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环境损害”的不同致害机理使得环境利益救济制度既与民事侵权制度紧密联系,也不完全等同于民事侵权制度,这使得民法与环境法在侵权责任制度设计方面需要更加密切的配合,进行有机衔接。
◇对于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不排斥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责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了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中国“强起来”的目标,为中国的未来发展界定了“绿色属性”。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明确了民事活动应遵循的“绿色原则”,也为民法典分编确定了“绿色基调”。体现生态文明时代精神和生态法治特征是中国制定“体现21世纪的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的民法典的应有之义。因此,以“绿色原则”审视现有的民事侵权规则体系,将“绿色原则”全面、充分地贯彻到侵权责任编,是民法典编纂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在现行侵权责任法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环保功能,一方面是侵权责任编作为民法典分则的有机构成部分,按照“绿色原则”改造相关制度,实现民法典“体系效益”的内在需求;另一方面,在责任追究环节拓展环保内涵,才能充分发挥侵权责任制度的行为后果评价功能,保障生态文明时代的民法典“绿色”目标和价值理念在具体制度设计与运行中得到落实,有效避免“绿色原则”沦为空洞的口号。
侵权责任编所承载的环保功能
学界和实务界一般认为:环境法与民法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规范体系,民法以个人主义安身,环境法以整体主义立命;民法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圭臬,环境法奉维护公共利益为主旨;民法关照一棵棵树木,环境法照拂整个森林。这是一种典型的学科对立、部门分割的思维模式,不能解释环境问题所造成多重社会关系交织、多元利益冲突的社会现象,也无法解决多种法律规范竞合、多个法律关系主体聚合的纠纷冲突。笔者认为: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主要是私权保护法律机制,以私益维护为目标。生态环境是公共物品,环境保护是公共利益,民法作为典型私法,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环境保护并不是也不应当是其主要任务。环境法主要承担环境保护功能,其任务是规制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服务功能减损。但是,民法与环境法的基本分工,并不意味着民法对环境问题可以视而不见且无所作为。
环境问题的产生具有多种原因,从制度上看,近代民法制度对环境问题的形成及恶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推作用。比如,民法将生态环境资源界定为“物”或“财产”,将其单一、分割的状态确定为法律保护的对象,不考虑生态环境之间的联系性、整体性;还比如,物权制度几乎只考虑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忽视其非经济价值及其利益;等等。因此,如果不对民法制度本身进行“绿色化”改造,建立“将公法义务纳入私法权利”的内在约束机制,仅靠环境保护法的外部规制,无法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从世界范围看,20世纪以后,各国制定或修订民法典,也都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各国国情建立了适应环境保护要求的民事法律制度,体现了民法典回应环境保护需求的积极作为。
具体到侵权责任制度,拓展其环保功能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实际上,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一种“环境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传统侵权法意义上的民事侵权,也包括尚未纳入或者不能纳入侵权内涵的“生态损害”。这意味着,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不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损害事实,而且一种行为可能同时涉及民法、环境法两类法律关系或者同时侵害私人利益、公共利益两种合法权益。有的时候,两种损害可能同时产生,即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在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服务功能减损之前,已经对民法上的自然资源所有权造成了现实侵犯,形成对特定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后果;有的时候,两种损害可能不会同时产生,即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行为,仅仅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服务功能减损的后果,尚未对现实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环境损害”的不同致害机理使得环境利益救济制度既与民事侵权制度紧密联系,也不完全等同于民事侵权制度。这使得民法与环境法在侵权责任制度设计方面需要更加密切的配合,进行有机衔接。
在我国,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专门规定了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尚未将生态破坏规定为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使得民事侵权制度间接规制“生态环境损害”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因此,正在进行的民法典分则——侵权责任编编纂,可以通过对环境侵害行为进行类型化构造,在拓展其环保功能方面有所作为。与此同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害,其救济方式和路径需要“借道”侵权责任,运用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民事诉讼管道等加以实现,侵权责任编也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相关衔接机制,实现环境侵权私益保护与公益保护的“全覆盖”。
侵权责任编实现环保功能的制度逻辑
环境保护保障的生态环境、产生的环境公益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法律规制也主要由环境法承担,以私权保护、私益救济为价值目标的侵权责任法作用有限。因此,侵权责任编实现环保功能,主要是通过直接救济私权来间接救济环境公益。申言之,拓展侵权责任编的环保功能,在制度逻辑上也必须是以改进直接救济环境私益(生态环境上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制度效果,间接增进环境公益、保护生态环境。
行为人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行为本身不能纳入侵权责任法规制视野,只有当其本身或作为原因行为导致了权利人的环境民事权益损害时,才能被追究侵权责任。环境侵权遵循“环境侵权行为人活动→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权益损害”的致害机理,生态环境作为环境侵权致害的中间媒介,其遭受的污染或者破坏的类型多样,由此进一步导致其他社会主体的权益损害的机理与类型也呈现多样化。针对环境侵权间接性、复杂性和多样性特征,侵权责任编应丰富侵权规则,在直接实现全面救济民事权益损害的同时,也间接规制多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型。
具体而言,侵权责任编拓展实现其环保功能,应当重点处理好两个层面的问题:(1)内部层面,如何在遵循一般侵权法理与规则属性的前提下,通过制度设计履行私法的社会责任,在侵权责任编中吸收和纳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公法原则和法律技术,建立“公法性质,私法操作”的公共利益保护请求权机制;(2)外部层面,民法的私法性并不意味着民法典中只能规定私法性质法律制度,针对现实中的环境公益与私益损害往往相互交织伴生、侵权责任法在制度实施中回避不了环境公益的现状,侵权责任编制度设计与实施要面临与环境公益保护、救济制度的区分、协调的问题,需要通过相关条款妥善处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与现行环境资源立法中环境公益救济规范之间的关系。
侵权责任编拓展环保功能的制度路径
改造现行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在“绿色原则”审视下,相较于其他民事单行法,我国侵权责任法专章规定了环境侵权条款,更能实现环保功能:在立法理念上,凸显了生态环境受损进一步导致民事权益损害的特殊性与严重性,将污染环境行为致害作为一类特殊侵权责任予以规制;在立法制度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份额规则和第三人过错责任这四个规则,综合实现在制度设计上追究污染者更严苛的法律责任、配置污染者更多的法律风险,间接彰显“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以此为基础进行立法更新。这典型体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8年4月发布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稿)》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第七章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责任”第69条至第74条的规定,即是在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65条至第68条基础上的修改完善。综合梳理现行侵权责任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对于环境侵权责任的规定。建议进一步完善如下:(1)扩展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范围,在侵权责任编中正式规定“生态破坏”,在制度安排上将“生态破坏”规定为与“污染环境”并列的环境侵权原因行为。(2)确立差异性、类型化的环境侵权规则体系。充分认识不同性质的环境污染、破坏在致害机理与社会效果上的差异,进而针对不同类型环境侵权确立不同规则。具体而言,可以将现行规范中概括的统一的无过错责任规定修改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质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排放噪声、光、振动、电磁波能量或强度超过法定标准造成损害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重视借鉴域外制度经验,归纳环境侵权救济实践智慧,明确对他人精神所致损害作为环境侵权的救济范围,以间接增进侵权责任编的环保效果。
增设与环境公益救济责任的衔接条款。衔接条款在性质上属于特别法,对于需要公法机制与私法机制协同调整的事物作出关联性规定。以当前的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责任制度为代表的制度创新是以直接救济环境公益、保护生态环境为制度目标,这一部分实体规则应当从侵权责任编排除而交由专门法律规范来予以规定。但是,因为在适用这些制度救济环境公益时,经常与侵权责任法救济的环境私益紧密联系,所以,侵权责任编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体系中要增设相关衔接条款,以更好地区分与衔接。这也是拓展侵权责任编环保功能、实现其与相关规则体系综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具体而言,在侵权责任编的规则体系中,还应当增设环境私益救济制度与前述数种环境公益救济制度适用的衔接条款,总体思路是:(1)对于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不排斥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责任;反之亦然,行为人承担其他类型的环境公益责任类型与形式,不影响依法对其追究侵权责任。(2)当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所有责任时,优先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分别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张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鹏利
