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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2018-09-14 09:25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沈阳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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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详情如下: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8〕1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4日

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沈委发〔2017〕8号)和《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实现绿色循环低碳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五位一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新动力。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相协调,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统一,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相适应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形成全社会大循环、园区中循环、企业小循环和再制造产业的“3+1”模式,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平均资源消耗及废物排放指标明显降低,循环经济主要指标优于全国和省平均水平,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

二、加快建立循环发展体系

(一)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工作。

1.加快出台《沈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依法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沈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力争2019年出台。修订《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依据。(责任部门:市法制办;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

(二)加快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2.推进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宣传、交流和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循环经济发展。2019年完成前期手续并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设完成,集中对中小学及社会公众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消费、环境保护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责任部门:市城建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三)实施全社会大循环。

3.实现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快建设老虎冲、大辛、西部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底前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7500吨,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全部采取焚烧处理,处理率达100%。(责任部门:基础产业集团、铁西区政府、市城建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电力公司、执法局)

4.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8年启动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手续,辽中区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康平县、新民市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资源化利用。(责任部门:新民市、辽中区、康平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建委、执法局)

5.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老虎冲、大辛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场尽快建成达产。2018年底老虎冲餐厨垃圾处理场达到320吨/日的设计处理能力,2019年沈阳市大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2座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达产,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达到720吨/日,市区餐厨垃圾基本纳入集中收运处理范围,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目标。(责任部门:市城建局;配合部门:市执法局)

6.加快形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研究出台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示范引导,确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稳定运行。2019年在四环周边合理规划布局1-2个年处置量在100万吨以上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2020年确保沈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上,形成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建筑废弃物处理模式。(责任部门:市建委;配合部门:市执法局)

7.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置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2018年,启动有害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学校49所,试点小区350个。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学校达到200所,试点小区达到500个,市区两级党政机关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2020年,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小区达到650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责任部门:市执法局;配合部门:市政府办公厅、房产局、服务业委、供销社、环保局、教育局)

8.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规范、完善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科学布局回收网点,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七统一”式经营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2018年底前完成我市规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网点体系完善、回收方式多元的回收体系,城镇及乡村实现回收网点或回收功能全覆盖,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责任部门:市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城建局、公安局、执法局、环保局、工商局、供销社、房产局)

(四)建设三个中循环示范园区。

9.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有效提高开发区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削减废弃物排放量,开展窑炉余热利用、清洁能源和集中煤制气、陶瓷废料综合利用等循环化改造工作。2018年底园区全面停用两段式煤气发生炉,2019年逐步拆除淘汰两段式煤气发生炉,2020年全面拆除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实现100%清洁能源利用,全面实施工业余料回收利用,至少建成3个工业余料利用项目。形成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陶瓷产业园区。(责任部门:法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10.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实施循环低碳发展。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建设“中国制造2025”与“德国工业4.0”战略合作试验区和绿色集约发展引领区。2018年底完成规划的评审工作,2019年按照规划积极建设园区并大力招商引资,2020年将中德园建设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国际级制造业集聚区,成为拉动沈阳市转型发展的新引擎,起步区开发建设7平方公里,形成710亿元的投资规模。(责任部门:中德园管委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11.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农业循环化发展。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循环链接型农业,积极推进以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等为主导的农业循环经济。2018年底前启动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至少开工建设1个生物质发电项目,2020年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循环示范区,形成年处理60万吨生物质发电能力。(责任部门:沈北新区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经委)

(五)树立一批小循环示范企业

12.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耗小循环改造示范。强化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物料闭路循环和能量梯级利用,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突出抓好企业的节能节水节材降耗工作。2018年底前,对未达到小循环示范标准的企业进行摸底和实地调研,2019年对未达到小循环示范标准的企业进行指导和帮扶,2020年建立50个典型小循环发展的代表企业,发挥企业小循环引领示范作用。(责任部门: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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