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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8-08-15 09:55来源:天津泰达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天津泰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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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二次公示已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拔打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22-22998103,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luyulin@tedayt.com,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如下:

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城市生活垃圾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城市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比较普遍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综合利用,垃圾焚烧处理的优点是减量效果好,焚烧后的垃圾体积减少90%,重量减少80%,并且可以有效利用焚烧余热供暖或直接发电,从而使垃圾成为新的资源,同时实现了城市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其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都较高。

武清区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是卫生填埋。武清雍泰垃圾处理厂位于武清区北部曹子里乡西掘河村西600米处,距离本项目约21公里,于2011年通过竣工验收,日处理垃圾200t左右,占地190亩,总库容152万m3,设计使用年限为15a,目前该填埋场暂停使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不是生活垃圾处理最理想的方法,加之武清区垃圾填埋场已停用,无法满足武清区垃圾处理需求,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灰渣量仅为生活垃圾的20%,可以大大缓解填埋场的处理压力,因此,建设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对武清区不断增长的生活垃圾实行科学处理的有效措施。相关部门调研结果表明,武清区生活垃圾已具备焚烧发电的基本条件,而且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已经十分成熟,因此拟由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建设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武清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于武清区高王路西侧凤河西支北侧,拟建设一座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 t/d的生活垃圾焚烧厂,配置3条500t/d焚烧线+1台18MW+1台12 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每条焚烧线配置一条余热锅炉及烟气净化系统。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t/d,配置2条500t/d焚烧线+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规模为500t/d,配置1条500t/d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项目年焚烧生活垃圾36.5万吨,年发电量为1.39×108kW·h,年上网电量为1.113×108kW·h。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武清区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减少垃圾处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以垃圾渗滤液为主的废水污染物,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和重金属的大气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武清区城区生活垃圾均送入本项目进行焚烧处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垃圾库房、渗滤液处理站、氨水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小时最大平均浓度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排放要求。正常工况下焚烧炉废气产生的SO2、NO2、HCl、HF的小时、日平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Hg、Cd、Pb、PM10日平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SO2、NO2、PM10、二噁英年平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垃圾渗滤液采用“UAS 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 NF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部分回用至厂区冲洗及绿化用水等,浓水用于灰渣冷却、石灰浆制备用水及雾化器喷雾,多余部分直接外排至凤河西支渠。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炉渣、飞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作综合利用。飞灰经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填埋场填埋。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在采取上述措施前提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上对垃圾坑、飞灰贮坑、渣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本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建设1座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UAS 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反硝化-接触氧化-硝化)+纳滤(NF)+反渗透(RO)”。

废气:项目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经1座80米高集束烟囱排放。焚烧炉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焚烧炉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监测指标两部分:

①焚烧炉运行状况包括炉膛(二次燃烧室)温度、烟气停留时间、出口烟气中氧含量、CO含量②大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控指标包括烟尘、HC l、SO2、CO、NOx排放浓度、烟气量、烟气温度。焚烧炉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行政主管和监督部门联网,并将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结果通过厂大门口公众显示屏实时向公众发布,接受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卸料大厅进出口安装风幕,垃圾贮坑密闭保持微负压操作,抽出的气体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焚烧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调节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系统臭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垃圾贮坑,与垃圾贮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作为焚烧炉一次进风燃烧处理,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厂界二级标准。焚烧炉检修时,垃圾储仓臭气经活性炭吸附除臭达标后经1座51.9m高排气筒排放。石灰浆制备间、消石灰仓、活性炭储罐、飞灰稳定化车间等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

渗滤液处理站厌氧产生沼气,经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等空气动力设备、大功率水泵等。本工程采取如下治理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采取措施如下:①在总体设计布置时,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界和办公区的地方。②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在鼓风机和引风机风道中加设消音器。③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和外环境的影响。④汽轮机房设置在隔音建筑内。⑤发电机房采取隔声结构,基础为防振结构,发电机组的废气排放采用二级消声器,机房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等。⑥主产房及辅助车间采用隔声性能好的塑钢双层玻璃门窗降低高噪声设备对厂外影响。⑦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避免厂区禁按喇叭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多种固体废物,有炉渣、飞灰、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作综合利用。飞灰经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填埋场填埋。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

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

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本项目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津雍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鑫鑫

联系电话:022-22998103

Email:luyulin@tedayt.com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电话:025-58527822

联系人:周工

Email:zhjx1988@126.com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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