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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8年全国危废政策、标准动态汇总

2019-01-21 16:25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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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开展清废行动2018以来,危废处置需求加速释放,危废产业发展如火如荼。

2018年5月9日,环保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9号至6月底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组成150个组,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全部整改完成。5月2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危废排查范围由“清废2018”的长江沿线11个省扩展至全国,行动定位上升至“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危废景气度提升,彻底激发了危废处置需求的释放。

笔者从北极星固废网政策数据库收集了国家、各省的危废行业政策、标准动态,这些政策不仅对产业发展影响重大,其历史意义更为深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第四章第七十三条明确指出: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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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环境部: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

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通知》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提出明确要求。对相关部门具体工作提出具体指导,对企业督查问责加强关注。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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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环境部公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标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函就《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修订征求意见。增加了对来源不明固体废物判定规则,即无法明确产生来源、工艺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对危废综合利用后产生的废物不再直接定为危废。此次鉴别标准出台,为危废的鉴别和监管提供有力支撑,行业景气度将提升。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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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4.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年12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发布了《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意见》对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现状、处置问题提出明确指导,并提出相应对策要求。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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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成果应用的通知

2018年7月,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危险废物产排系数研究成果应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危险废物全部纳入管理、将危险废物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督查检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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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6.河北:关于严格执行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加强跨省转移监督管理的通知

2018年12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加强跨省转移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商请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要求从严把控,对部分情况禁止接收外省危险废物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要求,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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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

2018年3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河北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通知》对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申报程序提出具体解释,对跨省移出、移入程序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同时,对环境风险的防范以及责任监管做出对策要求。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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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河北丨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8年12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涉危企业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整改工作相结合,各市、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认真周密部署,排查到位、找准问题、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无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排查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全省所有涉危险废物重点企业,必须全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上注册、录入,并按规范要求填报企业产废种类、数量和处置利用去向等基本信息,由市、县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委外处置利用其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报经省或市级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私自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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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河北省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

2018年3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数据联网规范的通知》,为规范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企业端视频、地磅、液位计和工况等数据联网工作,实现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与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对接,我厅组织制定了相关数据联网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按时、规范完成联网工作。另外,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推荐、指定、限制企业选取智能监控设备生产和服务厂商,如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省环保厅将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责任。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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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10.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2018年1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处置能力和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对年产危险废物量500吨以上且当年均未落实处置去向,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政府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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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11.《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2018—2020年)》。山东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分布范围广,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凸显,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短板。总体来看,全省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相对单一,有6个市尚未建成综合处置设施,大量危险废物长期贮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危险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及设施运营水平不高;部分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行;乡村卫生院、卫生室、诊所等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不健全,未实现全部集中处置;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处置不规范。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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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聊城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12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聊城市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作战方(2018—2020年)》,《方案》指出,要强化危险废物的源头控制,着力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推进城乡医疗废物一体化处理,强化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作,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管能力。鼓励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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