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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与答记者问

2018-12-12 10:22来源:安徽省环保宣传教育中心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管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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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贺泽群,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谢贤政,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项磊,水环境管理处处长许敬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副调研员胡毅清主持。(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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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胡毅清: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各位对生态环境厅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向大家介绍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省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贺泽群同志,大气处处长项磊同志,土壤处处长谢贤政同志,水处处长许敬同志。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人民网、安徽电视台等十六家家媒体。

今天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贺泽群同志通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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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贺泽群: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省生态环境厅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这也是省生态环境厅组建以来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根据安排,现就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情况向新闻界的朋友们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中央及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积极推进生态补偿、固废防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长效机制建设,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开展,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质量。今年1-11月,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9.5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8.8%,比2015年同期下降10.3%;全省16个市优良天数比例73.5%,比2017年同期提高4.3个百分点。

(二)县(市)PM2.5平均浓度排名。1-11月,PM2.5平均浓度排名前10位的县(市)依次是黟县(21微克/立方米)、绩溪(22微克/立方米)、祁门(25微克/立方米)、休宁(26微克/立方米)、旌德(26微克/立方米)、石台(28微克/立方米)、歙县(29微克/立方米)、五河(30微克/立方米)、泾县(31微克/立方米)、宁国(31微克/立方米);排名后10位的县(市)依次是临泉(61微克/立方米)、利辛(60微克/立方米)、颍上(59微克/立方米)、涡阳(58微克/立方米)、界首(56微克/立方米)、凤阳(56微克/立方米)、太和(56微克/立方米)、阜南(55微克/立方米)、灵璧(55微克/立方米)、濉溪(54微克/立方米)、怀远(54微克/立方米)、蒙城(54微克/立方米)。

(三)水环境质量。今年1-10月,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7.1%,比2017年提高8.5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比例1.9%,比2017年下降0.9个百分点;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94.6%;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已超过70%,此项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通过努力,预计年底前能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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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系统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目前,国家已出台4个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我省已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巢湖综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已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即将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已由省农业农村厅在征求意见;其余3个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待与国家方案对接修改后报审。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加快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围绕“五控”,即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大措施,重点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VOCs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截至目前,列入年度大气污染重点工作任务的整治项目完成进度超过95%。

二是实施季度动态限批。第三季度,六安、淮北2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季度目标考核要求,自10月1日起解除对六安、淮北2市新增涉气项目环评限批;对未完成季度目标的宿州市实施涉气项目环评动态限批。

三是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印发实施《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试行)》,按照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约束性要求和“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第三季度开始实施生态补偿工作,产生生态补偿资金1425.5万元,要求六安、阜阳2市上缴,对14个市实施补偿。

四是全面开展大气强化督查。截至11月底,已经对全省16个市共开展了12轮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共检查污染源13355个,发现存在问题点位7005个;已整改完成4357个,整改率为62.2%;向各地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6批共2502个,公开曝光典型环境问题14批共112个,有力推进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整改。

(三 )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

一是强化水环境质量改善。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19个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按月调度分析国考断面水质情况,对超标严重的相关市发出预警并启动约谈。省政府召开水污染防治调度会,对合肥、安庆等存在不达标断面的市开展水质达标专项督导,先后对连续超标的六安市淠河、沣河、淮南市东淝河、焦岗湖、马鞍山市得胜河、安庆市黄湖、大官湖实施了流域涉水项目环评限批。目前,六安市淠河、沣河、马鞍山市得胜河已达标并解限。

二是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省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52.8万吨/日。淮河流域、巢湖流域和新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了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162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有160家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全省禁养区内的7654家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到位补偿资金13.32亿元;1502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覆盖率达到80.86%。16个地级市全部建成备用水源,61个县(市)有35个建成备用水源。

三是完善水污染防治机制。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总河长,并分别担任长江干流安徽段、淮河干流安徽段河长。推动建立全域、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正式实施,纳入补偿的断面基本覆盖了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以及重要湖泊。今年1-10月,全省共产生污染赔付金1.29亿元,生态补偿金2亿元,合计3.29亿元。全省16个市中已有12个市制定并印发生态补偿办法。建立跨界联防联控机制。目前,全省跨市、跨县,包括与江苏、浙江、河南省等相邻市县共签订跨界联防联控协议28份,基本实现敏感水域全覆盖。

