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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保巨头系列报告——探寻日本环保产业发展历程

2019-01-31 09:33来源:EBS公用环保研究作者:光大公用环保团队关键词:环保产业环保市场日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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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也发现,长期以来,氮氧化物的去除效果并不是很明显。最初标准制定时的要求并非十分严格,尤其是对汽车排放控制方面。日本的氮氧化物采用重点控制区域与排放源相结合的总量控制技术路线。1981年,日本开始在工厂密集区对氮氧化物固定源实施了总量控制,但环境氮氧化物含量控制效果并不显著。移动源方面,1958年,日本汽车保有量88万辆,1967年增至1050万辆,1980年达到4000万辆,20世纪80年代后到21世纪,日本汽车产业迎来又一高峰,2000年汽车保有量达到7000万量。日本虽然从1966年就开始对汽车排放进行控制,但直到1992年才开始实行了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而后标准也显著的提高,到2005年环境氮氧化物含量才开始发生显著降低。

综上所述,日本针对环境中氮氧化物含量控制最终采用的是固定源、移动源双管齐下的方式,才取得良好效果,而单一固定源控制效果并非很显著。我国目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普遍高于日本,当前正处于治污设备安装、工艺改造阶段,我们相信,只要严格保质的执行,不久的未来也会体现较好的治理效果。

日本已经形成了十分成熟的环境监测体系。法律及规范方面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针对各类型污染物都有明确规定;标准方面由政府统一进行控制、环境省进行编制、地方政府统一执行。监测工作的负责人一般是由国家部门指定的专职人员,不直接雇佣于企业,也可由社会技术组织承担。市场化方面,民间组织只要认为监测行为可盈利且技术能力符合,就可向政府申请许可。总体来说,政府总体把握整体监督、技术规范和行政约束。

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以大气监测为例,日本分为一般环境大气测定站、汽车尾气测量站:2016年,日本全国范围内二氧化氮测定站共1636个(1243+393,一般+尾气,下同)、SPM测定站共1684个(1296+388)、光化学氧化剂OX测定站共1172个(1143+29)、二氧化硫测定站共1008个(957+51)、一氧化碳测定站共285个(57+228)、PM2.5测定站共1008个(785+223)。

日本制定了全球最严格的环境标准:要求PM2.5日平均值不超过35 微克/每立方米,年平均值不超过 15 微克/每立方米,且依照法律当PM2.5 浓度超过 70 微克/每立方米时就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中小学要停课。

从大气污染治理市场空间分析:整体的设备需求既体现了经济周期、法规发展过程,也体现了不同时期主要污染矛盾点。20世纪70和90年代是工业烟气污染治理设备需求的高峰;进入21世纪,传统的烟气类净化设备需求逐渐降低,汽车尾气、VOCs的治理的市场需求较旺盛。

2016年设备销售额,除尘器496亿日元、烟气脱硫210亿日元、烟气脱硝145亿日元、其他烟气净化62亿日元、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1763亿日元、柴油机颗粒捕捉器(DPF) 3982亿日元、光触媒(主要治理VOCs)638亿日元。

从大气污染治理市场格局分析:从整体发展周期来看,烟气治理的公司数目逐渐下降,销售平均价格变化随需求变化较为显著,整体呈下降趋势,也从侧面说明烟气治理基本接近尾声,未来的需求在于设备更换及更新。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的采购一般以汽车制造企业为主。

2.1.2、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并不高

日本1970年颁布《水质污浊防止法》,采用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允许地方根据当地水域特点制定地方排水限值标准;一般来讲,地方会比国家整体要求的更高。

日本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作为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日本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政府投资、运营,市场化的需求一般是设备方面;这和我国有很多污水处理厂是由市场化主体投资、运营有很大不同;

(2)管网分流制系统比较完善。技术层面小型污水处理厂以氧化沟工艺为主,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以活性污泥法为主;MBR工艺并没有得到大量应用,通常在人体接触城市杂用水、占地极为紧张时采用;

(3)农村污水多采用净水槽工艺,统一建造标准;工业污水再利用率平均达75 %以上;污水污泥较多采用焚烧后填埋的方式;

(4)信息化水平方面,日本污水厂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相对较高,但物联网尚未全面推进。

日本生活污水处理可分为下水道系统(相当于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净化槽及农村污水处理等3种模式。总体来看,2016年,日本通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3.9%,未通水人口比重为6.1%。通水人口中,公共下水道处理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73.1%,净水槽处理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0.8%,人体排泄物流向人体排泄物处理设施、垃圾堆肥设施、沼气化设施、下水道系统、农田及其他等去向。

据统计,2011年,日本在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约有2200座,与城市下水管网相连;已设置的净化槽约780万套,净化槽对象主要是单户独栋住宅,单套服务人口10人以下;农村污水运营设施约5100座,单座服务人口1000人以下。(水落元之,《日本生活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及特征分析》)

日本政府负责投资、运营污水处理系统,每年都制定详细的收入、支出表,污水处理运营的市场化程度较低。日本的水费是由:水的使用量(水表指针计算)、排水量(污水处理)、月租费、阶梯使用费、消费税等部分组成;生活污水是不能直接排入河流的,需要净化过滤等多个处理环节。日本水费计算方式=(月租费+阶梯使用量+排水量)×1.08(消费税);一般来说,居民的污水处理费大致在150-250日元/立方米,按月并含在水费中一同扣取。

原标题:探寻日本环保产业发展历程——国际环保巨头系列报告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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