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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

2018-09-20 10:4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放管服环境影响评价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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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河北省发布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具体内容如下:

为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按照“五个为”“六个一”要求,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秩序、服出便利和品质,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使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企业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大动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持续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的推动者和受益者。

坚持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入手,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力争在创新创业、网上办事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注重“放管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整体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改革政策衔接配套,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构建各方协作的一体化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改革的实效。

坚持对标先进、鼓励创新。主动对标浙江、天津、深圳等先进省、市,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补足发展短板,激活后发优势。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总结市、县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加强成果复制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改革持续深化、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要求,在企业设立、项目审批、群众办事、降低成本、强化监管、网上服务等方面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确保河北投资环境和行政效率得到根本性改善提升,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1.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缩短。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更加简化,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底前,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其中石家庄市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2020年底前,全省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石家庄等具备条件的市,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压缩时间。2022年底前,全省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2019年上半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各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2020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审批时间压减至80个工作日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更加科学、便捷、高效,审批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3.群众线下办事进一步便捷。2018年底前,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省、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22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分类受理,省、市、县各级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

4.企业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成本等逐步降低,企业负担持续减轻,盈利能力明显增强。2018至2022年,全省每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300亿元,5年降低1500亿元左右。

5.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到2018年底,随机抽查比例(抽查检查对象数量占监管对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监管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到2020年底,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4%,多头监管、重复执法基本消除,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到2022年底,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格局。

6.网上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基本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两级不低于50%。2019年底前,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两级不低于70%。2022年底前,除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密外,省、市、县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在线平台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实施“清权、放权、减权、晒权、优权”专项行动,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实施精准协同放权,该取消的及时取消、该下放的下放到位,优化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推行标准化和清单管理,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加大减权放权力度。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事项一律衔接取消,下放事项及时承接到位,1个月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权力下放后接得住、管得好。全面清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行使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等重大事项外,一律下放或委托市、县实施,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2022年底前,编制省政府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事项拟下放目录,分期分批下放权力事项。根据雄安新区建设发展需要,按照“能放皆放”原则,最大限度下放权力,赋予雄安新区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子项一编码、一流程一规范”要求,编制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到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覆盖,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推进河北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编制行政许可服务公众满意指数测评方法、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办结”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到2020年,创建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试点5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

3.健全清单管理体系。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规范已经编制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等各类清单,省级2019年上半年底前完成调整,市县两级2019年底前完成调整。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编制《河北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除国家法律政策禁止、限制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扩大清单覆盖范围,2020年底前形成完善的“综合清单+专项清单”管理体系,2022年底前,编制公开全省权责事项清单通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

4.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2019年底前,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全部进场交易,实现网上展示、竞价、中标、评价,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到2022年,基本实现中介服务机构由资质管理向行业自律、市场约束、信用监管模式转变。(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

5.优化行政审批局运行机制。深化市、县行政审批局改革,优化运行模式,2019年上半年底前完成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全部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实现科学化、规范化运行。健全省级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尽快构建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责任单位:省编委办、省政府办公厅)

(二)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实施“河北项目审批80天”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力争到2022年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政府审批时间减至80个工作日以内。

1.实施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修订《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分类细化审批流程,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2019年上半年底前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制定雄安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方案,2018年底前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提高雄安新区投资审批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整合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资源、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建立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18年底前向社会公布。逐步取消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人防办)

3.探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组织雄安新区、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威县、河北定州经济开发区等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扩大企业投资项目决策自主权,企业按规定作出承诺后,实行“先建后验”,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在投产前完成即可。2018年底前,首批4个试点单位制定承诺制试点配套政策,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0年底前,在全省更大范围推广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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