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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管党治党,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五大活动”,形成“百名党员干部谈体会、百篇建议报告献良策、百件新闻报道展精品”丰硕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度。部党组每半年听取“两委书记”述职。强化机构改革后的党组织建设,25个机关党支部完成新建和换 届。开展“两优一先”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着力打造“一图一故事”宣传教育活动品牌。
稳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组织纪检部门动议干部信息沟通机制,在干部提拔任用、评奖评优等环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作风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既用好老同志又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共调整部系统司局级干部180名,部机关处科级干部102名,部属单位党委书记、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配齐。与人社部联合表彰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118个、先进工作者45名,第三次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
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按月调度“回头看”整改情况,每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进行教育提醒。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组织集中整治4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召开全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结合孟伟严重违纪案件,历时半年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组部的指导下,部党组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实施“八个强化、一个优化”的整改措施。部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的警示效果。制定我部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明确全覆盖目标任务。出台《生态环境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分两轮对12家部属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政治巡视和问题导向,督促被巡视单位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135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23人,第三种形态处理2人,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立案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1人。
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忠诚、担当、有力履行监督责任,与部党组相互紧密支持配合,部党组与部纪检监察组建立“四项协调机制”,推动形成管党治党合力,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组织、作风和纪律保障。
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主要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参与贡献,也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奋力拼搏的结果。我代表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向出席今天会议的各位代表、老领导们,以及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三、全面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我们要准确把握,从长期大势认识当前形势,客观分析经济社会形势变化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提高工作的战略主动性。
当前,国际国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具体体现在“六个性”。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弱化,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劲头发生了松动,将经济下行压力简单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模糊认识有所抬头,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
二是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越来越要啃硬骨头,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特别是在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方面,部分地区仍对传统产业存在路径依赖,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运输结构调整任务艰巨,铁路货运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农业投入结构调整还需完善切实有效的政策机制。生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案件仍高发频发。
三是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从工作推进情况看,有些地方前期工作基础好、历史负担轻,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小,但有的地方、有的领域环境治理基础薄弱,工作难度较大。同时,城乡发展和环境治理不平衡,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
四是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从工作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从工作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工作作风上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领域和行业的“一刀切”行为影响恶劣。
五是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还明显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反复。去年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出现10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六是国际形势的复杂性。受全球经济放缓和治理体系调整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推动全球环境治理动力开始显现不足。此外,一些国家质疑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政策等负面声音不绝于耳。
在正视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更要在“危”中寻“机”,分析并把握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谋划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敢于较真碰硬、说到做到的权威。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聚焦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这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和根本政治保障。
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辅相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推进这些工作,将进一步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三是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中央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2018年我部参与管理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达551亿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解决好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些部署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社会预期。
四是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将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畅通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再加上生态文明建设其他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总的来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善于化危为机,变压力为动力,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当好保护生态环境的钢铁卫士,守护祖国的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强化斗争精神,克服“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不断强化斗争意识、斗争精神、斗争魄力,充分注意、坚决克服“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
一是自满松懈的情绪和心态。坚决抵制“胜利就在眼前,成功就差一步”的骄傲自满心态,以及“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松懈倦怠情绪。要时刻保持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警醒,不松懈、不放松、不歇脚,只争朝夕、夙夜在公。
二是畏难退缩的情绪和心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于国于民都有利、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生态环境部门履职尽责就是在用具体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维护”。实践也充分证明,当前的工作方向路径和策略方法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客观规律和工作实际的。要保持信心不动摇,迎难而上,坚决纠正“遇到问题绕着走”等消极思想和行动。
三是简单浮躁的情绪和心态。要保持理性、淡定、客观,力戒简单、浮躁、冒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能力导向,抓好阶段性重点任务和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坚决反对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级级提速”。坚决反对“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处置方式。
四是与己无关的情绪和心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是某些部门和单位的事情,是全系统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每个人的行动都影响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也与系统内每个人有关。各个部门、各个单位都要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同向发力。同时,要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二,保持战略定力,做到“五个坚定不移”。
越是情况复杂,越是形势多变,越是滩多浪急,我们越要保持战略定力,越要坚定信念和信心,坚定不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我们的要求,牢记我们的初心和使命,牢记我们的基本职责,坚守阵地、坚持不懈,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把该落实的任务落实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坚持正确的策略和方法,落实“六个做到”。
在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我们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策略和方法,今后仍要坚持和发扬。
一是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要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也要有历史的耐心和恒心。
二是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力争同时实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特别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对地方既要有督促和要求,又要有支持和帮扶。对企业既要做到严格监管,又要做到热情服务。像对待群众信访投诉一样,重视企业对环境监管的合理诉求,加强对企业治污的指导帮助,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四是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又抓微观。抓宏观方面要发挥好传统优势,强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和统筹指导。同时抓好微观推动落实,通过督查和帮扶,把压力传导下去,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依靠地方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
五是做到点面结合。既整体推进,又突出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力求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六是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攻坚克难把基础夯实。既要面子,又要里子,如果不可兼得,那么宁要里子,不要面子。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坚持把数据和情况搞真实,扎扎实实围绕目标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数字环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攻坚战实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四、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机构运转的第一年。做好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聚焦打好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这里,我再着重强调需要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深入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继续推进全国“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地并制定指导意见,深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继续推动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加大对全国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扶贫长效机制。
