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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06-20 08: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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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广西南宁环保局发布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以下是全文:

2018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市环境保护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以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为核心和总目标,聚焦空气、水体、土壤、噪声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位居全区前列。其中,截至5月31日,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AQI优良率)为88.7%,空气质量优良率排名全区第三;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平均浓度排名全区第三;PM10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6.7%,平均浓度排名全区第四。水环境质量方面,按均值评价南宁市境内监测的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三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邕江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2018年1—5月,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为统筹谋划好全年工作,根据《2018年广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结合南宁市实际,市环境保护局于今年3月制定印发《2018年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并狠抓落实。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综合施策,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

2018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以及自治区环保厅和南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91.5%,PM10和PM2.5分别不超过61、3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要求,以落实“城市扬尘治理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发力,推进城市大气环境治理。5月15日,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的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先进经验获在全区推广。

一是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制定《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监管、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深化机动车尾气防治、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及预警体系等各方面入手,统筹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扬尘整治。继续抓好建设工地、消纳场、城市道路、堆场、采石场和园林绿化用地六大扬尘污染源头治理,推进科技控尘,加快推进扬尘治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今年1月,成立了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建立完善了可视、可控、可追溯的扬尘综合监管平台,截至5月底,系统已接入搅拌站23个,消纳场23个,采石场13个,工地198个,联合执法卡点9个以及主要运输道路监控视频资源,实现了对建筑材料、渣土等全程监控;开展了64次打击散装物料运输车、泥头车、水泥罐装车等各类城市建筑工程运输车辆,各种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9611人次,检查散装物料运输车辆108057辆次,处罚违法散装物料运输车15001辆,罚款约894万元,暂扣涉嫌违法的散装物料运输车1552辆,教育放行95382人。

三是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对火电、水泥、制浆造纸、制糖、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设备作用,对全市43家涉气企业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严格监控、深入分析和科学预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组织对《2015—2017年南宁市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整治资金补贴方案》进行审核,准备对符合条件的锅炉进行补助,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改造。

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立法,完成了《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的编写及人大二审论证和审议,计划2018年7月在人大组织下开展《条例(送审稿)》的三审审议。加强道路执法监管,狠抓重型车辆尾气污染整治,截至5月底,共对13888辆重型柴油车尾气进行了定期年检检测,其中1812辆尾气超标车经过维修后达标排放,检查道路路面及停车场站内重型柴油客货车180辆次,整改处理冒黑烟车辆24辆次。

五是强化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制定2018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春节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严格24小时监测,实时关注环境空气质量,及时发布预警,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采取相应措施降尘。积极与市公安局对接,督促出台相关公告,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自2013年国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整个春节期间首次未出现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

六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考评。2018年实行“PM10+PM2.5”目标双控,增设空气质量优良率目标任务,将PM10和PM2.5控制目标细化到月度,以月保季,以季保半年,半年保全年,强化过程管控,以确保完成今年年度控制目标。将武鸣区及各县的大气治理纳入常态化考评,加强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评,提高“五县一区”大气污染防控水平,促进市区和县区空气质量同步稳定上升。对各县、城区、开发区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强化各县区、城区、开发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

七是着力推进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建设工作。将自动监测延伸至市区建成区内各街道(乡镇),做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监测点。目前已完成监测点位选址踏勘,并制定网格化监测建设实施方案,准备开展招投标工作。

八是着手组织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和深化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目前已与负责编制的科研机构对接,科研机构团队准备进驻南宁市开展相关工作。

(二)多措并举,水环境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以来,南宁市坚持以“治水、建城、为民”为工作主线,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核心,坚持以河长制为有力抓手,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抓好统筹部署。今年年初,市委王小东书记、市政府周红波市长对南宁市流域水质情况专门作出批示,市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专题推进会,印发《2018年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此外,今年以来,南宁市还相继制定了《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南宁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南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计划、方案,形成复合型水污染防控工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抓手。根据2017年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其配套制度,今年以来,市领导多次组织巡河,市环保委办会同市河长办督导河段整治工作。针对武鸣河流域水质存在问题,武鸣河市级河长刘为民副市长签署2018年第1号河长令,要求隆安县及武鸣区总河长、河长组织开展武鸣河流域整治,清理整治武鸣河沿岸水产网箱和畜禽养殖污染。组织制定了2018年河长制涉及的河流水质监测方案以及开展中远期监测站点规划研究,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率先在全区开发河长制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试行“互联网+河长制”治水新方式,确保河流水质状况得到全面、及时、准确反映。

