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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2018-12-13 14:4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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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2月10日、11日,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陈丽处长、省环科院副院长钱文敏一行5人赴玉溪、曲靖开展立法调研。调研组分别在两地召开了调研座谈会,邀请了玉溪和曲靖两地的环境保护、司法、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农业、国土、水利、住建、旅游、交通、规划、卫生、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当地主要企业参加。在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现行《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重点讨论并听取相关部门及企业对《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意见。此外,还对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两地的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对玉溪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畜禽养殖清理,农村两污处理设施建设;曲靖市驰宏资源利用项目开展情况、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

下一步,调研组将汇总调研中所提意见,尽快修改完善《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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