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综合报道正文

案例分析 | 厦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中如何落实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政策?

2018-06-20 09:35来源:给水排水作者:谢胜等关键词: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厦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措施是落实雨水管理的重要保障举措。地块开发项目,具有建设范围大、易于考评实施效果等特点,成为海绵城市建设与管控的重要区域,而其激励方法和激励标准的确定,是地块开发方和政府财政重点关注的问题。本研究以厦门为例,这可能是我国少有的定量化的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措施。

1 研究背景

在各类地块海绵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中如何落实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政策,成为地块开发方和政府财政关注的问题。本研究基于控制容积激励法,通过梳理选择厦门52个典型地块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海绵投资、项目面积、海绵标准等数据,经核算不同用地类型、工况下控制单位体积径流量所需产生的海绵投资;进而核算成本和收益,为控制容积激励法确定合理的激励标准,以之为厦门市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并为国内城市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区域雨水排放激励现状分析

2.1研究区域

厦门市2015年入选了国家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试点区包括以新城建设为特点的翔安新城试点区和以老城改造为特点的马銮湾试点区,总试点面积达到了35.4 km2(见图1)。

 

2.2激励政策现状分析

厦门市两个试点区的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政策框架基本相同,采用海绵建设项目总造价补贴法对建设项目进行补贴。以翔安新城为例,《翔安区海绵城市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1)项目已建成需进行海绵城市工程改造,按项目投资资金给予全额补助。

(2)项目已建成需进行海绵城市改造且由业主自行实施的,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核价的70%给予补助。

(3)项目在建且海绵城市工程未实施,需在设计方案中新增海绵城市工程内容的,经海绵技术中心认定后,按审核后增加的造价给予全额补助。

基于厦门市已完成的近百个海绵城市地块项目建设,在落实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政策过程中,逐步暴露一些问题:

(1)奖励对象界定困难。根据《补贴资金办法》,针对前期设计项目,需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海绵新增投资后给予补助。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增量费用难以逐个项目准确地界定,导致该激励方法应用时的操作难度大大增加。

(2)全额补贴和高比例补贴极易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根据《补贴资金办法》,对海绵化建设项目的相关海绵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或者70%的补贴,使得海绵建设支出与建设单位关联较小,建设单位将倾向选取对景观影响小、施工简单但造价高的“末端调蓄措施”,盲目提高海绵城市工程建安费用,最终造成财政补贴浪费。

2.3控制容积激励法

控制容积激励法是基于不同用地类型、工况条件控制单位容积径流量的激励标准,通过核算项目的径流控制总容积,最终确定项目激励金额。相关学者从成本、效果等费效视角,对目前国内外常见的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方法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结果表明,相较于其他激励方法,控制容积激励法可通过对项目海绵效果核算激励费用,对“更优情景”实施激励(一般而言径流控制容积越大,海绵效果越佳),且其可操作性较强。

基于控制容积激励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激励金额T的计算公式为:

T=MV(1)

式中T——某达标的海绵建设项目需奖励建设单位的总金额,元;

M——激励标准,即不同类型项目的单位控制容积需奖励建设单位的金额,元/m3;

V——达标项目的径流控制总容积,m3。

其中激励标准M的计算公式为:

M=αP(2)

式中M——激励标准,即不同类型项目的单位径流控制容积需奖励建设单位的金额,元/m3;

α——激励系数;

P——海绵城市建设中单位控制容积所需的工程成本(以下简称单位容积成本,改造项目P为项目总成本,新建项目为海绵增量成本),元/m3。

其中径流控制总容积V的计算公式为:

V=0.001HS(3)

式中H——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mm;

S——项目的占地面积,m2。

3激励系数确定

3.1成本-收益理论

成本-收益分析作为经济学基本理论多用于项目工程经济效益分析中,指通过分析项目成本与可能产生的收益,测算工程项目是否达到目标收益。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海绵设施建造者往往会测算海绵工程的投资成本是否可达到预期收益,从而决定是否会建或者建造更优的海绵设施。而政府激励作为海绵工程一项收益来源在建造者测算时往往较为关注,当激励金额大于目标收益时,会大大提高建设单位的积极性,否则就会极大的打击建设单位积极性,从而影响海绵工程的推进。相关成本激励机理如图2所示。

 

根据成本-收益理论,对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若要达到激励效果,激励金额M需满足如下关系式:

M≥M成本-M收益(4)

式中 M成本——建设单位的投资成本;

M收益——工程项目可获得的经济收益,一般为直接收益。

作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收益为间接收益和环境收益,且小于投入成本,因此需政府进行奖励,推动建设单位的积极性。

原标题:给水排水 |厦门:定量化的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措施研究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海绵城市查看更多>海绵城市建设查看更多>厦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