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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

2018-07-12 10:1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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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涉及农村公用设施整治提升,包括农村污水处理农村垃圾处理等,详情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为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提供指导。现印发你们,请你们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原则,理清工作思路,科学开展工作,切实加强管理。

各地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将经验总结、具体成效以及相关案例上报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8日

农村人居环境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 2277 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指引(试行)》,为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提供指导。

本指引分为工作导则和技术指南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导则,以文字形式明确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的要求和内容,主要面向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的各级职能部门。第二部分为技术指南,以图片形式提出广东省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多种、可选的技术处理方法,主要面向从事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的一线人员和村

“两委”,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维保单位,以及积极参与其中的

集体、企业和村民。

各地应认真学习,结合当地实际加以运用,不断总结提升新经验好做法,把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由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 483 号,邮编:510290)

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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