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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被推动 京津冀秋冬污染治理方案下发

2018-09-28 10:11来源:华尔街见闻作者:刘镔练关键词: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防治京津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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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方案规定,各地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各类开发区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有效整合。

此外,还要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本次攻坚方案的目标要求,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

方案的实施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 濮阳市(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方案指出,本次大气污染治理的基本思路,是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以推进清洁取暖、公转铁、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督察问责,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华尔街见闻评论称,此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比去年有了明显的调整,对于限产的松绑已经十分明显。此次文件上更多的是站在环保标准的角度出发,对“一刀切”限产的动态修正。

同时,近几年来持续提高的环保标准已经让不少京津冀地区环保不达标的重污染企业产能清出。所以,此次文件的效力更多体现在后续的执法力度方面,对于产能的影响也许并不像年初市场预期的那样明显。

原标题:京津冀秋冬污染治理方案下发 将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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