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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

2018-07-05 09:0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环境质量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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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南平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我市工作方案,大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小流域水环境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函》(闽环函〔2018〕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闽江干流南平段、建溪、富屯溪等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实现提升,列入省上考核的25个流域断面水质达到省上考核要求。市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下。主要湖库水质达标率达75%以上。完成列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确定的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目标。

二、重点任务

按时完成《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南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南平市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南平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南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2018年,全市计划投资约14.48亿元,重点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水环境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7个方面27个项目(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相关任务督促检查及调度汇总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统一协调,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滞后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向市政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和部门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做好进度调度及汇总。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将本辖区各专项任务进展情况书面反馈市级对应部门。市级部门汇总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各专项任务进展情况书面反馈省级部门,并抄送市环保局。

附件:南平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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