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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通报,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及各省级环境监测部门联合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叠加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节后企业复工复产等因素,2月20-2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将出现一次区域性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个别城市将达到严重污染级别,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大部、山东西部,以及汾渭平原城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日,受北方弱高压影响,北京、唐山、保定等区域中部偏北地区空气质量略有所改善,区域中南部地区仍将维持重污染态势;23日受东路冷空气过程影响,北京、唐山、天津及河北东部、山东西部及河南东部污染形势有短时缓解。其中,21-22日污染程度最重,部分城市有出现严重污染的风险。25日,受可能的冷空气过程影响,区域中北部污染形势有一定程度缓解,但以河南为代表的南部地区区域污染有继续维持的可能,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跟踪研判。
汾渭平原:20至25日,区域整体静稳,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相对湿度较大,预计区域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其中,23日及26日,受可能的东路冷空气及降水过程影响,区域污染形势预计将略有缓解,具体形势有待进一步跟踪研判。
生态环境部已向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维持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目前,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省部分城市根据当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已经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或红色预警。
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汾渭平原各城市的督促检查工作组和跟踪研究工作组,将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各地应急减排措施效果,支撑各地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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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要求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多元共治大气污染治理格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为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经济和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任务要求,聚焦重点污染物、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在原《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3年底,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也就是俗称的“新大气十条”,该政策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式进入新阶段。此后全国多地制定“大气十条”,对未来五年乃至十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先说国务院发布的“新大气十条”,重点点名钢铁、水泥、焦化三行业,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通告,决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次调整后,西安市禁燃区面积共计4925.6681平方公里。根据通告,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燃煤火电企业及集中供热企业除外),应当停止使用高污
4月7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2024年,全省PM2.5浓度控制在34.1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总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包括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监测能力建设经费等在内的资金共计5000万元。
湖南省公开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批典型案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7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3月中旬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邵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7个市(州),开展为期20天的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各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4年重庆市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旨在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据介绍,本次攻坚时段为2024年4月1日—9月30日。攻坚目标为到2024年9月30日,全市优良天数较近三年平均值稳中有升,细颗粒物(PM2.5)累积浓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第1号通告:关于2022年度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的通告。确定全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含定州、辛集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替代系数自2022年2月28日起执行。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2022年第1号关于2022年度大气污染传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2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12月监测结果显示,“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8~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1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3.3%。“2+26”城市中,除石家庄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1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11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5~7.3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34.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10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2+26”城市10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0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9.1%。“2+26”城市中,安阳、鹤壁和濮阳等3个城市
生态环境部27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9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6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8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8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1.9~8.6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4.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0.0%。“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7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7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1-9.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6.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8.1%。菏泽、长治、淄博、济宁、济南、北京、焦作
生态环境部22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6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6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4.8–17.0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9.9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5.3%。长治、济宁、晋城、邯郸、邢台、北京、淄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5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7.7–19.2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2.5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22.5%。长治、济宁、晋城、聊城和焦作市等5个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4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4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6.9–15.8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10.2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11.3%。邯郸、淄博、北京、济宁、聊城、焦作、
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一、“2+26”城市3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3.8–20.7吨/月·平方公里之间,平均为10.5吨/月·平方公里,同比上升2.9%。晋城、长治、邯郸、太原、鹤壁、济宁、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6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第四章行政复议审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
4月11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承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管理培训班现场教学。本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协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碳市场管理、技术支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4月11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龙腾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任命刘忠义、胡彬郴为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任命莫高义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任命吴朝晖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吴朝晖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孙业礼的国务院新闻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官网组织机构显示,于会文任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于会文,男,满族,1968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人物履历1986.09-1990.09锦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大学学习1990.09-1993.07辽宁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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