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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12-26 09:35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有机废气废气异味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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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昆山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发〔2018〕198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苏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现就组织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年提升工程,以加快解决各级各类环保督察、“263” 信访交办件涉气问题为主要任务,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主攻方向,着力解决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坚决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坚持 “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的总原则,坚持 “达标排放、群众满意” 的总目标,对照 “车间全封闭、负压全收集、排放需达标、厂区无异味” 的总标准,采取 “先停后治、两断三清” 的总招法,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扰民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完成各级各类信访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减少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气体、恶臭以及粉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

重点区域主要包括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张浦镇、周市镇、千灯镇以及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较为突出的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喷涂、包装、印刷、化工、香精香料、电镀、橡胶等生产领域;重点企业主要包括各级各类环保信访交办件涉气问题企业。

三、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企业无环评手续、无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无环保监控措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挥发性有机物和异味气体整治不到位以及工业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

(一)加快清洁原料替代。鼓励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型原辅材料。

(二)推动设备工艺改进。鼓励推广使用全自动密闭一体化生产设备与工艺。所有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在使用、储存、转运、回收、废弃、处置过程中必须密闭,按需取用,减少物料的挥发损失,有效降低各类挥发性有机废气、有毒有害气体、恶臭异味的产生和排放。

(三)完善废气收集设施。督促工业企业生产区域必须做到“车间全封闭、负压全收集” ,对各环节产生的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粉尘 “应收尽收” “分质收集” 后分别集中处理。其中,工业企业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中恶臭污染较重的单元(如调节池、厌氧池、污泥间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集中处理;废气收集系统要综合考虑防腐、防火防爆、耐高温、结露、堵塞等因素。

(四)提升末端治理能力。坚持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治污、科学治理” 方针,推动企业加快末端治理工艺设施技术改造,指导企业综合采用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氧化法、燃烧法、生物法等方式,提高处置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定期维护。

(五)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厂界周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力争实现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纳入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需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气体进行监测,并依法公开监测结果。建立企业的恶臭污染排放信息数据库,便于进行恶臭污染源的识别与溯源。

(六)推行绿色标准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制度,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严格落实巡查、巡检、奖惩等管理制度;全面记录原料购销、使用、产品生产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废溶剂、废吸附剂(过滤材料、催化剂等)回收台帐等信息,完善 “一厂一档” 。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10月)。由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负责,结合全市 “散乱污” 企业(作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恶臭气体以及工业粉尘排放的企业开展 “地毯式” 排查,建立全市涉气问题工业企业清单;由市环保局负责,全面梳理各级各类信访交办件涉气问题企业,排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二)综合整治阶段(10—11月)。由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负责,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求,督促涉气问题工业企业制定实施相应的整改方案。其中,对存在 “四违四不一没有”情况的 “散乱污” 企业,按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落实 “两断三清” 措施;对存在突出涉气问题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时限标准,确保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开展 “诊断” ,通过 “专家诊断、执法跟进、整改落实” 三步走,加快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工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对辖区内涉气问题企业,必须逐家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关停取缔、治理改造等相应措施落实到位。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 “散乱污” 企业(作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通报。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工业企业废气异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要依托 “散乱污” 企业(作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开展工作。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相关部门需明确同一名分管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指导、调度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并建立全市涉气问题企业清单,实行动态化、长效化、精准化监管。

2. 加强技术支撑。市环保局要充分发挥中华环保联合会、省环科院等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在全面摸底排查、重点企业诊断、环保技术改造、监测体系建设、队伍能力提升等方面深化合作,力争年底前在区镇环保检查员队伍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数据应用、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标杆建设、涉气重点监管企业治理改造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张浦镇、千灯镇、周市镇等相关区镇要进一步深化与中华环保联合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的合作,着力解决好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3. 加强压力传导。各区镇和市环保局要压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重点企业要落实约谈、每月监测、督查通报三项制度,切实加大倒逼力度;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若干督查小组,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相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市 “一报两台” 要加强舆论监督力度,把涉气环境问题整改作为近期主攻方向,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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