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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2018年上半年35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8-09-14 10:29来源:江苏环保关键词:环境违法环境违法案件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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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常州康贝护理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2日,常州市环保局对常州康贝护理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先玲)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但布袋口直接敞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外排。3月13日,常州市环保局下达查封、行政处罚决定,对康贝护理产生粉尘的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处罚款3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3凯普金业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月8日,昆山市环保局对凯普金业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天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砂滤罐外壳存在一道裂缝,裂缝内有废水溅出,废水经附近雨水道最终流入周边河道。监测结果显示,外溢废水和雨水道内水样中总铜浓度均为17.0mg/L(超标55.7倍)。经查,凯普金业于2017年9月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存在泄露情况,但至今未进行有效修复。5月5日,昆山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4常熟市南京珀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3日,常熟市环保局会同海虞镇综合执法局对南京珀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宁芳)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角膜层车间建有表面处理设施,未建设配套废水处理装置,地面有腐蚀迹象,检查时废水正通过车间排污沟通往车间外集水池,并经集水池缺口最终排入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集水池总镍124mg/L(超标123倍),集水池缺口外沟渠中水样总镍26.7 mg/L(超标25.7倍)。5月10日,常熟市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依法对珀轩电子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5月14日,常熟市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5昆山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9日,江苏省环保厅对昆山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建忠)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总排口废水总氮浓度为185mg/L(超标11.3倍)、总铜2.78mg/L(超标8.3倍)。4月23日,昆山市环保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并对万正电路板涉水排放的生产设备依法予以查封。5月15日,昆山市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对万正电路板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0万元。

16江苏宋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4日,启东市环保局对江苏宋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俊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成配套的水污染防治设施,表面处理废水仅经pH调节后即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及外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总锌202mg/L(超标39.4倍),排入外环境废水总锌143000mg/L(超标71499倍)、总镍53.6mg/L(超标52.6倍)。3月23日,启东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7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10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沿江八市交叉互查组对万洲胶粘制品(江苏)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胶带制品生产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擅自将含油污泥倾倒在厂区空地上。经清点废油水及周边受污染土壤,共86.75吨。监测结果显示,企业排入雨水窨井的冷凝水COD784mg/L(超标6.8倍)。5月26日,海安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责令万洲胶粘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47.35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8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19日,江苏省政府灌河口化工园区联合调查组对灌云化工园区进行现场检查,在新沂河北泓入海口上游3公里附近发现一根暗管。4月20日,灌云县环保局锁定暗管源头为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群),发现该公司在厂区污水收集池处私设一根暗管,利用暗管向厂区外排放酸性废水。监测结果显示,暗管内水样pH 3.54,呈酸性,COD 1020mg/L(超标24.5倍),总磷23.6mg/L(超标58倍),氯离子8830mg/L(超标34.3倍),苯胺类4.03mg/L(超标39.3倍),二氯甲烷24.6mg/L(超标1229倍),1,2-二氯乙烷133mg/L(超标4432倍)。4月21日,灌云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月2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下达决定,责令永润化工立即采取措施自行停业、关闭到位。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

19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3日,江苏省政府灌河口化工园区联合调查组在巡查时,发现灌河西侧岸边有2根管道,经排查,发现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均)有2根通往灌河的废水偷排管道。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特征污染因子甲苯等均超过相关标准。5月7日,灌南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日灌南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查, 3月1-5日,中新污水处理厂法人周均伙同工人李丙国将该公司废水收集池内700余吨废水通过其铺设的暗管直接排放。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为灌南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鉴于该案案情重大,5月27日,省环保厅发函至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要求连云港市公安、环保部门直接负责该案侦办工作,依法严查快处。7月25日,灌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中新污水厂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连云港市公安机关。

20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8日,灌南县环保局对连云港市华通化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奚圣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三氟氯菊酸产品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擅自将生产三氟氯菊酸过程中产生的有毒废水托运至化工园区外处置。

3月19日,灌南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4月18日,灌南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华通化学停产整治,并处罚款450万元,同时对法定代表人奚圣虎处罚款20万。6月10日,经灌南县人民政府批准,灌南县环保局对华通化学下达了取缔关闭告知。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

21洪泽县杰诚制管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8日,淮安市环保局对洪泽县杰诚制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丽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钛管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即投入生产。4月28日,淮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杰诚制管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

22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7日,淮安市环保局对实联化工(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伯实)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雨水排放口正在排水。监测结果显示,外排废水中氨氮538mg/L(超标34.8倍)。6月5日,淮安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实联化工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

23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部分企业污染环境案

4月11日,江苏省环保厅专案组到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调查该园区非法填埋固废案。经当地环保、公安联合查办,发现嫌疑人任某某以托运生活垃圾为掩护,为园区盐城世宏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尚莱特医药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滨海三甬药业化学有限公司、江苏中正生化有限公司、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5家化工企业非法倾倒并填埋化工废料约24吨。现场共挖掘固体废物563袋共386.6吨,公安机关已对12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总经理3人、常务副总经理1人、环保负责人5人及运送倾倒人员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滨海县环保局对上述5家企业共处罚款70万元。

原标题:服务高质量发展|江苏公布2018年上半年35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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