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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新建议

2018-07-12 10:15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兰慧宾关键词:生态文明建筑垃圾的处置及生态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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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而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建筑垃圾的处置问题不容小觑。

2016年之前,北京市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000万吨,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和堆放为主。随着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以及生态环保标准的提升,政府审核的正规渣土消纳场所数量随之缩减,大量建筑垃圾因无处可放,现只能在拆除地集中覆盖,严重影响土地利用和环境改善。预计到2018年底全市有7000多万吨垃圾待处置。

北京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从2011年起步,发展至今,处置模式主要有固定设施类、移动式设备类、临时设施类。存在主要问题是:社会认知度不够,资源化意识欠缺;巨大的存量与现有的处置能力不匹配,垃圾围城的现状一时难以解决,传统政策安排与市场化推进存在矛盾;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顶层设计不足;建筑垃圾管理体系不健全;再生产品使用力度还需加大。

对此,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建筑垃圾处置理念宣传、提高资源化意识。要强化对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必要性的认识。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民生。政府在立法、规划、建设、实施、管理、引导等各方面都具有首要责任。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大众对建筑垃圾是“城市矿产”这一理念的理解和认知。

二是做好整体规划、完善各区设施配套功能。各区级政府需快速摸查、及时掌握建筑垃圾实际产生量、存量,科学预测今后正常状态下区域以装修垃圾为主的建筑垃圾产生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布局建筑垃圾临时处理点及固定设施项目选址,实现建筑垃圾集中、就近消纳处理和长期资源化处置的结合。

三是法治、精治、善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梳理建筑垃圾产生、搜集、堆放、运输、资源化处置、再生产品制造、产品使用、废余垃圾填埋等全流程环节,科学制定各个环节的管理方案。

四是明确规范各个环节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建议首先改变传统的拆除、运输、消纳一体化的招标方式,分不同的资格主体招标,切断非法利益链条;明确垃圾产生主体付费责任和财政补贴责任;根据资源化利用水平、资源化设施建设标准分类研究处置费用标准,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引导提高资源化率,提高处置现场的环保标准,避免再生污染。

五是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需要各组织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六是加大再生产品推广力度,政府投资项目首先使用。推动建立项目前期论证-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全过程推动再生产品使用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再生产品质量鉴定,定期开展质量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为产品打开销路、促进循环提供保障。

七是积极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国有企业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好表率。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适用于北京的建筑垃圾成分的工艺、设备研发,提高资源化分选和再利用水平。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的培育,建立有利于产业链企业良性发展的行业生态。

原标题: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路径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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