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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8-10-11 09:5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污水郑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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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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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 〔2018 〕 14 号),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要打好 “四张牌”、县域治理 “三起来”、乡镇工作 “三结合”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市委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部署,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统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整合资源,强化举措,从实际出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全面改善我市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实现中原更加出彩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城市近郊区、经济基础较好等有条件的农村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整村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纳入城市建设范围的村庄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2018 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扩大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通过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达标验收。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 65% 以上。结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各县 (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每个乡镇新建 (改造)二类公厕 2 座以上。

2019 年,建立成熟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推广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2020 年年底前, 95% 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普遍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县 (市)要按照 “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 “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或 “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模式,乡镇要合理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或垃圾处理厂,完善配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村庄应按照不低于人口总数 2曤 的标准配足保洁人员,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到 2020 年,在郑州市东、南、西分别新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95% 以上的村庄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

2. 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新密市作为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市),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19年,其他县 (市)要借鉴学习,跟进开展试点工作。各县 (市)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 “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团队运作、强化监管考核”的运行机制,实现管干分离。 2020 年,全市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治理与利用并重,持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推行绿色的生产方式,减量化、无害化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体系建设,荥阳市作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要做好农业投入品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建立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综合性监管平台,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创新。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推动秸秆就地还田或应收尽收,支持秸秆代木、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到 2020 年利用率达到 90% 以上。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规模养殖、绿色养殖,到 2020 年,畜禽、水产规模生态养殖场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以上。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中牟县要积极探索,将地膜回收纳入到生产全程机械化中。

4. 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 “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各县(市)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 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 全面开展农村厕所改造。结合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同步实施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2020 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规划保留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2018 年,各县 (市)及二七区每个乡镇建成区 (中心村)新建 (改造) 2 座以上二类标准公共厕所。

2. 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要统筹安排,科学选择县域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要求,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 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和技术。灵活运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建设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

2. 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 (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问题。 2018 年,在五县 (市)、二七区 364 个规划保留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使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覆盖率累计达到 65% 以上。

3. 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 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郑州市本级新改建农村公路不少于 400 公里, 2020 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努力建成 “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和 “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 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 30% 。完善村庄公共照明实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 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 (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谨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 2020 年年底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数量占比分别到 80% 、 25% 。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 2020 年年底前,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明确和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使用范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物业运行管理机制。

2. 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 积极推进 “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各县 (市)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禽畜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县(市)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县 (市)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的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环保工程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生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装备产品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郑州市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郑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农委作为牵头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市城管局牵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建设改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录入管理等工作;抓好市内各区、开发区区域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搞好考核考评。市环保局要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抓好 “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财政、发展改革、规划、交通、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爱卫办等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工作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各县 (市)党委、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县 (市)要明确责任,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

各县 (市)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有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 2018 年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9 年全面铺开, 2020 年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有条件的县 (市)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

市农委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制定 《郑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城管、建委、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按时上报检查、考核结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 (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 (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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