三是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1月至3月底,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发现南宁市县级及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24个,出动100余人次,制作巡查记录30份,共发现环境问题80个。针对问题,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提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矢量信息校核工作。2018年5月,根据《南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对我市2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同时做好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迎检工作,对于督查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4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治23个,其余1个问题的整治正在抓紧推进中。

四是开展流域综合整治,力保境内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4月,市委王小东书记、市政府周红波市长对我市流域水质情况专门作出批示,市政府朱会东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邀请自治区环保、水利专家对我市流域存在问题进行研判,对全流域进行整治。4月以来,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利局多次召开南宁市流域水质分析会,进一步分析流域水质变化情况。市环保局韦好鹏局长赴崇左与崇左市、百色市召开左江和右江流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座谈会,签署《加强左江和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合作备忘录》,建立流域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机制。从4月起,每月发布水质分析预警预报,提醒各相关县(区)做好流域污染源防控工作。截至6月13日,全市流域整治对沿岸畜禽养殖场(户)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行政处罚文书4份,《责令停止建设(生产)决定书》44份,清理沿岸畜禽养殖点4个,责令7家养猪场完善粪污利用设施。截堵整治入河直排口14个,关停7家非法采砂场并拆除临江卸砂设备,全市境内流域共计清拆2310个养鱼网箱。4月至今,市环保局平均每周开展一次巡河检查,针对黑臭水体整治、流域畜禽、网箱清理、污水直排口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问题,共下达涉水工作督办函12份,下达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追责通知4份。经全力整治,6月份南宁市流域环境有极大改观,水质优良率由5月的0%上升至75%,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呈不断好转趋势。

五是全力截堵污水直排口,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按照《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效巩固提升及整改工作方案》,对南宁市已基本消除黑臭的38个河段99.4公里水体进行全面巩固提升。对市区内六个城区两个开发区开展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巡查督查,共出动245人次,对南宁市建成区38段黑臭水体河段及周边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沿江督查巡查,排查了沿江沿岸工业污染源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33家,对存在环境问题或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督促开展整改,对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今年2—4月,对38个黑臭水体治理河段每周实行水质监测,并召开水质通报会,指导治理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扎实做好国家生态环境部及住建部对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迎检工作,派员组成现场陪检组陪同执法组对南宁市38个河段及沿江2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共出动70人次,发现7个环境问题。其中,下发了2份督办函或整改文件,截至目前发现问题的企业均基本整改完毕。

六是加快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确保邕江饮用水水源安全。截至目前,拟上移取水口位置已确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与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2018年5月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文军召开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单位严格抓好既定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底前实现建成通水。

(三)严格防控,市区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根据《南宁市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8〕156号)等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制定值班巡查检查计划,在高考中考等重要时段开展噪声扰民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突出环境噪声问题,同时在查处疑难案件上加强与市“大行动”办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对建筑施工噪声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打击违法施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创新噪声整治工作方式,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切入点,率先在全区启动对建设单位的噪声监管措施。2018年5月对广西怡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科澳门园”(又名:东盟一号—澳门园)项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开出首张30万元的噪声污染罚单,摸索建立建筑施工噪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监管模式,逐步将南宁市噪声改善攻坚年工作引向深入。2018年1月至5月,南宁市共处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3251件次,较上年相比下降了28%,投诉处理率为100%,结案率为95%,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动850多人次,检查工地200多个,立案处罚违法施工单位45件次,罚款55万元。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市公安局以保障中、高期间环境质量为契机,在全市积极开展社会噪声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四)加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

