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硝政策正文

甘肃省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2018-12-13 10:14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蓝天保卫战挥发性有机物甘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甘肃省工信厅印发了《甘肃省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说明了要深入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整治工作,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文如下:

甘肃省工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8〕579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现将《甘肃省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5日

甘肃省工信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抓好工作落实,促进全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按照《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甘政发〔2018〕68号),特制定全省工信系统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重点工作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规定,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加快“两高一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突出产业链延伸。推动有色金属、化工、能源、建材等支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技改升级,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循环经济处、原材料产业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环境资源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2.配合做好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公路转铁路运输,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主要以铁路运输为主。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交通物流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两化融合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3.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加快推进城市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新型充换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配合做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装备产业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技术创新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4. 在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参与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分类。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环境资源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规划发展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5.依职责推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工作。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按照时限要求完成纳入名单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原材料产业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安全生产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6. 依职责推进严控“两高”行业准入工作。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减量置换,严禁新增产能。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遏制盲目重复建设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项目。鼓励“两高”企业对照国家规范条件对标达标,积极申报并争取工信部规范管理公告。

责任单位: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经发局

牵头处室:省工信厅原材料产业处

配合处室:省工信厅相关处室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蓝天保卫战查看更多>挥发性有机物查看更多>甘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