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甘肃嘉峪关市印发《嘉峪关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嘉峪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不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统筹协调、深化部门协作,加强执法监管、严格目标考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紧盯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值和优良天数比例一套目标,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扎实推进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生活面源等大气污染重点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905—2012),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9%以上。
(二)主要污染物浓度控制目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小于等于8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小于等于3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燃煤污染综合整治
1.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7-2021年)》出台后,抓紧研究制定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进一步扩大集中供暖覆盖范围,减少民用散煤使用量,基本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积极推进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对于城乡结合部、乡镇等集中供暖暂无法覆盖的区域,开展城乡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炉摸底调查,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洁净煤)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取暖小火炉、土炕清洁能源改造工程。2018年10月底前,要完成1500余户城乡居民取暖小火炉、土炕的清洁供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镜铁区、雄关区、长城区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2.全面完成辖区内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做好燃煤锅炉(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清查,按用途规模、排放现状、使用登记证等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在城市大型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的燃煤锅炉应予以拆并;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应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在城市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区域的燃煤锅炉,对于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醇基燃料等清洁能源;对于小、散、远等偏远乡镇地区,由于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或达标治理的燃煤锅炉,可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2018年10月底前,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或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辖区内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确保辖区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含工业锅炉)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镜铁区、雄关区、长城区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煤炭市场监管。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确保全市所有煤炭落地经营企业均在煤炭集中区经营。持续查处取缔禁储区内的储煤场,建立长效保障机制,杜绝非法经营、违规建设储煤场行为。加强对煤炭交易中心的管理,建立煤炭经营企业的备案体制,不断完善煤炭经营台账管理。为进入城市集中区二级网点及用煤单位的车辆核发通行证。督促煤炭集中区加快后续项目建设,加快煤炭交易市场及城市二级配送网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
4.加强民用散煤治理。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加大民用散煤煤质管控力度,大力开展洁净型煤宣传、推广,严格控制劣质煤生产、销售、使用,在2018年10月底前建成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优质洁净煤集中配送体系,实现全市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加强对民用散煤配送企业的监管,建立清晰的民用散煤配送台账,对纳入民用散煤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杜绝煤炭配送企业向餐饮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业主销售煤炭。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长城区、雄关区、镜铁区、市综合执法局
5.加大煤质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商品煤民用散煤》(GB34169-2017)和《商品煤民用型煤》(GB34170-2017)标准,强化辖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煤炭质量抽检,建立煤炭质量抽检管理台账,做好采样、化验、煤质分析结果的相关工作记录,对违法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煤炭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行为依法查处。重点用煤单位使用煤炭煤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形成完整的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工作联动机制,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在跨市交界等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设置卡口,严查煤炭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6.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依据我市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市综合执法局
(二)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
7.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污染物减量替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8.限制“两高”行业项目建设。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和节能审查制度,建立能评环评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9.切实化解过剩产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成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并向社会公告,严防“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10.清理整顿违法违规项目。认真清理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立即叫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11.开展酒钢集团公司本部大气污染排放源全面达标排放治理改造。针对酒钢集团公司本部各生产系统的无组织、有组织排放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对长期超标排放的,要制定达标排放治理改造计划,并于2018年底前完成。对不能按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该停产整治的一律停产整治,该关停的一律关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酒钢集团公司
12.按期完成年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按照《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甘环发〔2016〕58号)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新3#机组和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责任单位:酒钢集团公司
13.持续推进煤场、渣场、料场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市煤场、渣场、料场整治工作。2018年底前,所有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防尘设施。开展煤场、渣场、料场抑尘设施建设和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对未按要求落实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待整治完成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一律依法高限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
14.完善重点行业环境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铸造、碳素、有色冶炼、陶瓷和有固定排气筒的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严肃查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污染物偷排、偷放,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加快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发挥减排效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5.继续做好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在线监测系统每年至少校准检测1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6.持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参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要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行“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确保辖区内所有“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三)推行清洁生产调整能源结构
