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在总结各地区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2017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改革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改革工作的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北京市按照《国家改革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经充分调研,形成了《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行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工作原则、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措施,是北京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原标题:一图读懂 | 《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