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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2018年,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通过,还是明确“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七大攻坚战,都表明在实现美丽中国目标时间表的“追赶”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大。
生态环境治理迎来“重拳”出击,那么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未来走向如何?近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拐点综合研判》一文指出:“2025 年前后,我国基本能够实现以常规监测指标衡量的生态环境质量拐点,但实现公众感知的生态环境质量拐点要到2035年前后,实现考虑新型污染物等新因素的生态环境质量拐点则要到2050年前后。”
拐点研判是道“综合题”
“尽管已有研究对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拐点进行了研判,但往往以某一领域几个常规指标作为衡量‘拐点’的依据,忽略了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得出的结论往往偏于乐观。”论文第一作者、中科院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黄宝荣告诉《中国科学报》。
在黄宝荣看来,由于不同环境介质、不同生态系统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不一,面临的问题和治理难度差异大,这使得实现生态质量拐点的时间也存在较大差异。
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显示,2000—2010 年全国陆域生态质量总体好转,服务功能明显提升,陆域陆地生态质量也将率先跨越质量拐点;湿地和近海生态系统受到更多的人类活动影响,受破坏后也需要经历更长的恢复周期,实现拐点的时间将更晚。环境方面,大气环境将率先跨越质量拐点;但是受水环境恢复周期长和众多新型污染物的影响,各类陆域和近海水环境实现质量拐点的时间将更晚;土壤污染治理难度更大,这将成为2035年我国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转变、基本建成“美丽中国”的一大挑战。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俞海说:“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给综合判断和预测带来了不确定性。生态环境质量拐点与污染物排放的拐点是不一样的。污染物排放峰值下降,并不意味着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拐点应该是在某一个时段开始趋于改善,所有的生态环境要素和区域都应当达到2035年实现根本好转的目标要求。”
近几年来,我国在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未来5~10 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和生态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黄宝荣说:“总体而言,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将处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恶化相持阶段,呈现总体趋于改善、局部趋于恶化,某些领域趋于改善、某些领域趋于恶化,常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指标逐步改善、新型非常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仍趋于恶化的特征。”
现状与矛盾
“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生态状况的变化是趋好的。从三大主要陆地生态系统情况看,森林生态系统好转,草地生态系统整体好转,而湿地生态系统还在退化。农业发展造成的生态问题好转,城市化、工业化造成的生态问题恶化。”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主任欧阳志云表示。
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立并实施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以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虽然整体生态环境趋好,但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例如一些区域地表水资源与地下水开采过度,导致了河流干涸,湿地湖泊丧失。同时流域的生态问题严重,海河的生态功能基本丧失,黄河自然水文过程也基本丧失了,长江上游水电资源开发强度很大,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欧阳志云指出。
俞海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是公共产品,单靠市场解决不了,而环保督察矫正了中国环保的航向。
“从主体来看,政府部门和企业不仅要继续提高生态保护意识,更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同时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认同度高,但需要大力提高践行度。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平衡,改变发展路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例如县区一级的基层部门,无论是技术力量还是治理能力,都需要提高。”俞海说。
生态环境治理需长策
欧阳志云告诉《中国科学报》,我国生态保护的目标是扩大生态资产、保障生态安全和增加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
从国际平均水平来看,在人均GDP达到14000~17000美元时,开始环境污染治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中国人均GDP为8000多美元。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采取了高强度行动。
然而,促进社会经济的绿色转型和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遵循社会经济和自然演变规律,要避免造成过高的社会经济成本。这意味着打赢生态环境质量保护这场“硬仗”,还需要长期科学的治理。
欧阳志云建议,要优化生态屏障,提高国家生态安全的保障能力。实施区域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地区,部署生态恢复和生态建设工程。
同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的流域系统治理,以水为载体,以中小流域为单元,系统规划、统一整治。
“未来要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形成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除了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攻坚战外,还需在科技、标准、制度、立法等方面,加强针对各类新型污染物的前瞻性布局,建立面向新型污染物的风险防范和污染防治体系,有序推动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黄宝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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