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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018-07-06 16: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固废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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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固废全过程精准管理与决策支撑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7.1产品全生命周期识别溯源体系及绩效评价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典型产品全生命周期识别、追溯、评估技术需求,研究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社会行为,分析全生命周期减量化技术发展趋势;针对包装物、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及典型部件、铅蓄电池等典型产品,集成研发快速识别、材质检测和传感技术及车载计量与监控一体化技术;建立多品种全生命周期信息大数据平台,构建生产者履责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区域集成示范应用。

考核指标:形成3~4 项经济合理的典型产品全生命周期快速识别技术,目标产品包括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建成能支撑发布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信用评价报告的信息数据库及评价标准3项以上;在1~2个国家试点地区(国办发〔2016〕99号)开展单品种示范应用;选择1个城市开展上述4类产品集成示范应用;编制相关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建立技术应用推广的商业模式。

有关说明:本项目申报内容须与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任务部署和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试点地区和集成示范城市所在地政府应出具书面支持文件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7.2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与分类管控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需求,研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和分级分类管理技术,开发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平台;集成研发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可追溯管控技术;开展典型区域应用示范,研究配套技术政策。

考核指标:建立满足业务化运行需要的风险评估技术平台,适用于不少于5类重金属危险废物、3类高危害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形成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实现典型危险废物全过程100%智能化可追溯;完成2个典型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全过程智能化可追溯管控技术应用示范,1个典型区域重点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应用示范;形成5个行业10类典型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有关说明:本项目申报内容须与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十三五”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任务部署紧密结合;原则上不要求提供其它经费配套。

8. 系统性解决方案研发及集成示范(应用示范类)

8.1南方新兴超大城市生活垃圾集约化处置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典型南方新兴超大城市,研究其城市垃圾产生特性、时空分布及处理设施优化方法;研究适应南方新兴超大城市特征的垃圾精准分类减量—智能分质收集收运—资源化清洁规模利用—安全协同处置全链条集约化处置集成技术体系;构建匹配城市特征的垃圾集约化处置全过程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大数据管理平台;研究提出技术集成—工程示范—政策管理一体化的生活垃圾系统化解决方案与商业化运行模式;依托南方新兴超大城市,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3套以上南方新兴超大城市生活垃圾集约化处置全链条成套技术及装备,建成3项以上全链条综合集成示范工程,并实现经济稳定运行,总规模达到2000吨/天以上,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大于40%,进入终端焚烧、填埋系统的垃圾量较示范工程实施前减少10%,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建成城市垃圾收运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全过程大数据管理平台;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建立商业化创新推广模式;形成超大城市生活垃圾集约化处置综合性解决方案,项目成果在综合示范城市实现推广应用,带动新增固废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8.2东部中小城市固废园区化协同处置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城市,研究基于物联网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收运技术;研究园区化分质分类、协同处置、污染集中控制的集成技术;研发固废—水—能系统耦合技术及优化调控平台;开发固废分类收集—智能监控收运—清洁能源化—协同处理处置的园区化系统性解决方案及运营新模式;依托典型东部中小城市,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3~4套适合东部中小城市的园区化固废协同处置成套技术及装备;建成1个联合运营的固废综合处置园区,典型示范工程不少于3项,单体工程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大于3类,城市垃圾分类收运的物联网监测覆盖率大于60%,园区内城市固废综合利用率大于75%,园区处理处置总规模大于50万吨/年,实现经济合理运行;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建立商业化创新推广模式;形成适合于东部中小城市特征的城乡固废园区化协同处置综合解决方案,在综合示范城市实现推广应用,带动新增固废处理能力达到50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8.3华南中小城市多源固废区域化利用处置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我国华南废线路板等再生资源集散度高的典型中小城市,研究废线路板器件智能拆解和分选技术;研究废线路板高效冶炼集成技术与装备;研究多金属绿色回收高值利用成套技术;研究园区重金属污染跟踪监测与防控集成技术;研究提出废线路板、废塑料等多源固废区域化利用处置的系统性技术方案。依托华南地区典型中小城市,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2~3套适合我国华南典型再生资源集散区域的多源固废回收拆解、再生利用和协同处置的成套技术及装备,实现废线路板多组分物料定向分离率大于98%;建立万吨级/年废线路板高效冶炼示范工程,铜回收率大于98%,稀贵金属回收率达到95%;形成典型再生资源多元固废区域化协同处置系统性解决方案,建成废线路板、废塑料等典型多源固废区域化综合处置示范基地1个,固废综合利用率大于75%,实现经济合理运行;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带动新增固废利用处置能力达到50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8.4农村厕所粪便高效资源化处理关键技术与示范

