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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实施细则

2018-06-22 09: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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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申请书除最后两页(县级环保部门初审意见、发证机关审批意见部分)外均由申请单位填写,填写时除签名以外均要求打印。

2.申请书填写内容应与所附证明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材料不完整。

3.申请书各项内容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尚未实现的,按计划内容填写,并逐项注明“计划”字样。

4.经营方式分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四大类,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化学处置、物理处置及其它方法。

5.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是指传染性、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等特性。

6.申请书一式多份,发证机关和当地环保部门各2份,如内容填写不下,可自行附页。

7.申请单位填写前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可参见环境保护部网站:www.zhb.gov.cn。

8.申请单位应在提示处加盖公章,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申请者声明

本申请书及有关附带资料是完整的和真实的。我代表申请单位郑重承诺:遵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各项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法人代表签字(手印):

原标题:廊坊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实施细则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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