(四)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

一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安徽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截至11月底,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共采集并分析测试表层土壤样品12683件、深层土壤样品926件、农产品样品3540件。目前正在开展成果集成和报告编制,可按国家要求在年底前报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集成成果。

二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出台《安徽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将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建立并发布重点重金属行业全口径清单(181家),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管控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

三是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任务分解至各市,并纳入各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临泉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已累计修复农田1700余亩;在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郊区铜山镇等乡镇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试验示范;在马鞍山市和铜陵市义安区部署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出台《安徽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组织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运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截至11月底,全省65个县(市、区)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148个),其中,污染地块18个、非污染地块的10个;合肥、滁州、蚌埠、芜湖、铜陵、安庆、宣城、淮北、阜阳等9市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

五是建立健全固废监管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持续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全省共发现固体废物问题1739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723个。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问责”的全过程管理思路,建立固废管理和防控的长效机制。我厅结合职能,印发了《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安徽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将防控长效机制做细做实,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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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从今年11月开始,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计划。指导各市编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任务表,明确2018-2019年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下降比例的任务目标,结合各地实际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特别是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力度,制定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计划。

二是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共6992个,截至11月底,已完成6060个,完成率87%。其中,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完成淘汰1068台,完成率93%;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成改造33台,完成率93%;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完成改造21台,完成率57%;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成治理301家企业,完成率83%;火电钢铁企业禁止汽车运送煤炭和矿石,完成禁运企业32家,完成率91%;化工园区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园区整治5个,完成率33%;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完成改造249家,完成率85%;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完成搬迁21家,完成率49%;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治理569家,完成率94%;车船结构升级项目中,公共充电桩完成建设3606个,完成率94%;新建岸电设施178个,完成94%。

三是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指导各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明确了具体的停产生产线、工艺环节及关键性指标。11月8-13日、11月24日,分别启动了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橙色预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组织大气强化督查组赴各地检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每天向当地政府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削峰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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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形势极其严峻。11月1日-30日,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其中,11月20日-30日,受静稳、高湿、逆温加沙尘等不利气象条件和周边地区污染传输影响,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高达117.5微克/立方米,短短10天,全省14个未达标城市PM2.5年平均浓度从47.4微克/立方米升至49.5微克/立方米。余下的22天,全省PM2.5平均浓度要控制在75.4微克/立方米以下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同期为93.3微克/立方米),形势极其严峻。

二是部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不稳定。今年1-10月,106个国考断面有仍有8个断面不达标,巢湖流域、淮河流域一些断面水质长期不能稳定达标。

三是土壤环境工作基础差底子薄。我省土壤污染防治起步相对较晚,基础数据、监管能力等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仍有较大的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精准的管控,扎实开展攻坚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一是认真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治理力度,有效降低各项污染物浓度,切实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全力完成PM2.5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努力提高优良天数比率。二是严格落实空气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指导和督促各市按照应急减排清单抓好落实,切实减轻污染程度,有效削减污染峰值。三是加强对不达标水质断面的督导,对尚未达到年度目标的断面,组织相关市逐一制定水质改善方案,并督促抓紧实施;全面启动巢湖新一轮综合治理;加强长江保护修复,助推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加快清理饮用水源地违规项目;进一步完善跨省、市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四是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环境管理,继续抓好“清废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推动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常态化。五是建立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运行机制和责任体系,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了稳中向好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任务十分繁重,形势依然严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新闻界朋友大力支持。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充分发挥媒介优势,营造良好氛围,凝聚攻坚合力,切实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战,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献力量。

谢谢大家!

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胡毅清:

感谢贺厅长,下面请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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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视记者:

前段时间,全省发生了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请问省生态环境厅是如何应对的?

