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硫政策正文

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HJ 981—2018)

2018-12-05 13: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源源强核算炼焦化学工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HJ 981—2018)。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炼焦化学工业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 HJ 981—2018 2019-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 和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 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2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污染源源强核算查看更多>炼焦化学工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