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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09-17 16:47来源:福建垃圾分类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福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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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动省委和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实落地,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示范先行、规划引导、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持统筹整治,保护乡土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加快解决黑臭水体、垃圾围城、农村环境脏乱差等民生之痛、民生之患,防止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农村污水治理行动、农房整治行动、村容村貌提升行动等“一革命四行动”,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立“审批简化、服务到位、监管有效”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机制;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2018年,继续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全省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完成100个以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改造400座乡镇公厕、1000座以上农村公厕,村庄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35万户以上,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5万户;开展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福州、厦门、泉州完成65%的村庄整治,漳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60%的村庄整治,其他设区市完成55%的村庄整治,同步规整村庄杆线;每个乡镇镇区实施主要街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摆摊专项治理;开展铁路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集中整治温福铁路宁德—福州段、合福铁路武夷山—福州段及福厦铁路福州至厦门漳州段三条重点线路沿线村庄。

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力争通过国家验收;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稳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再新建改造400座乡镇公厕、1000座以上农村公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15万户;推进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福州、厦门、泉州完成80%的村庄整治,漳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75%的村庄整治,其他设区市完成70%的村庄整治,继续规整村庄杆线;每个乡镇镇区推进1条以上主要街道架空缆线规整、沿路绿化提升、沿街建筑三层以下立面及店牌店招整治等,有条件的进行道路“白改黑”、缆线下地;持续推进温福、合福、福厦铁路沿线村庄整治,开展向莆铁路建宁—福州段以及龙厦铁路长汀—漳州段整治,提升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人居环境。

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再新建改造400座乡镇公厕、1000座以上农村公厕,实现乡镇每万人有3~4座公厕,村村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5万户;深化村庄房前屋后整治,福州、厦门、泉州完成95%的村庄整治,漳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90%的村庄整治,其他设区市完成85%的村庄整治,村庄杆线乱牵乱拉乱搭现象明显改观;每个乡镇镇区建成1条以上整洁有序“示范街”;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总数超50个,3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落实《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重点整治“好水”(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差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周边的3323个村庄,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整治,开展福厦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沿线村庄整治。

重点任务

一 实施农村垃圾治理行动

1.加快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县(市、区)要探索建立奖励引导机制,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抓好长泰、明溪2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体系,边远村庄、海岛垃圾尽量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处理。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建立完善日常保洁机制和节假日垃圾清运应急保障机制。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堆弃。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推进整治,实行滚动销号,2020年前基本完成整治。

2.加快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

减少农田残膜污染,大力示范推广厚地膜(布),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在烟草、蔬菜等大田作物生产上,开展农田残膜回收示范;在设施农业重点区域,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行动,鼓励发展“旧膜抵(换)新膜”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统筹推进国家级畜牧大县和省级畜牧重点县,实施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0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二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

合理优化公厕布局,以新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农村公厕,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将农村公厕纳入村庄日常保洁范围。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平潭综合实验区等6个地区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4个地区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基本覆盖。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三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有条件的城镇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应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的村庄采用化粪池+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和分散的农户可采用自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方式,尾水排入山体、林地、农田消纳吸收利用。县(市、区)对乡镇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要分区域、分类型确定技术路线,分年度实施。抓好安溪、将乐、永春3个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统筹推进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模式和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 实施农房整治行动

1.加强规划引导。

推动农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三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评估修编,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管控等强制性要求,划出禁建区和农民建房用地范围,引导村民合理有序建房。加大力度引导集中建设村镇住宅小区,推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科学制定、规范施行“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激励政策。

原标题:关注 |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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