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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可梯级利用量预测(单位:Gwh)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未来五年内磷酸铁锂电池是回收利用的主要对象
从退役动力电池的类型看,到 2022 年前退役动力电池的主力都将是磷酸铁锂电池;2023 年后退役三元动力电池将占主流。因此,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首先要面临磷酸铁锂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磷酸铁锂的再生利用价值很低,目前可免费回收甚至收费回收,但是可很好地进行梯级利用。
就锂电池再生利用而言,可供再生利用的废旧锂电池来源不仅来自直接报废的退役动力电池,还有废旧的消费锂电池、电池企业等的生产废料、报废的梯级利用电池等重要来源。经过测算,未来 5 年内主要的再生利用电池仍然是缺乏回收价值的磷酸铁锂电池。但三元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量将从 2020 年开始快速放量,并超过消费锂电池的再生利用量;从 2023 年开始,三元动力电池将进一步超过磷酸铁锂电池成为再生利用的主要对象。
三、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趋势
1、产业链上下游的联盟合作将显著加强
一是梯级利用企业将与电池企业的融合发展。梯级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储能”,而电池企业也将储能市场作为必争之地,因而是目前梯级利用布局的主要力量。随着两类企业的互相渗透与重组整合,未来将形成一批兼具动力电池、电池梯级利用及储能业务的电池龙头企业。
二是再生利用企业将与资源材料企业的融合发展。再生利用企业正在积极向材料转型;对资源和材料企业而言,再生利用也是必争之地。随着两类企业业务领域的互相渗透与融合,未来将形成一批兼具资源、回收、材料业务的电池材料龙头企业。
三是产业链上下游在回收领域的战略联盟与合作将显著加强。动力电池回收责任机制安排,以及电池回收利用的系统性复杂性决定了上下游企业必须加强协同合作。
具体而言,车企是终端市场话语权的掌控者,又是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车企没有足够的网络建设能力,客观需要动力电池生产及回收利用企业的帮助。电池企业和材料企业需要为下游分担相应的回收责任以赢得客户和市场。而梯级利用企业又必须需要保障废电池的最终再生利用,才能获取车企的信赖与合作。因此,产业链上下游需要加强战略联盟与合作,共担责任和风险、共享收益。
从现实情况看,产业链龙头企业间的联盟合作已经开启。如宁德时代 2016 年 10 月间接控股邦普循环,打通了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产业链,并大大提高了材料端的话语权。国轩高科与金川集团 2017 年 8 月通过紧密的股权合作共建电池再生利用线。北汽新能源 2016 年 9 月参股赣州豪鹏(2017年 8 月并入厦门钨业旗下),并与之合作共建 2 万吨/年的动力电池回收及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同时依托 2016 年 6 月成立的匠芯电池公司实施梯级利用、构建光伏充换电站,打通梯级利用、储能和再生利用链条。杉杉股份与电池企业凯泰新能源等 2016 年 9 月共同投资设立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并将继续加强合作以打造“储能节电、光伏发电和光储结合的系统能源解决方案”。比亚迪与格林美 2015 年 9 月签订框架协议共同投建储能电站和光伏电站示范站等。
当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对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的重视度普遍不足。未来随着梯级利用市场价值的体现,车企也将逐渐会成为动力电池回收联盟合作中的重要主导力量。
2、回收企业需参与共建回收网络以获取废旧动力电池
回收网络体系的完善是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发展的基础和重中之重。能否获取稳定的废旧动力电池来源,也直接关系到回收利用企业的根本生存和发展。
根据即将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产生废旧动力电池各个环节的回收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通过梳理,未来废旧动力电池主要由车企组织或授权建立的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交给与车企协议合作的电池生产企业,先做梯级利用,再由梯级利用企业回收并交再生利用企业回收处置。
按照这样的顶层制度设计,未来梯级利用企业需与动力电池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乃至融合发展,参与车企组织或授权的回收网络建设,才能获得稳定的废旧动力电池来源。再生利用企业未来将主要从梯级利用企业手中获取废旧电池,因此必须与梯级利用企业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才能获得稳定的废旧电池来源。因此,未来将呈现梯级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与车企合作)共建回收服务网点的局面。
3、国企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的产业环境将日益改善
在废旧消费电池和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市场,由于回收体系环节散乱,民营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收购废旧资源时可不需进项发票、直接用现金交易;而国企由于必须要进项发票,不仅只能按照更高的“带票价”收购,甚至无法获得稳定的原料来源。这导致国营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无法与民企竞争。
这也是目前邦普、格林美等民企占据锂电池回收市场领导地位的重要原因。加之许多民企由于环保条件不达标、生产成本更低,正规国企在这样的市场基本无法生存。
但未来实施动力电池的回收,上述现象有望得到大幅的改观。一则“新时代”国家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环境监管、督查整治力度空前,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难以生存。二则随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推行及动力电池溯源和监控系统的运行,各产废单位售废偷税难度将显著加大、废旧动力电池流入非法渠道的可能性也将显著降低,民营回收企业的“不开票”优势也将逐渐丧失。
另一方面,国家为了推动电动汽车的发展,鼓励许多国有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及其他专用车单位率先使用电动企业,这些单位将是一段时期内退役动力电池的主要产废单位。他们出于“国有资产流失”等考虑,更愿意把退役的汽车及电池交给国有背景的企业去做回收利用。
4、当前是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较为理想的时机
一则当前仍处于动力电池大规模退役前夕,行业内企业大多处于前期布局阶段,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还未成规模,许多企业尚未实现盈利。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龙头企业及企业联盟也还未真正成型。因此,如要开展相关布局,2018年底之前还属于比较理想的时间窗口。
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量测算(单位:万吨)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则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国家在政策上仅要求企业达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并申报规范目录,符合必要的安全环保标准即可(许多省份也对其参照危废管理,要求具备危废资质)。但未来国家将会逐步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同时,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实施许可证管理(预计 2020 年前后),适度控制从业企业数量。因此,最迟应在 2019 年底以前初步完成相关布局才能占据主动。
5、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风险与收益并存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仍处于导入期的新兴行业,有着巨大的成长空间,但也客观存在较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一是回收体系建设进程的不确定性。尽管国家环保监管力度空前提高、政策法规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回收网络体系的建设需要较大的投入、建设难度也较大,能否迅速完善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导致流入正规渠道的废旧动力电池比例降低,并导致初期正规国企可获得的废旧电池不足。
二是行业规范化发展进程的不确定性。如果动力电池溯源和监控系统的建设不到位,导致产废单位销售废旧电池的“偷税”难度并未显著提升,民企将继续拥有“不开票”优势;同时,如果未来国家环保监管放松,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仍将占据成本优势。这些可能导致初期国企缺乏竞争力。
三是电池再生利用价值的不确定性。如果采用三元正极的锂电池未来逐渐被新体系电池替代(如锂硫电池、燃料电池等),则动力电池再生利用的价值可能将显著降低(梯级利用的价值不受影响),但届时再生利用企业可能需要依靠政策或市场补贴机制等才能维持正常运营,而对于补贴机制又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未来,动力蓄电池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扩大,行业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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