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生态环境部通报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2018-12-25 10:57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环境行政处罚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今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各地2018年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

2018年1-11月,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66210份,罚没款金额为135.97亿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北、山东、浙江。其中,江苏(19.73亿元)、广东(15.37亿元)、河北(12.53亿元)、山东(10.25亿元)罚没款金额超10亿元。

1-11月,全国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广州市、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深圳市、邯郸市、潍坊市、成都市、佛山市、无锡市;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唐山市、苏州市、深圳市、无锡市、广州市、南通市、徐州市、东莞市、石家庄市、佛山市。

1-11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广州白云区、佛山顺德区、潍坊寿光市、天津武清区、广州增城区、无锡江阴市、北京大兴区、苏州吴江区、深圳宝安区、北京房山区;行政处罚金额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唐山迁安市、深圳宝安区、佛山顺德区、无锡江阴市、上海崇明区、淄博临淄区、常州武进区、泰州泰兴市、苏州昆山市、广州增城区。

1-11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为36302件,比去年同期(35667)增长1.7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691件,比去年同期(1046)减少33.94%,罚款金额9.85亿元,比去年同期(10.75亿元)减少8.41%;查封、扣押案件19903件,比去年同期(16429)增长21.15%;限产、停产案件6196件,比去年同期(7842)减少20.99%;移送行政拘留7145起,比去年同期(7827)减少8.7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67件,与去年同期(2523)减少6.18%。

《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多的为江苏、广东、安徽、浙江、福建、陕西六省。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明显的为重庆(109.15%)、广西(95.24%)、天津(66.80%)、海南(42.17%)、陕西(35.45%)、内蒙古(35.40%)六省(区、市)。

1-11月,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为:台州市、广州市、吕梁市、西安市、徐州市、无锡市、泉州市、宁波市、合肥市、苏州市。截至11月底,全国所有地市均有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

1-11月,配套办法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县(市、区)为:广州白云区、阜阳临泉县、合肥长丰县、泉州晋江市、深圳龙华新区、西安鄠邑区、吕梁交城县、常州武进区、徐州丰县、连云港赣榆区。截至11月底,有118个县(市、区)没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零案件县(市、区)较多的省份为山东、湖北、湖南三省。

附件1

2018年1-11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区域分布表

附件2

2018年1-11月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数及罚款金额表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通报1-11月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行政处罚查看更多>环境保护法查看更多>生态环境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