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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9-14 09:57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垃圾卫生填埋场焚烧飞灰扬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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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扬州市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项目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14698.22万元;

占地面积:约168 亩;

建设地点:杨庙镇赵庄村(现有填埋场西侧);

设计规模:飞灰为90t/d(近期),远期约为120t/d。残渣处理规模为120t/d(近期),远期约为150t/d;应急24000t/a。总库容约200万m3,飞灰库区的总库容约为97.4万m3,应急及残渣填埋库区总库容约为102.3万m3;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

服务范围:扬州市焚烧飞灰、利用后的残渣及扬州市的生活垃圾应急处置任务;

工作时数:全年工作365天(下雨天不作业),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数2920小时(其中:固化飞灰、残渣每年填埋约330天;生活垃圾每年应急填埋约30天);

职工人数:本项目新增员工30人;

建设工期:24个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各监测点PM10、SO2、NO2、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H2S、NH3、臭气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相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甲硫醇未检出。

各监测断面水质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汞、总砷均可满足(GB3838-2002)Ⅳ类标准,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总镉和总铅未检出。

根据《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监测数据:评价区域内团结水库各监测断面水质除总氮外,其余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团结水库水质超标原因主要是区域未截流的部分废污水排放入所致。

厂界各噪声现状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地下水监测结果:D1项目所在地点位地下水中硫酸盐、pH值、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汞、总砷、总镉、氟化物、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铁、总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 类标准要求;氨氮、氯化物达到II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钠、锰达Ⅳ类标准要求。

D2赵庄小区点位地下水中钠、氯化物、硫酸盐、pH值、总硬度、总汞、总砷、总镉、氟化物、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铁、总锰、总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 类标准要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

D3陈庄点位地下水中钠、pH值、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汞、总砷、总镉、氟化物、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铁、总锰、总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 类标准要求;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达到II类标准要求;氨氮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

D4高庄点位地下水中钠、氯化物、硫酸盐、pH值、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汞、总砷、总镉、氟化物、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 类标准要求;总硬度、总铁达到II类标准要求;氨氮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锰达Ⅴ类标准要求。

D5仓房点位地下水中钠、氯化物、硫酸盐、pH值、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镉、氟化物、总铅、挥发酚、总氰化物、六价铬、总大肠菌群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 类标准要求;总硬度达到II类标准要求;总汞、总砷、氨氮、总铁指标达到III类标准要求;锰达Ⅴ类标准要求。

该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已无组织形式排放,填埋作业时主要通过撒水抑尘、加强管理、限速行驶以及保持路面清洁以实现达标外排。填埋场设置导气石笼收集后进入火炬燃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飞灰填埋场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所有废水依托一期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处置达标后接管排入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处理规模水量300m³/d,主工艺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BR,含二级AO+超滤膜过滤)+纳滤(NF)+反渗透(RO)”。 接管标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表2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直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采用选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可实现厂界、敏感保护目标噪声达标,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生态环境:工程建成运营期间,及时采取恢复植被和其他工程措施,以避免在雨季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并在工程区四周建立绿化隔离带;填埋场最终封顶复垦后,将种植人工植被,以改善项目区及附近的植被环境与景观。项目运营对场区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填埋气引发的闪爆问题、渗滤液下渗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及坝体发生溃坝引发的问题。项目严格按照规范建设,加强管理和事故防范,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达到可以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与本项目位置较近的居民及在区内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扬州市茅山多元化垃圾处理厂

联系人: 顾永红

联系电话:0514-87903035

邮箱:403337688@qq.com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34

邮箱:151448016@qq.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025-58527307,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扬州市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简本.pdf




原标题:扬州赵庄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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