(二)加强重大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制定。要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迈向美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等前瞻性研究,结合生态环境职责的“五个打通”,完善顶层设计,谋划好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计划调度,加强典型区域、重点行业跟踪研究。加强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政策研究,加强生态补偿、行政村环境整治、城镇农村污水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重大政策和补短板关键问题对策研究。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中之重,理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规划、环评等“五统一”要求。稳妥推进散煤治理,深入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工作。全面统筹“油路车”,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积极推广新能源车,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工作。
(四)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工作。开展长江流域国控劣V类断面整治、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综合整治。规范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配合推动长江岸线修复、非法码头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工作。重点推进未达治理目标的重点城市,以及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及指南。开展环渤海区域陆源污染治理、海域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重点攻坚行动。完成2.5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五)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今年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的第一年,要认真抓好落实。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做好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并向国务院报告详查结果,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用地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试点工作。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试点示范。继续做好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削减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地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严格淘汰或限制公约管控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要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办法,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适时启动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开展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
(七)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督促落实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组织研究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任务。深化和拓展低碳试点。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做好我领导人出席联合国气候峰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继续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八)持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要深入贯彻核安全法,加快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核安全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深入细致做好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规范与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核设施退役治理。
(九)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要推动出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央企业开展督察,力争四年内完成全覆盖及“回头看”。统筹安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强化监督工作。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积极做好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领域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工作,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要继续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修订我部审批环评建设项目目录,推动地方优化分级审批管理,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部署开展“发一个行业、清一个行业”清理整顿,制定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衔接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实施湾长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入河、入海排污口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十一)提高支撑保障能力。要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制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污染物排放等标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动加快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快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全国联网共享,加强水质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比对测试,建立完善自动监测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推动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国家生态状况监测网。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环境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运行。不断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环保新媒体矩阵建设。做好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办国及相关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低碳日”和“保护臭氧层日”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办好“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绿色之路分论坛,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十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成果,落实“八个强化、一个优化” (强化思想引领、强化基层党建、强化民主决策、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工作协同、强化以上率下,强化狠抓落实,优化选人用人)整改措施。
加强政治和思想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为民情怀、事业情怀。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效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旗帜鲜明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同志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和质量,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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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钢铁工业(征求意见稿)》等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火电(二次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环监测〔2024〕17号,以下简称《意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干杰26日在北京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组部部长张氏梅举行会谈。以上消息显示,李干杰已任中组部部长。李干杰简历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生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所核反应堆工程与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干杰26日在北京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组部部长张氏梅举行会谈。李干杰表示,中越是山水相连的社会主义友好邻邦。中方愿同越方共同落实好两党最高领导人重要共识,推进两党组织部门机制化交往,推动中越关系取得更大发展。张氏梅表示,愿同中方
据新华社29日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干杰同志不再兼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林武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蓝佛安同志任山西省委书记。李干杰简历: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学生1986.07-1989.07清华大学核能技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10月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原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原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同时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
8月24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保供电、稳经济
6月1日,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李干杰当选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男,汉族,1964年11月生,湖南望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1981.09—
11月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辛保安在公司总部与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举行会谈。双方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共同推动山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刘强,副省长凌文,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智刚,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国平参加会谈。
据新华社9月30日消息,李干杰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李干杰同志曾是生态环境部部长、党组书记。
12月11日,国家电投党组书记、董事长钱智民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全方位合作展开交流并达成共识。国家电投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树东参加会见。钱智民对山东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给予国家电投的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国家电投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在山东地区产业
7月28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印彪在济南拜会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干杰。双方就深化能源开发合作,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以科技创新助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深入交换意见。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书坚,省委常委、秘书长刘强
01当选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从4月9日调任山东出任省政府代省长,到7月21日正式当选为省长,李干杰经历了103天。7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选举李干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当天,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应到代表901名,实际出席代表836名,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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