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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开始实施《厦门市建设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

2018-09-17 15:28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装修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厦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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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人

责任书(示范文本)

为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工作,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结合装修人(单位)和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装修人(单位)的义务

1、在房屋装饰装修前,向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报备。

2、在装修规程中,按照《厦门市建筑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规定,将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分装、投放到专门的建筑装修垃圾堆投放场所。

3、装修人(单位)及时向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缴纳建筑垃圾清运费 元。

二、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

1、本小区/单位共配备 名保洁人员,将“做好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义务纳入保洁合同,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责任区落实,实行巡回保洁。

2、要求保洁员熟悉建筑装修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对不符合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及时反映本区域建筑装修垃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台账。

3、结合小区(楼房)实际情况,设定专门的建筑装修垃圾堆放场所,确保建筑装修垃圾堆放场所地面硬化、干净、整洁、卫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要求保洁人员定期清洗。

4、对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在投放点设置投放告示牌或者张贴投放指南,明确建筑装修垃圾投放时间、地点、督导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

5、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交由具有建筑废土运输资格的企业承运,并实行建筑装修垃圾运输主动告知和联单管理制度。

6、建筑装修垃圾装车离场前,由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在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联单相应位置签字盖章,运输车到达消纳场或资源化工厂卸车后,由消纳场或资源化工厂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建筑装修垃圾运输联单回执应于三日内返交至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

7、落实好经费,保障本小区/单位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8、建立台账机制。所有开展的工作必须有文字、图影资料,保证资料齐全、装订存档。

9、建立投诉和报告机制,及时受理居民/职工投诉,及时处理保洁员反馈的问题,对违反分类规定投放和收集的行为多次不听劝阻的,报告街道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四、说明

责任书一式二份,装修人(单位)和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各存一份;责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内单位责任人变更的,由继任人负责本责任书的实施。

装修人(单位)(盖章): 代表:

建筑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盖章): 代表:

年 月 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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