(计划打造类似于重庆水务集团水务上市目的),同时通过存量资产转为PPP模式为地方政府融得一笔资金,计划将现有自来水项目采取PPP模式交由该融资平台运营管理。

在社会资本采购中,地方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选定该融资平台公司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经营期限30年,合同金额20亿元。在受邀做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时了解到该信息后,经多方协调后政府认识到相关合规性问题,最后放弃PPP模式,直接将该自来水股权划转至该融资平台公司。

不合规的类型还包括:

立项还未完成,为了赶工期,在没有立项批复手续的情况下,直接跳过立项程序进入采购程序;

两评一案即使未通过审核即进入采购程序;

错误适用非竞争性采购方式等。

原标题:12大标准:判断PPP是否合规【+16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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