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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2018年上半年35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2018-09-14 10:29来源:江苏环保关键词:环境违法环境违法案件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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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为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打好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有关要求,江苏省各地环保部门敢于动真碰硬,认真抓好查处整改工作,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等手段,以强烈的法治思维、“零容忍”的态度,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江苏省环境执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2018年1月-6月,江苏省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444件、建议处罚金额12.05亿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0%、226%。运用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85件,同比上升57%;其中按日计罚33件,查封扣押1508件,限产停产570件,移送行政拘留223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51件。与公安部门合力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0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65人,同比分别上升38%、39%。为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现公布一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1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仲汉根)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发现该公司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4月8-13日,省环保厅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辉丰公司(包括其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明进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法建设水煤浆锅炉、违规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稀释排放、高效氯氟氰菊酯等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产、子公司连云港华通化学有限公司非法转移高浓废液至盐城银天源制镁有限公司等环境违法行为。

3月25日起,盐城市、响水县、灌南县公安机关陆续分别对辉丰公司董事长、原总经理、华通公司法定代表人、银天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月17日,盐城市环保局下达查封扣押决定,对辉丰公司部分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4月17日-5月7日,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下达处罚决定,对辉丰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运行、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合计处罚450万元,对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罚款30万元。5月8日,大丰区环保局责令辉丰公司全面停产整治。

5月19日,江苏省环保厅责令大丰区环保局撤销该公司水煤浆锅炉环评报告书及违规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环评报告表的环评批复文件,要求盐城市环保局对其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核定。7月13日,江苏省环保厅下达处罚事先告知,拟对辉丰公司位于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仍新建水煤浆锅炉、年产300吨氯苯环戊酮等项目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共处罚款83万元。

2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10日,南京市环保局对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庆河)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专用车项目已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但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至今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4月13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对英德利公司违法项目生产车间依法实施查封。6月25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英德利公司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英德利公司处罚款41万元、对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处罚款8万元。

3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17年12月19日,南京市环保局在调阅南京市环保用电监管平台数据时发现,12月16-18日期间,溧水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阳)生产过程中配套除尘装置连续停运30小时,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18年5月2日,南京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天山水泥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0万元。

4无锡中发水务有限公司安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案

4月11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对无锡中发水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东平)安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水解酸化、曝气生物滤池、二氧化氯消毒池等主要污水处理工段停运。5月23日,锡山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安镇污水厂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万。6月6日,锡山区环保局将该涉嫌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移送锡山区公安机关。

5无锡鸿山易尔美木制品厂污染环境案

4月23日,新吴区环保局对鸿山易尔美木制品厂(法定代表人:陈剑)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喷漆房正在作业,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未接入配套的活性炭处理设施,直接通过旁通管接入排气筒排放。4月28日,新吴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的喷漆房实施查封。5月27日,下达处罚决定,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2万元。

6无锡展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7日,惠山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无锡展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德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从事太湖流域禁止的不锈钢板酸洗,对车间内南侧酸池旁雨水沟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小于2.00,呈强酸性, COD2300mg/L(超标22倍),总铬2460mg/L(超标1639倍),总镍747mg/L(超标746倍)。3月30日,惠山区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对展越金属相关生产设备依法予以查封,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7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2日,徐州市环保局对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縢仰顺)进行现场检查。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熄焦循环水COD321mg/L(超标1.1倍)、挥发酚1.62mg/L(超标2.2倍),超标废水中污染物通过熄焦方式排放至外环境。4月21日,徐州市环保局下达停产整治决定,责令华裕煤气停产整治。5月7日,徐州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熄焦循环水COD、挥发酚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

8徐州博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4月16日,徐州市环保局对徐州博丰钢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占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台竖炉及1、2、4号石灰窑正在生产,但4台竖炉未按要求配套建设竖炉烟气脱硫设施,石灰窑共用的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器)未运行,导致竖炉烟气和石灰窑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4月20日,徐州市环保局下达查封决定,对博丰钢铁石灰窑工段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依法予以查封。5月29日,徐州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同时责令石灰窑工段停产整治。

9常州东方前杨污水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5月5日,江苏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常州市经济开发区督察发现,前杨污水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使用潜水泵及连接的塑料软管将污泥浓缩池内废水通过污水排放口排入厂区东侧二贤河,导致二贤河水体发黄。监测结果显示,前杨污水厂污泥浓缩池内积存水总铬超标2.8倍、六价铬超标3.4倍、总镍超标7.4倍。5月7日,常州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及查封决定,责令前杨污水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并对造成水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依法予以查封。6月8日,常州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前杨污水厂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80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10常州亚邦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5日,江苏省环保厅组织的大气交叉互查组对常州亚邦骏马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玉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项目生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3月9日,武进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骏马建材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3月21日,武进区环保局后督查时,发现该公司混凝土项目正在生产,仍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4月12日,武进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骏马建材3月5日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4万元。4月30日,武进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其3月10-21日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处罚款48万元。

11常州市华舜印染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3月29日,常州市环保局对常州市华舜印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储菊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弃的老污水渠封堵不完全,致使本应接管至金坛二污厂处理的污水最终排入尧塘河。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COD 470mg/L(超标24.5倍)、氨氮14.0 mg/L(超标2.8倍)、总磷7.23 mg/L(超标14.5倍)。4月9日,常州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华舜印染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服务高质量发展|江苏公布2018年上半年35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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