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范并指导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海洋局、铁路局、民航局综合司(办公厅、办公室),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3月8日印发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
( 试行)
生态环境部
2019年3月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规定的各类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编制机关可参照本指南及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1.2 评价目的
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规划编制机关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3 工作程序
(1)通过调查规划实施情况、受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演变趋势,分析规划实施产生的实际生态环境影响,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的影响状况进行比较和评估。
(2)对规划已实施部分,如规划实施中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且符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如对策和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整改措施。
(3)对规划未实施部分,基于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或必要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未实施部分与原规划相比在资源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或规划后续实施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4)跟踪评价工作成果应与规划编制机关进行充分衔接和互动。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流程见下图。
2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
2.1 规划实施情况
说明规划实施背景,对比规划并结合图表说明规划已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空间范围、布局、结构与规模等,说明其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并明确规划是否实施完毕。
2.2 开发强度对比
(1)对比规划和规划环评确定的发展目标,说明规划实施过程中支撑性资源(如水资源、土地资源、海洋资源、岸线资源等)和能源的消耗量或利用量。分析规划已实施部分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及其变化情况。
(2)以产业发展为重点的规划,对比规划及规划环评推荐情景,重点说明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种类、排放强度及其变化情况;以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的规划,重点说明规划实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受保护关键物种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及其变化情况,对重要生境的占用或改变情况。
(3)回顾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效果,说明规划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体系实施及其变化情况。
2.3 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1)对比开展规划环评时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包括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说明规划在落实空间管控、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与建设、生态补偿等方面以及区域或流域联防联控等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采纳和执行情况、规划实施区域内具体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如资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防治措施、开发建设时序、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等)的情况。
(2)对比开展跟踪评价时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分析规划与其的符合性。
(3)说明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执行情况。说明规划实施区域环境管理及监测体系(特别是规划环评提出的定期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3 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3.1 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3.1.1 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1)结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综合区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变化情况分析,评价区域、流域大气、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及海洋)、土壤、声等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
(2)环境质量调查以收集规划实施中的定期监测结果和区域、流域的例行监测资料为主,也可利用区域其他已有监测资料。若已有资料不能满足需要,可适当开展补充调查和监测。监测因子及点位的选择遵循以下原则。
①监测布点和监测因子尽可能与规划环评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衔接;
②结合规划实施状况、污染源位置、流域水文情势、区域气象特征以及规划实施后生态环境敏感区变化情况适当增减点位;
③根据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规划实施情况,补充特征污染物的监测。
3.1.2 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变化趋势分析
对区域、流域开发等规划,调查区域、流域生态系统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状况,结合规划环评阶段的本底调查、规划实施期间的跟踪调查及相关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评价区域、流域生态系统的变化趋势和关键驱动因素。对产业园区等规划,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分析区域内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2 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
调查区域为保障规划实施提供的支撑性资源(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海洋资源、岸线资源等)和能源的配置情况。对比实际利用情况,结合区域资源能源利用上线,分析区域、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存在的问题及其与规划实施的关联性。
4 公众意见调查
(1)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全面了解区域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
(2)收集规划实施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公众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投诉意见,并分析原因。
5 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5.1 规划已实施部分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以规划实施进度、区域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分析为基础,对比评估规划实际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和规划环评预测结论,若差异较大,需深入分析原因。
5.2 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整改建议
如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已落实,且规划实施后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则可认为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可提出继续实施原规划方案的建议。
如规划实施后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突破底线要求,则可认为规划已实施部分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没有发挥效果或效果不佳,跟踪评价应认真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测结果与实际影响产生差异的原因,从空间布局优化、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范、区域污染治理、流域生态保护、环境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划优化调整目标、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或规划修订建议。
(1)如规划已实施部分未按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落实预防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对策和措施不合理,导致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或生态环境功能降低,则应针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要求。
(2)如因国家或地方提升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或区域、流域社会经济发生变化,导致生态环境质量突破底线、生态环境功能降低,则需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改进建议。
(3)若规划未按规划方案实施,导致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提出的要求无法落实,则需重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 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6.1 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预测
(1)结合图表说明规划后续实施的空间范围和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建设时序和配套基础设施依托条件等规划内容。