一是聚焦辖区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2017年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回头看”和2018年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排查专项执法行动,1—5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600多人次,完成1430家次企业的随机检查任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查19次。二是持续巩固深化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巩固和“回头看”以及“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截至5月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南宁市的五大类8个问题中,有7个已经销号,余下1个也已按照要求向自治区报送了相关材料;完成36个“专业查污”发现问题整改,占全部应整改任务数的61.02%,超额完成自治区要求的整改任务,其他问题整改也均在按计划开展。三是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监管执法新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截至5月底,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案件125件,处罚金额约380万元。在查处的案件中适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52件,其中限产停产3件、查封扣押46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1件。四是组织对《南宁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一般固废环境管理,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及全市17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培训。五是印发实施了南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总体方案,成立了污染源普查机构,全面铺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六是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制定印发《南宁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召开了上半年联席会议。制定印发《南宁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2018年全市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对全市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排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今年前五个月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五)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先期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办),并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报告任务和市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开展创建各项基础工作。二是制定并提请印发《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委〔2018〕115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8〕43号),扎实开展、有序推动创建各项工作。三是组织完成《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编制并完成征求意见,通过专家评审。四是邀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专家对涉及创建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培训指导。五是按照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申报评选要求于6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布置会,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

(六)精心谋划,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筹备进展顺利

一是制定并提请印发《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委〔2018〕92号),成立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筹备工作机制并初步明确了筹备工作任务分工。二是精心谋划做好论坛年会设计,起草制定了《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工作总体方案(草案)》《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召开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座谈会。三是制定并提请印发《关于做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和提升打造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91号),部署做好论坛年会现场参观点的建设和提升打造。四是主动加强与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的工作对接、沟通,就《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总体方案(草案)》达成了初步共识,初步明确了会议举办的具体事项。

(七)严密部署,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迎检工作

一是提早动员部署,提前进入实战。截止目前,市级层面已组织召开了9次迎接中央督察“回头看”工作专题会议。各县区、开发区也提前召开了各自的动员布置会。二是充实完善方案材料,细化工作要求。6月8日我市即印发了《南宁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对迎检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了充实完善,重点增加了县长、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压实县、区、开发区环境保护责任。三是全面排查整改,掌握工作主动。5月2日,我市组织开展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并梳理问题清单印发全市,要求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到位。5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8500余人次,检查污染源800余个,完成环境问题整治280个,正在推进问题整治85个,签约清拆养鱼网箱3558个(已清拆2310个),清拆畜禽养殖场51个,整改污水直排口210个,拆除自然保护区违规建筑9处。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压实属地责任。5月28日—6月1日,共发出提醒函、督办函21份、问责通知书5份,进一步压实了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五是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6月8日至11日,共在自治区、南宁市属主要媒体及市政府网站,刊登刊播有关环保工作新闻报道43篇,做到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版面。

(八)查治并举,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深化

一是初步摸清南宁市涉重金属企业基本状况,确定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基础数据。二是组织编制《南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三是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及转移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四是依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举报高新区内非法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曝光,倒逼危险废物市场规范升级。五是拓展固体废物规范治理新领域,农业部门开展了废弃农资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点工作,城管部门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和有害垃圾处置管理。

(九)改革创新,环保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推进南宁市2018年为民办实事《南宁市环保信息发布系统(一期)》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及政府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进入政府招标程序。二是完善了机动车年审安检和环检数据信息系统和车辆年审的安环检一站式业务系统和机动车排气监控信息数据短空升级。三是加快建设机动车南宁市机动车“冒黑烟”及尾气超标排放实时监控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全部硬件设备建设及网络调试。四是推进自动监测网络扩展,完成了叮当、六景两个断面和2个新增国家级(预备)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平畲国控水质自动站目前已完成水质自动站仪器设备安装验收工作。五是推进乡镇(街道)“四所合一”机构环保能力建设,将各县(城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环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列入2018年度南宁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制进行考评,5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四所合一”业务培训。六是稳步推进南宁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主体建筑已封顶。七是组织编制的《南宁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5年)》已通过专家论证。八是完成了《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征求意见稿)编制。

