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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表丨上海市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10-04 08:3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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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8年5月11日

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闵行区滚动实施了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源头防控和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全社会环境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未来三年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对标闵行“生态宜居”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新要求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及区域环境状况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特制订《闵行区2018年—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即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围绕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闵行区“创新引领、民生优先”的发展主线,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深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推进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严守生态环境底线,更加注重推进各领域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核心,实施系统治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分类防治、系统联治,分领域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城乡并进,填补生态短板。坚持城乡一体,同时积极向农村地区、短板地区倾斜。环境设施不足区域,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成熟区域督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更加注重执法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已建设施的环境效益。农村地区强化耕地安全,做到生态环保无死角,确保整体安全。

突出机制创新,推动社会共治。继续完善环保统一监管机制、推进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推进污染源第三方治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联动、社会共治”的多元参与机制,调动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民众等不同层面参与的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主城区区域定位和工业型城区实际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空间规模、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为实现“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目标,建设生态宜居闵行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解决市民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20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

2.努力实现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以环境保护倒逼和引导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加快推动各领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全区单位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到2020年年均增幅不超过2%,力争总量有所下降。

3.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推进绿地林地建设提升宜居水平。生态空间应保尽保,森林覆盖率达到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集中建设区外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141公顷,生态资源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5.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全方位的社会共治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基本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不断强化,全面推进环境第三方监管,市场化治污机制不断健全;积极推进环保共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体系。

二、大气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实施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为核心,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至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力争达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主要任务

1.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实施煤炭和能源总量双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进一步削减用煤总量,提高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积极协调,推进吴泾热电厂燃煤品质提升。控制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量,其中,华谊集团耗煤量控制在200万吨以内。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NOx排放深化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鼓励实施集中供热和燃油锅炉“油改气”、“油改电”。

2.全过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结合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无证无照企业清理整治,促进产业升级和合理布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企业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开展黄浦江沿岸化工企业、堆场、码头摸底调查,推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烧结和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生产等高污染工艺结构调整。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19年,全面完成石化行业、陆地和液散码头储罐及装卸过程密闭收集处理或回收。

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和行业控制。按照“控制总量、削减存量、减量替代”的原则,对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按新增排放量的2倍进行减量替代。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到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削减50%以上。

全面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2018年起,禁止生产高VOCs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现有生产项目鼓励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料。在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船舶制造、工程机械制造、金属制品、通用和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原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低VOCs含量产品的源头替代。其中,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到2020年,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7年削减30%以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家具制造和木制品加工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的应用;在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应用,倡导绿色包装,推广非溶剂型印刷、涂布和复合工艺,到2019年,全部采用低VOCs含量油墨;船舶制造行业至2020年,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的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工程机械制造和钢结构制造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分别达到30%和50%以上;在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积极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产品。

3.强化移动源及港口码头污染治理

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公交优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加大新能源汽车(标准车)、新能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提升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水平,加快淘汰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机械“油改电”,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加强在用车NOx尾气治理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继续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加大对内河船舶尾气污染控制的力度,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柴油,游船码头、内河码头实现岸电全覆盖。

4.持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

推进绿色工地建设。在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推进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结合工地扬尘在线监测,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到2020年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源头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依法从严处理;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到2020年,城市化地区可冲洗道路冲洗率达到82%。开展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实时监测道路扬尘污染情况。

5.进一步深化社会生活源治理

推行汽修行业低VOCs涂料、色漆使用。强化餐饮行业油烟整治,推行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逐步减少家庭油烟气排放。推进大中型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在线监控工作。

三、水环境保护

(一)行动目标

以“苏四期”为牵引,进一步深化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体系短板。至2020年,20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二)主要任务

1.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源保护条例》,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关于松浦大桥一级保护区各项管理措施的要求,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工业企业的关闭清拆,完善黄浦江上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2.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系统,合理布局截流治污设施;深入推进污水收集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至2020年底,全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3%以上,城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3.加大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以“苏四期”为重点,通过截流、调蓄、输送、处理等措施,减少市政泵站放江影响,继续推进市政泵站截污改造。在全区建成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大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本区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

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编制区级海绵城市专业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管控环节,完成建成区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为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4.持续强化河道综合治理

采用控源截污、沟通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继续推进城乡河道综合整治,三年累计实施蟠龙港等6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和193条段断头河整治,河道水环境和陆域面貌得到明显提升。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实施《上海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建立完善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改善河网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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