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脱硫脱硝烟气脱硝评论正文

2018年环保文件大汇总

2019-02-26 08:49来源:环评互联网关键词:大气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废水治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五、地方标准

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2.《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

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5.《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6.《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

7.《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

8.《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 37/ 3416.3—2018)

9.《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 37/ 3416.4—2018)

10.《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 3416.5—2018)

11.《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技术指南》(DB37/T3394-2018)

12.《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DB37/T3393-2018)

13.《铅酸蓄电池全生命周期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2374—2018)

六、环评相关文件规定

1.《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号)

2.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17号)

3.《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 2018年第9号)

4.《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5.《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

6.《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

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

8.《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 第1号)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

10.《关于生态环境执法中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环政法[2018]85号)

1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

12.《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废水排放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038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4号)

14.《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48号)

15.《关于市政工程污泥干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问题的复函》(环办环评函[2018]1129号)

16.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环发〔2018〕124号)

17.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第〔2〕号)

18.《关于铝用炭素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复函》(鲁环办科技函〔2018〕119号)

19.《关于深化市级审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12条工作措施》(济环字[2018]166号)

20.《关于明确全市重点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淄环发〔2018〕24 号)

21. 《淄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淄环发[2018]88号)

七、污染治理规划

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环办监测函[2018]793号)

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00号)

4.《关于印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环环监[2018]48号)

5.《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

6.《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

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8〕136号

八、部长信箱回复

1.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征税的回复

2.关于环保税征收疑问的答复

3.关于针对超标的情形,企业要求复测如何处理的回复

4.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

6.对请教GB36600在环评中适用问题的回复

7.关于《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咨询的回复

8.关于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实际监测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回复意见

9.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疑问的回复

10.执行GB3097问题的回复

11.GB5468是否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回复

12.关于搬迁项目环评类别咨询的回复

13.关于项目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咨询的回复

14.关于咨询改装车的项目性质的回复

15.关于《环评分类名录》第51条"砖瓦制造”咨询的回复

16.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

17.关于水源地问题疑问的回复

18.关于《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的回复

19.关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可以存在规模化养殖场的回复

20.关于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疑惑的回复

21.关于明确通信基站与住宅等建筑距离建议的回复

22.关于危险废物烟气净化系统湿法静电除尘器请示的回复

23.关于布商标印刷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判定咨询的回复

24.废油、废电池仓储项目环评项目类别审批咨询的回复

25.关于废旧塑料回收破碎清洗环评类别疑惑的回复

原标题:2018年环保文件汇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大气环境查看更多>土壤污染防治查看更多>废水治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