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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卓:PPP模式适合水环境治理 需把控好规范化的内容 合理可行的绩效

2018-07-31 14:53来源:中国水网作者:王家卓关键词:水环境治理PPP模式黑臭水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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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项目可用性付费和绩效挂钩比例不足。在实际案例中,一些PPP项目本质上还是延长版的BT,甚至有一些施工背景的牵头方,就想着工程结束后拿到大部分工程费用走人,剩余的委托给给一个运营公司运营。大头的钱都拿到了,后期运营能达标就赚到了,万一不达标也亏不了多少,这种项目和这种操作方式,严重背离了水环境治理PPP的初心。

第七,社会资本方主体在发生变化。前两年大家在讨论“野蛮人”的问题,很多人担心大型央企、国企带着资本进入水务行业,国资委(192号)文件出来之后,很多央企对一年的投资额度有所限制,不少企业更愿意退回到工程为主的位置。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谁才是合格的社会资本方?考虑到水环境治理的专业性和后期运维的复杂性,我个人认为还是要以专业从事水环境治理的公司为主。当然,这些专业的公司可以与施工为主的央企国企进行联合,央企国企也可以朝着这个方向跨界发展。

第八,部分地方政府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影响项目的推进。有些地区以为,水环境是政府付费的项目,所以不敢做,这些误解对于水环境项目的推进有很大的阻碍作用。

第九,部分地区额度即将用完,有着想做没法做的困境。10%的额度限制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制约,有什么样的政策能够支持各地继续推进继续推进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这是当前面临的问题。

三、思考与判断

第一,PPP模式很适合水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PPP,绩效很清晰,水治好与否,很好衡量;同时,水环境治理技术相对比较复杂,不是简单的工程施工就可以结束;而且后续运营需要专业公司的参与。这三个特征都表面,PPP模式很适合用在水环境治理中。此外,水环境治理项目短期投资较大,对城市人民政府的财政短期资金压力比较大,需要解决路径,采用PPP模式也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第二,后期还会有大量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水十条考核的压力是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且部分地区的一些成功项目,比如海口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成功和达到的效果,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也不容小觑,现在海口市就经常需要接待全国各地的考察团。此外,黑臭水体治理只是阶段性工作,不黑不臭不是我们队水环境的终极要求。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提出的清水绿岸、鱼翔潜底,是我们队水环境的美好愿望,但是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规范化是核心。有一些PPP实施方案抄来抄去,甚至名称错误、前后条件不一致的都有。PPP项目中强调“两评一案”,在水环境治理项目中同样重要。同时,程序的规范、代表政府的出资方的行为规范也很关键。

第四,合理的绩效很重要。目标并非越高越高。合理的、必要的、可行的绩效非常重要。

第五,项目的内容和边界很重要。我们希望未来有一些肥瘦搭配、边界合理,以及厂网河一体的项目出现。

第六,必须充分认识到技术方案的重要性。技术方案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前帮政府确定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投资,招标后指导工程实施内容。技术方案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实施成效。

第七,谁能坚持到最后?现在很多的企业都想做水环境治理PPP,但我个人判断,未来要更多地考虑到资金问题、融资成本、监管的规范性,我相信未来将更多地回归本质,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是PPP项目的初衷之一。

第八,施工是制约。市政施工有专业性和特殊性,包括材料选择都要考虑到后期运营,施工时间的制约会影响质量保障,施工质量则影响全生命周期的收益。而实际中,不少项目工程材料的选择、施工的质量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工程施工也需要请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不是会做工程施工,就什么都会做了。好的施工质量不仅能解决投资,更能在为后期水环境治理效果的持续稳定达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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