研究内容:以我国农村典型区域为重点,开展厕所排泄物中致病微生物、有机污染物和氮磷污染物的迁移和转化机制研究;突破高浓度粪便、尿液等排泄物安全卫生收集、储存和运输及其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粪便污染物深度控制及资源化利用设备;建立涵盖污染物环境容量、卫生技术、人居环境质量的管理体系;研究“厕所革命”成套技术和装备的标准规范及产业化推广模式,开展成套技术应用集成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不小于3套的厕所粪便安全卫生收集、储存、运输、污染物深度控制及其资源化利用成套技术与装备。建成3个综合示范区,示范区规模不小于1000户。实现创新卫生公共厕所比传统水冲公共厕所节水60%以上,实现污染物近零排放;农村户用卫生厕所使用满意度达到85%以上;排泄物氮、磷回收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其他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1项以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形成适合于农村地区特征的“厕所革命”综合性解决方案,在综合示范区推广应用。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8.5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多源固废协同利用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铜铅锌大型有色金属综合冶炼基地,研究多源固废资源环境属性与过程溯源;研究铜铅锌冶炼系统多物料耦合利用与协同处理集成技术;研究多源固废跨产业链接规模化消纳技术;研究渣尘无害化及安全处置技术;开发铜铅锌基地固废转化一体化智能集成管控系统;研究提出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多源固废协同利用解决方案,依托典型区域,开展技术集成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典型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多源固废源解析清单及物质流分析模型,形成4~5套铜铅锌生产过程多源固废协同利用成套技术,集成应用于50万吨/年规模以上大型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建成4~5项示范工程,铜铅回收率分别大于98%,锌回收率大于97%,实现经济稳定运行;开发智能管控集成系统,覆盖90%以上的主要生产过程;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形成大型铜铅锌综合冶炼基地多源固废协同利用综合性解决方案,在大型冶炼基地实现推广应用,年消纳固废大于30万吨,综合消纳率大于80%。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由大型有色冶炼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

8.6中部矿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资源化利用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中部有色、陶瓷等特色产业集聚区,研究多产业固废资源环境属性和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研究特色矿产选冶、加工过程多源固废中稀有稀土稀散金属高效富集、定向分离与清洁提取技术;研究适合集聚区生态环境特征的有色尾矿、冶炼渣、陶瓷废料等典型固废的分质梯级利用技术;研究提出中部有色、陶瓷等特色产业集聚区多源固废资源化利用综合解决方案,依托典型区域,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有色、陶瓷等特色产业固废生态环境影响解析清单及分析模型;形成3~4套中部矿业特色产业集聚区多源固废资源化利用成套技术及综合性解决方案;有色冶炼固废利用率大于90%,稀散金属综合回收率大于80%,稀土总回收率大于90%,稀有金属回收率大于85%;特色尾矿建工建材利用产品达到行业中高端标准,陶瓷制品与装饰材料中陶瓷固废利用比例大于90%;建成4~5项示范工程,年消纳固废总量大于10万吨,实现经济稳定运行;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项目成果在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推广应用,带动新增固废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8.7西南化工冶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规模利用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西南磷化工、锰冶金、铝冶炼等特色产业集聚区,研究多产业固废资源环境属性和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研究磷石膏、锰渣、赤泥等典型重污染固废源头减量、安全处置、综合利用的成套化集成技术与产品方案;研究集聚区特色产业多源固废生态化协同利用成套技术;研究构建西南化工冶金特色产业集聚区固废资源化综合解决方案,依托典型区域,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提出磷化工、锰冶金、铝冶炼等特色产业固废生态环境影响解析清单及分析模型;形成3~4套西南地区磷化工、锰冶金、铝冶炼等特色产业多源固废资源化利用成套技术及综合性解决方案;建成4~5项示范工程,其中磷石膏处理示范线年处理量达到50万吨以上,锰冶金示范工程年消纳固废10万吨以上,铝冶炼示范工程年消纳固废10万吨以上,实现经济稳定运行;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10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3项以上);项目成果在特色产业区实现推广应用,带动新增固废处理能力达到100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产学研联合申报。

附件: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8〕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12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请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9日8:00至2018年8月27日17: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 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纸质,一式2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所170室,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58882171。

3.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申报单位于2018年8月3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2)“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编:100045。

(3)“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010-59199376。

(4)“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8,010-59199379。

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邮编:100122。

(5)“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8,010-58884891。

(6)“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1,010-58884892。

(7)“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6,010-58884848。

(8)“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010-58884827。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邮编:100038。

(9)“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6,010-88225167。

(10)“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59,010-88225189。

(11)“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010-88225108。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4号楼,邮编:100039。

(12)“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78,010-88387283。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二处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专项组,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3座5层,邮编:100044。

科 技 部

2018年6月28日签发

2018年7月6日发布

(此件主动公开)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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