(十)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印发并全面实施《南宁市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启动2018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102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指导县区积极开展生态村创建,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组织实施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南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邕江和大王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屯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十一)强化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紧紧围绕2018年南宁市环保中心工作,加大环境宣传力度,为我市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5月31日,中央、自治区、南宁市主流报纸上共刊登南宁市环保宣传文章348篇,其中,半版以上篇幅的环保宣传文章达122篇,刊登在头版的环保宣传文章达61篇。在“南宁环保”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环保微信文章356篇、在“南宁环保”头条号上发布图文234篇。组织开展媒体集中采访活动5次,举办媒体通气会1次,新闻发布会1期。6月5日环境日,联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广西2018年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暨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并联合南宁晚报ZAKER南宁进行了现场直播,共有6万多人参与直播活动,激发了市民参与环保的热情,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十二)狠抓作风,持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18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坚持把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二是制定了2018年度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三是组织筹建党员教育活动室,进一步推进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四是积极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先后组织观看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厉害了,我的国!》爱国主义教育片和《南化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载华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等。五是组织开展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迎检工作和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面临巨大压力。尽管1—5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位于全区前列,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且受秋冬季气象条件影响,年末大气污染防控形势愈加严峻,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压力巨大。二是邕江水质保持压力大。老口水利枢纽蓄水以来,邕江溶解氧指标呈现下降趋势,对下游水质产生负面影响。三是已治理的黑臭水体易反弹。由于全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尚未完善,建成区内外治污统筹协调不足,易造成已完成治理河段水体反弹,彻底解决黑臭问题任重道远。四是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基础仍相对较为薄弱,农村环保仍是全市环保工作的最大短板,构建农村环保体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五是西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确界尚未获自治区政府批准,制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进度。六是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基础薄弱,开发区乡镇、街道办“四所合一”基本未配备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专职人员、环保协管员等,无法真正开展网格化、精细化环境监管。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环境保护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推进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度实施计划,继续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源监管,深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二是根据各城区、开发区年度及月度控制目标,按“以月保季、以季保半年、半年保全年”的工作思路,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强化过程管控。三是加快推进落实城区大气网格化监测,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到街道(乡镇)一级,实行一级考核一级的阶梯式考核新模式,同时实行首末位奖惩制度加以保障,层层考核,压实责任。四是开展重点区域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交通拥堵、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治理,以及全市重型车辆排气污染治理攻坚战。五是开展第二阶段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编制南宁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深入分析研究大气污染来源及成因,尤其是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的影响,提出科学有效的防控对策,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

(二)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加快网箱养殖清理。印发全市流域网箱养殖清理整治方案,优先对邕江上游左江(江南、西乡塘)、右江(隆安、西乡塘)网箱养殖进行清理。二是全面做好流域截污。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市区雨污管网改造,加快邕江污水直排口整治,巩固和提高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三是加快邕江取水口上移工程建设,力争工程2018年底前如期建成运营。四是加快邕江两岸整治工程建设,尽快完成邕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和标志牌升级改造。五是抓好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充分运用崇左、南宁、百色三市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机制,及时与上游地市沟通来水水质问题,加强对入境断面的水质管控。六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及流域沿岸排水大户企业监管,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三)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全力创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承办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一是全力以赴抓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厅有关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申报工作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切实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申报评选资料的整理汇编和上报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0)》。制定并提请印发实施《南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18年行动计划》。二是全力办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提请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宁)年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并按方案牵头组织做好年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同时做好年会生态文明示范点建设和提升工作,努力办出一届极具特色、成效显著的生态文明交流盛会。

(四)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

按照《南宁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搞好协调,上下联动,全力组织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各项迎检工作,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及时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整改,边督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积极宣传和报道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整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

(五)全力推进环境监管

一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环境执法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城区、开发区和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环境管理责任。二是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督查巡查工作,密切跟踪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按期完成整治。三是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四是狠抓氮磷排放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督促辖区环保部门采取下达限期安装监察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推进辖区企业加快氮磷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

原标题: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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