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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四川省地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划定并严守四川生态保护红线,是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四川绿色发展的必要手段,对于优化开发国土空间、科学布局主体功能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保护红线以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科学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各类受保护地区边界校核,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空间规划充分协调。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空间分布格局呈“四轴九核”,分为5大类13个区块,主要分布在川西高原山地、盆周山地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富集区和金沙江下游水土流失敏感区、川东南石漠化敏感区。
一、概况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四川省位于中国西南部,幅员面积48.6万平方公里。地跨青藏高原、横断山脉、云贵高原、秦巴山地、四川盆地等几大地貌单元,地势西高东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具有山地、丘陵、平原和高原4种地貌类型,其中山地占全省面积的74.2%。以龙门山—大凉山一线为界,东部为四川盆地及盆周山地,四川盆地是我国四大盆地之一,海拔300米—700米,四周为海拔1000米—4000米的盆周山地环抱,盆地底部成都平原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平原;西部为川西高山高原及川西南山地,海拔多在2000米以上,其中大雪山主峰贡嘎山是四川省最高点,海拔7556米。
四川省河流众多,有“千河之省”之称,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Km2)以上的河流有2873条,以长江水系为主。长江干流上游青海巴圹河口至四川宜宾岷江口段称为金沙江,位于四川和西藏、云南边界,主要流经四川西部、南部,支流遍布全省,较大的有雅砻江、岷江、大渡河、沱江、嘉陵江、青衣江、涪江、渠江、安宁河、赤水河等。黄河流经四川西北部,位于四川和青海交界,支流包括黑河和白河。主要湖泊有邛海、泸沽湖和马湖等。
四川省是东部季风区、西部青藏高寒区、西北干旱区三大自然区交接地带,具有气候区域差异大、立体气候复杂、气候类型多等特点。分为三大气候区,其中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温暖湿润,年均温16℃—18℃,年降水量1000毫米—1200毫米;川西南山地亚热带半湿润气候区干湿分明,年均温12℃—20℃,年降水量900毫米—1200毫米,90%集中在5—10月;川西北高山高原高寒气候区海拔高差大,气候立体变化明显,河谷干暖,山地冷湿,年均温4℃—12℃,年降水量500毫米—900毫米。
2017年底,全省常住人口830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23‰。2017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36980.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82.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4294.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403.4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11.6∶38.7∶49.7。
(二)主要生态问题。
生态屏障功能仍较脆弱,突出生态问题亟待解决。我省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8.03%,但森林系统低质化、森林结构纯林化、森林生态功能低效化问题较为突出。我省草原退化面积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8.7%,天然草原平均超载率10.03%,草原承载压力较重。土地荒漠化呈蔓延趋势,荒漠化面积1.59万平方公里(石漠化土地0.73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0.86万平方公里)。水电工程建设、过度放牧等导致部分湿地和河湖生态功能退化,自然湿地面积逐渐萎缩。四川水土流失面积(不包括冻融侵蚀)12.1万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4.9%。从空间分布来看,草原退化、土地沙化主要集中在川西高原的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的部分草原;石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四川盆地南缘和川东平行岭谷的喀斯特山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凉山州南部和攀枝花市的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区。
生态空间被挤占,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威胁。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向平原、丘陵过渡地带,地貌复杂,气候类型多样,孕育了类型丰富、独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特别是川西高山高原区和川西南山地区,更是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近年来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增加,开发活动挤占了生态空间,带来的植被破坏、栖息地侵扰、外来物种入侵、环境污染等压力不断增大。同时,到2020年,我省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批包括新型农牧新村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将加快建设,自然生态空间可能面临新一轮挤占,这将加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破碎化和面积缩减,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受到威胁。面对目前已经存在的重要生态系统功能低效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如何科学应对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合理规划布局,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区域保护好,尽量减少占用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减退,是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
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破坏风险较高。四川地处青藏高原地震区,地质构造活动剧烈,是我国地震活动最强烈、大地震频繁发生的地区。2008年以来,汶川、芦山、康定、九寨沟等多地数次发生6级以上地震,伴随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灾难性破坏。同时,川西山地海拔多在3000米以上,深切割高山地貌密布,沟壑纵横、气候寒冷、植物生长缓慢、暴雨洪涝年年发生,是生态环境极为敏感脆弱地区。
(三)生态定位。四川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跨我国地形第一阶梯向第二阶梯的过渡地带,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川西高山高原区、川西南山地区分别是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具有突出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气候调节等生态功能。四川省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之一,是我国重要的物种基因库,特有、孑遗物种丰富,有高等植物近万种,占全国总数的33%,居全国第2位;大熊猫数量、栖息地面积均占全国的70%以上,被誉为“大熊猫的故乡”。
二、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和四川生态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提供重要支撑。