17.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开展全市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采取技术改进和设施改造,切实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年内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18.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落实省政府循环经济重点工作,继续开展嘉峪关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确保如期完成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19.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消费比例,进一步扩大嘉峪关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天然气供应面积,切实提高乡镇居民天然气入户率,持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20.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和供热计量。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方案,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经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采用试点推广的方式逐步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责任单位:建设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威海市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文登区168MW燃煤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脱硫脱硝系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市文登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招标范
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成都市起草了《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本文件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测,标准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现有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已由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辽宁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公示。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印发《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遵循统一领导、强化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绩效分级、差异管控,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建立健全高效协调有序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机制,减缓空气污染程度。杨浦区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帮扶组检查发现,全省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2024年雷霆行动第一批存在问题涉气污染源曝光名单通报如下。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47-2460SCCZUE82),详情如下:一、招标条件本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75t锅炉超低排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747-2460SCCZUE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
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意见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和江苏省大气办印发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报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工作有序开展,89家全能水泥生产企业、109条熟料生产线参与错峰生产,平均停窑天数超168天,总体完成140天的错峰生产任务。关于2023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提高轻微污染天气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协同推进降碳、减污、
为加快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助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3月1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参会。会上,省环科院介绍了钢铁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公示重点注意事项,生态环境厅通报了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的通告,禁燃区划定范围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开发区全域;襄州区、东津新区禁燃区域为北至福银高速、西至二广高速、南至南外环、东至东外环围合范围内的区域;伙牌、双沟、古驿镇等集镇规划区与工业集聚区、襄州经济开发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预警启动标准,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制定《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现将该预案报送审批前进行公告,征求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提出以沈阳等9市和沈抚示范区为重点城市,以20个大气重污染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
为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6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形成《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黑龙江省重污染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蚌埠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行动方案》分为空气质量提升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两部分。其中,省下达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23年力争达到39微克/立方米,2024年力争达到37微克/立
近日,山西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印发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建立健全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区域应急联动,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该预案适用于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太原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
3月27日,敦煌市沙州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50兆瓦光伏发电配套储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22.5MW/90MWh)启动招标。项目概算7960.66万元,折合单价0.88元/Wh。本项目为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规划建设22.5MW/90MWh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全部采用液冷户外集装箱布置,通
近日,甘肃民勤县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扩建330千伏主变一次并网成功。其中由中国电气装备所属山东电工电气电工时代提供的储能电站60兆瓦/240兆瓦直流侧电池舱配套设备,均顺利通过试验且全容量并网成功。甘肃民勤县独立共享储能项目是甘肃首个构网型储能电站,可有效提高电网供电质量与新能源消纳能力。分
3月24日,甘肃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中指出,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了2.73GW,其中风电项目规模达到了2.5GW,光伏项目规模为230MW。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公告还称,区域标段竞配后,未按规定时限开工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公司甘州平山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电站租赁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中标候选人第1名:甘肃省新欣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319.7475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甘肃陇安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939.732080万元;中标候选人第3
3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根据公告,竞配新能源项目总规模为2.73GW。其中涉及9个风电项目,容量为2.5GW;1个光伏项目,容量为230MW。竞争配置项目包括企业的整体实力、设备先进性、前期工作深度、申报电价、储能配置、社会经济贡献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按
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持续推动风电基地建设,建设酒泉地区特大型风电基地,拓展金(昌)张(掖)武(威)风电基地规模,扩大白银市、定西市、庆阳市等地区风电装机规模。扩大光伏基地建设规模,优先在沙漠、戈
3月22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中达辉50MW光伏项目开工仪式举行。中达辉50MW光伏项目总投资约3.12亿元,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建设、升压站、配套储能、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本期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中达辉50MW光伏项目隶属于白银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项目,选址位于平川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项目要求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4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此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新能源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宁夏百川电力消息,3月26日,宁夏百川电力嘉峪关市150MW/600MWh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开工。该项目作为2024年甘肃省列重大项目,总投资高达8亿元,位于嘉西光伏产业园,占地约60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公司注册、用地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3月26日,2024年嘉峪关市新能源产业项目及送出工程集中开工仪式举行,本次集中开工项目5个、总投资53亿元,其中包括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工程。此外,开工项目还包括包括嘉唐国综新能源、远鹏新能源300兆瓦光伏发电,国综综合能源330千伏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陇鹏光伏科技5GW光伏组件智慧工厂,宁夏百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开展电力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能源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规定,交流研讨持续优化日常审核工作流程,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