(2)在叠加规划实施区域在建项目的基础上,分情景估算规划后续实施对支撑性资源能源的需求量和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分析规划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程度和生态环境风险。对区域、流域开发等空间尺度较大规划,还要分析区域主要生态因子的变化情况,包括流域水文情势、生物量、植被覆盖率、受保护关键物种受影响范围和程度及重要生境的占用或改变情况。
6.2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根据规划已实施情况、区域资源环境演变趋势、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性分析等内容,结合国家和地方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
(1)若规划已实施部分采取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有效,经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的环境影响进行必要的预测分析后,区域、流域资源环境基本可接受,则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防范、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提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2)经过综合论证,如规划后续实施内容缺乏环境合理性,特别是存在以下情形的,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并应及时重新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①发展定位、发展目标与国家或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不符。
②与规划原方案相比在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采取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区域或流域的资源与环境仍无法支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重大的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无法实现。
7 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是对跟踪评价工作成果的归纳和总结,应明确、简洁、清晰。
在评价结论中应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1)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实施中采取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区域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变化情况。结合国家、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意见,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对未实施完毕的规划,说明规划后续实施内容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项目由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总投资3.63亿元,本项目日焚烧生活垃圾500吨,年焚烧能力16.65万吨。本项目配置1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炉排焚烧炉+配置1×10MW抽凝式汽轮机+1×10MW发电机的
近日,辽宁台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台安县八角台街道李坊村,现生活垃圾填埋场内西侧。新建填埋区一座,固化飞灰设计规模3600t/a,固化飞灰密度按1.35t/m3进行考虑,设计库容7.53万m3,服务年限28年,渗滤液调节池一座,有效容积1500m3。台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页岩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文件规定了页岩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文件适用于页岩气开发企业和页岩气开发废水集中处理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页岩气开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霍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
为指导规划编制机关规范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地方标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标准规定了铅、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适用于铅、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铅、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被环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以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西充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地址:西充县晋城街道办鹿岩山村六组(原程真宫村八组)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
近日,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应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低盐污水3.5万立方米,高盐污水3.0万立方米及日产高品质再生水9万立方米,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其次考虑绿化、道路清扫及景观湿地环境用水。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水资源集中处置供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规定了《指南》适用范围,即经批准设立的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各类产业园区的
2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加强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是铀矿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
2022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发布《多种发电技术的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所形成的结论有助于建立对新能源等更加科学理性的认识。《报告》评估了不同发电技术在建设、并网、运行、退役等全生命周期对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主要形成了以下结论:煤电、气电对生态环境、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位于金沙江上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交界河段,电站总装机容量82.6万千瓦,详情如下:关于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你公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制度的“生命线”,直接关系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环评文件质量为核心,持续加强审查审批环节把关,不断加大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各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行为。2022年8月2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3起环评文件弄虚作
2022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发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水资源管理长期宽松软,违法取水用水问题突出,地下水超采整改目标落空,地下水位下降严重,水生态状况堪忧。一、基本情况鄂尔多斯市有8个地下水超采区,是内蒙古自治区超采区数量最多的区域。棋盘井区域位于
《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修正实施以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概念被正式引入生态环境执法领域。2018年8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就生态环境执法中作为处罚基准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提出了六点意
1月18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金台分局发布了关于金台区胜利塬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位于宝鸡市金台区胜利塬,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日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及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重5.9%。详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2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环保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光大环保能源(鹰潭)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批复意见函告如下: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该项目公示期无投诉。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环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内容及格式修订的背景、修订思路、编制要求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1999年发布报
3月27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本次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先生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最新进展。裴晓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
为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持续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常态化技术复核,发现了一批问题企业,梳理形成排污许可证问题典型案例。案例一:管理类别错误(降级管理)某木炭厂属于“林产化学产品制造2663”。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水温的测定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近日就《固定污染源废气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环监测〔2024〕17号,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