(二)划定目标。通过将四川省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符合四川省情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确保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得到有效保护,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得到切实增强,优质、高效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得到全面优化,主体功能区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三)划定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生态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科学性原则。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脆弱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到国土空间,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协调性原则。建立协调有序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上下结合,充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等相衔接。以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和地理国情普查数据为基础,原则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将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落实在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通过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动态性原则。根据构建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保护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需要,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应不断优化和完善,实现循序渐进动态化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法定禁止开发区因规划调整而产生的范围变化,生态保护红线边界随之自动调整。
因地制宜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要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与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位特征和保护要求,将有必要实行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以下简称《划定指南》)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通过科学评估,识别生态保护的重点类型和重要区域,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一)总体划定情况。
四川省生态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环境敏感性科学评估结果表明,全省水源涵养极重要区、水土保持极重要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极重要区面积分别为10.56万平方公里、6.77万平方公里、10.83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极敏感区、土地沙化极敏感区、石漠化极敏感区面积分别为5.28万平方公里、2.31万平方公里、0.74万平方公里。叠加后(去除重叠部分)总面积为16.2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3.38%。
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对各类保护地进行叠加校验、边界处理、规划衔接、跨区域协调、上下对接等,去除城市建设用地、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商品林(含苗圃)、交通用地、工矿用地以及能源、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完成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30.45%,涵盖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功能极重要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核心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等法定保护区域,以及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国家一级公益林、重要湿地、雪山冰川、高原冻土、重要水生生境、特大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各类保护地。
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山高原、川西南山地和盆周山地,分布格局为“四轴九核”。“四轴”指大巴山、金沙江下游干热河谷、川东南山地以及盆中丘陵区,呈带状分布;“九核”指若尔盖湿地(黄河源)、雅砻江源、大渡河源以及大雪山、沙鲁里山、岷山、邛崃山、凉山—相岭、锦屏山,以水系、山系为骨架集中成片分布。
(二)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
1.雅砻江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边缘,其中石渠县北部黄河流域区属于三江源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其余区域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甘孜州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色达县,总面积2.2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15.06%,占全省幅员面积的4.58%。
生态功能:区内除石渠县北部、色达县东部分属黄河流域和大渡河流域外,该区大部分属于雅砻江流域,是雅砻江的主要发源地和重要水源补给区,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有高原湖泊、高寒湿地、高原及高山灌丛草甸等,代表性物种有白唇鹿、藏野驴、雪豹、野牦牛、黑颈鹤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湿地公园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高原原生灌丛、草甸、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特别是保护高寒湿地生态系统和河流水生生态系统,维护水源涵养功能,加强草地沙化和鼠虫害防治,控制草场载畜量。
2.大渡河源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马尔康市、金川县、壤塘县、阿坝县、红原县、道孚县,总面积1.27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8.60%,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62%。
生态功能:区内主要河流有脚木足河、梭磨河、绰斯甲河、大金川等,是大渡河发源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有森林、高山草甸、高原湖泊、沼泽湿地等,植被以高山草甸、亚高山草甸、高山灌丛及亚高山针叶林等为主,代表性物种有云杉、冷杉岷江柏、红豆杉、白唇鹿、黑颈鹤、猕猴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湿地公园、2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森林、高山草甸以及湿地、河流生态系统和川陕哲罗鲑等珍稀特有鱼类重要栖息地,维护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大渡河峡谷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区域北部草地沙化和草原鼠虫害防治。
3.若尔盖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地理分布:该区位于四川省北部,属于川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行政区涉及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总面积0.83万平方公里,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5.62%,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71%。
生态功能:区内河流主要有黄河上游一级支流黑河、白河和贾曲,是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为高原湖泊、沼泽湿地和草甸生态系统,植被以沼泽植被以及高寒草甸、草甸植被和灌丛植被为主,代表性物种有紫果云杉、大熊猫、四川梅花鹿、黑颈鹤、白唇鹿等。
重要保护地:本区域分布有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部分或全部区域。
保护重点:保护天然草地和沼泽湿地,维护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加强草地沙化和鼠虫害防治,控制草场载畜量;严禁沼泽湿地疏干改造,严禁侵占湿地开发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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