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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关口前移,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厦门扎实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守护绿水青山,有效推动绿色发展。图为环岛路、观音山片区和谐发展的美景。
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初衷。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下发,我市成为16个试点省、市之一。《通知》提出了对环评文件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创新要求,“厦门环评审批改革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求新求变、求严求实,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制度落实,我市自2014年以来,便展开了不懈的探索。今年4月10日,《厦门市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更是率先在全国开始了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明确把生态保护红线融入厦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体系,将环保辅助决策前移,打造“互联网+政务”便民服务通道,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便是在守护绿水青山,便是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厦门环评审批改革经验”再一次体现了特区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精神。
特点1
为民初心不改变简政便民不断升级
“您的材料都齐了,请在等候区稍等一会儿,等叫号就可以取件了。”在市环保局各个环评审批的办事窗口,申请人提交符合规定的环评文件及承诺书后,工作人员现场就能出具审批意见,送审的环评文件立等可取。
本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初心,近年来,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审批原则、审批程序、审查细则、审批人员行为准则等行为规范,通过审批流程的标准化全面规范审批权力的运用,并不断优化办事指南,简化申请材料。不仅如此,依托“互联网+”政务体系,结合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功能,我市已建立起环评审批申请材料最简、流程最优、标准统一、全城通办的高效服务体系,实现所有审批事项“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
此次,《方案》选取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核心启动区等8个片区和输变电行业,以及规划环评所包含的建设项目和鼓励入驻的行业,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简化,将“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则全部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其他片区,市环保局则充分发挥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作用,对符合各片区(产业园区)清单式管理的建设项目,一律实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
不仅如此,《方案》还特别选取了31类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全部实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这些实行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建设单位只需要在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提交符合规定的环评文件及承诺书,环保部门便不再对环评文件开展实质审查,而是直接出具审批意见,建设单位办理环评文件审批也是立等可取。方案实施1个多月,已经有11个项目从这次改革实行的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中受益,节约审批时限242个工作日。随着时间的延伸,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
特点2
环评审批关口前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带来的便捷高效,也是建立在坚守生态底线的基础上的。强化生态保护功能、完善空间治理体系,依然是此次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方案》明确将生态保护红线融入厦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体系,在环评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策划生成的项目,凡是触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在项目前期阶段直接予以否决,不予审批提交的环评文件。此外,对确需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环保部门也将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措施。
规划环评覆盖全市范围,切实将环保的辅助决策功能前移,让环保决策更加有的放矢、及时高效,在守好生态红线的同时,切实助力空间治理体系完善。接下来,我市还将进一步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作用,依托强有力的空间管控措施,让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更加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特点3
强化监管不松懈环评本质真正回归
布局选址是否符合环境和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排放措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进一步发挥环评审批制度的源头性预防作用,将“事前事中事后”三重监管机制融进环评审批工作的各个环节,是让环评回归本质的一大关键。
根据《方案》要求,针对未批先建或拟通过违法建筑进行项目建设、经营的,环保部门将在第一时间撤销审批决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建设单位纳入环保失信单位,与此同时,对环评文件的考核和监管也将持续强化。各级环保部门将按季度对环评文件进行集中考核,一旦环评文件失实、编制质量存在问题的,相关环评机构及主要编制人员将面临惩戒。这也将切实遏制各类违法建设的苗头及其潜在的污染风险。
事前防范措施不断细化,事中事后的监管也更加严格。根据《方案》,建设单位若未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或是对环境造成损害的,相关部门必须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对生态造成损害的,在依法对相关单位或人员实施处罚的同时,必须责令其实施生态修复。一系列管控措施,在全面清查当前环评市场乱象之时,也将持续强化环评制度的权威,让环评工作真正回归本质。
此外,结合此次改革契机,我市也将深入推进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通过培育一批集咨询、服务、评价、监测、治理为一体的第三方企业或机构,为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提供一站式专业的环保技术支持,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环保产业集群,从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入手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大事记】
改革创举接连涌现
2014年,环境保护规划被纳入“多规合一”平台,拉开了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幕。此后,一项项改革创举接连涌现。创造性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审批改为承诺备案,大大节约审批用时;推行登记表豁免审批、餐饮业分类管理等举措,制定并推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负面清单,减少了行政许可事项的繁琐;对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环评审批……我市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步伐一刻也不曾停歇。
2014年,我市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将环境各要素融入社会、经济、国土、城乡等各领域,拉开了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幕。
2016年4月,市环保局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审批改为承诺备案,为自贸片区内企业办理环评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为45个建设项目节约审批用时990个工作日。
2016年6月,市环保局出台《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采取简化环节、餐饮业分类管理等举措,将环保服务窗口前移,同时制定并推行《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负面清单)》,环评审批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2016年9月,为全力做好“莫兰蒂”灾后重建服务工作,市环保局第一时间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抗击台风“莫兰蒂”做好灾后重建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涉及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项目环评审批。
2017年,市环保局出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简化优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和《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保障房地铁社区建设服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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