2024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中卫市发现,中卫市镇罗镇铁合金企业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属地监管“宽松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铁合金行业是中卫市传统特色支柱产业,主要分布于沙坡头区镇罗镇产业基地、宣和镇产业基地和中卫工业园区。针对铁合金企业环境污
沈阳市通报第一批典型大气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据悉,今年1月,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曝光2024年第一批典型生态环境问题,共20条,对外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11月,贵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黔西南州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黔西南州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一、基本情况黔西南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属珠江水系南北盘江流域,矿产资源储量大,矿种多,全州非煤矿山有效矿权235个,其中在产在建66个。多年以来,黔西南州矿山开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曝光2024年第一批典型生态环境问题:关于曝光2024年第一批典型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沈阳市典型生态环境问题曝光工作规则》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保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当阳市陶瓷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不力,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陶瓷产业低效、粗放发展,清洁生产水平普遍较低,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尚未形成,大气环境问题突出。一、基本情况当阳建筑陶瓷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6月,占地面积6000余亩。当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做出一系列新安排新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文件,对新闻发布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发言人”。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新闻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一)典型案例丨福建省泉州一些县(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陆续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个省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察地市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丨青海省柴达木盆地盐湖资源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将于近期陆续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
3月2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将于今年6月5日起施行。这部法规是我省生态环境领域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的综合性法规,是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重大立法项目。《条例》的出台,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
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乐山市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9月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对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企业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口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通报2023年度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有关情况,本次公示河南天骏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佳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永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河南哈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等4个典型案例。河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3月27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本次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先生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最新进展。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负责本机构作出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我市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意见》围绕构建和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单元化精准化差异化高水平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支撑美丽中国建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生态环境空间管控领域的重大探索,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前瞻性和长久性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纳入美丽中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精准管控作出明确部署,是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威海市文登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超20亿,其中生态治理类项目有:母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昌阳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文登区农牧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关联产业类项目有:文登区西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文登区七里汤温泉
据“清廉长沙”公众号消息,原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海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日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张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鹏利
近日,吉林省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聚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谋划切实举措,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安全基础,扎实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推动集中化解消除一批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安
据通城县纪委监委消息:通城县四级调研员、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李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通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上海市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聚焦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一批能力验证。创新推进涉碳类认证。推进快递、会展等行业绿色服务认证团体标准编制及认证试点。鼓励各区加大绿色低碳认证政策支持力度,扩大政策宣贯覆盖面。在部分成熟行业和重点领域探索推进产品碳足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6日下午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他强调,人民政协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各方面人士要围绕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资政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该标准于2024年5月4日开始实施。本文件规定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煤质活性炭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煤质活性炭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一河清水永续北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治理,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沿线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保障一河清水永续北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水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近日,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名单公布,光大环保能源(天门)有限公司名列其中。光大环保能源(天门)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投产运营,项目总投资5.78亿元,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餐厨垃圾100吨。
近日,广东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公布,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潮州市潮安区东社水电有限公司、桂竹园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赤凤丰松水电站、凤凰镇凤溪村凤坑水电站等水电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