大气处处长项磊:

谢谢卫视记者,11月下旬,特别是11月24日至12月3日,我省发生了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天气,这次重污染过程受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北方的弱冷空气将北方的污染向南推进,期间伴有西北的沙尘进入黄河、淮河流域滞留不前,加之我省的静稳天气、大雾与逆温天气相互叠加,既有过境污染,又有本地污染累积,造成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大范围、长时间的重污染过程。针对此次污染过程,我省各级环保、气象部门及时开展联合会商分析,密切跟踪我省及周边地区气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提前发布预警预报,及时启动省级橙色预警,部分市启动红色预警。预警期间,各地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和各驻地大气督察组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县区、乡镇、企业开展排查,省大气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污染天气污染物浓度“削峰”。应该说,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是积极有效的。

人民数字记者:

刚才贺厅长提到了关于跨界污染联防联控的机制,前段时间的洪泽湖污染也吵得沸沸扬扬,我想问下我们如何能精准识别污染源?或者是跨界双方都认可的认定机制?

水处处长许敬:

洪泽湖死鱼事件皖苏双方对事件的定性是一致的,是自然灾害。由于台风影响,造成宿州,徐州,河南省大范围降雨,农业面源污染进入河流造成的。这个也将是我省下一步工作重点。根据省政府要求,2016年我省就出台加强联防联控指导意见。在汛期调节水位时,上下游如果不沟通,容易造成环境问题。联防协议签订后关键是执行,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督促执行联防联控协议。

中安在线记者:

今年我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正式实施,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水处处长许敬:

继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之后,2018年,遵循“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我省全面实施了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范围全覆盖。我省纳入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范围的断面达121个,涵盖国家考核断面、出境断面和主要跨市界断面,基本覆盖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前10个月,全省地表水断面共产生补偿资金3.3亿元,其中因断面水质提升的补偿资金2亿元、因水质超标的污染赔付金1.3亿元。

压力变动力。每月公开水质监测情况与各市生态补偿金额,客观反映其水污染防治效果,改善越好获益越多,断面超标则赔付增加。全面实施后,1季度全省生态补偿断面超标共计63次,断面水质类别提升83次;2季度各市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向好, 3季度,全省生态补偿断面超标次数较1季度降低27次,断面水质类别提升次数增加13次。正向激励的同时促使断面超标市更多努力。

效果初显现。1-10月,全省106个国家考核断面有81个断面水质优良,较去年同期增加2.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2个,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

全方位深化。长江干流池州、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5市,上下游两市间分别签订《安徽省长江流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协议》,共保长江水质(实施情况)。按照“全面覆盖,到边到底”原则,建立各县(市、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结合河(湖)长制,形成全方位补偿联动机制,芜湖阜阳等12个市、宣城市绩溪县等已制定并印发市或县域内生态补偿办法。同时,我省还在积极与江苏、江西两省协商,争取尽早建立长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新华社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展情况?

土壤处处长谢贤政:

去年下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地质矿产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我省共采集表层土壤样品12683件、深层土壤样品926件、农产品样品3540件。到11月20日,所有土壤和农产品样品均完成分析,并报送国家详查办。

自11月中旬起,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村农业、地质矿产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集成团队,开展数据分析和集成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完成16个市级行政区的数据异常值筛选、8项重金属元素(As、Cd、Pb、Cr、Hg、Cu、Ni、Zn)详查单元调整及复核、表层土壤活性数据评价、深层土壤累积性分析;正在开展成果集成图件和统计表格制作。

按照国家详查办统一部署,我省将在年底前完成初步集成成果上报工作。

安徽农村广播记者:

从刚才贺厅长的通报中可以看出我省今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压力很大,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

大气处处长项磊:

一是省政府召开紧急调度会。何树山副省长亲自主持调度,逐市进行对接表态,坚决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与秋冬季攻坚目标。

二是采取空气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为了打好秋冬季攻坚战,省大气办于近日印发了《关于采取空气环境质量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按照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的原则,将空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蚌埠、滁州、六安、芜湖9市列为一类市,将合肥、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6市列为二类市,一类市实施二级管控措施,二类市实施一级管控措施。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大重点行业涉气企业减排力度,对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平板玻璃及玻璃制品、建材、化工、铸造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强化施工扬尘管控,确保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口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落实到位。省住建厅按照省大气办的要求,及时发布《关于采取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同时,加强执法监管,对未能严格落实临时特别管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配套制定量化问责办法,确保措施到位。

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多层次加密会商,加强与长三角区域会商、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分析,提前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三地污染物排放,削减污染峰值。


原标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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