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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欧美环卫政策法律及演变背景

2019-03-04 09:52来源:环卫之声作者:环融汇关键词:环卫行业废弃物处理固废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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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欧美环卫政策法律及演变背景

阅 读 指 南

本文是国外环卫行业研究系列的第一篇,我们选取了国外三大经济体日本、欧盟、美国,介绍分析其环卫行业相关法律政策的发展过程(国外环卫行业强调废弃物处理(Waste Management)的概念,因此本文侧重于对固废处理相关法律的介绍)。

后续我们还会对国外环卫行业的运作模式、产业结构进行介绍分析,并抽取各国代表性企业进行深入研究。

日本

日本的环境保护运动发轫于20世纪60年代,四大公害事件引发了日本国民对于环境问题的高度担忧。在此背景下,1967年日本出台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害对策基本法》,标志着日本环境保护进入一个新阶段,开启了公害治理的大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治理,形成了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政策体系和以“ 3R”原则为代表的固废处理理念。

1970年,在被称作“公害国会”的64次临时国会上,公害问题成为会议主要议题,14个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得到制定和修订。

1971年,原公害防治职能广泛分散在厚生省、通商产业省等多个省厅,出于对公害问题的重视,日本政府成立日本环境厅,将各部门整合在一起,提升政府处理环境事务的效率。

在环卫固废领域,1970年,日本国会对清扫法作为全面修订,内容涵盖了更多的废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规定,制定了废物处理法,并于1971年执行。废除处理法建立了环卫清扫的区域制度,增加了细分领域的界定,并明确了固废处理责任和相应标准。

20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又制定一系列法律:《促进再生资源利用法》、《容器包装循环法》、《环境基本法》等。

日本自2000年开始,推行《推进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社会的目标。针对废弃物处理提出了减量控制(reduce)、回收利用(reuse)和循环再利用(recycle)的“ 3R”原则。先后颁布实施了多部法律,包括《推进循环型社会形成基本法》,以及《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容器和包装物回收利用法》、《家用电器回收再利用法》、《食品回收再利用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等专项法规。

欧盟

20世纪50、60年代,在欧共体的早期阶段,环境法律政策还未成为欧共体的重点事务,仅有少量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指令,如1967年的《有关危险制品的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指令》、1970年的《有关机动车允许噪声声级和排气系统的指令》。

进入70年代,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公众、政府对环保问题越来越重视,1972年,欧共体成员国召开巴黎首脑会议,首次提出欧共体应当建立共同的环境保护政策框架,标志着环境保护事务开始成为欧共体的重要议题。

应巴黎会议要求,欧共体委员会在1973年推出了欧共体第一个环境行动规划(1973-1976),规定了5年内欧共体环境政策的目标、内容,并对环境政策内容进行了具体阐释。截止目前,欧盟已经通过了7份环境行动计划,对欧盟环境政策的完善、共同体内的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有重大意义。

1987年《单一欧洲法令》生效,该法令是欧盟环境政策的重大转折点,第一次将环境保护问题写入欧盟基本法,确立了欧盟环境决策的法律地位。

除定期出台的环境行动规划外,欧盟也在不断制定完善适用于各成员国的欧盟环境法律体系。在欧盟基本法的框架下,环境法律主要体现为各种指令,指令对成员国有约束作用,成员国应在指令约束下制定国内法律。

在固废处理领域,最重要的法规是1975年颁布的废弃物框架指令,该指令颁布以来,经历了1991年、2006年、2008年共3次修订,明确了关于废弃物处理的各种概念、定义,是欧盟在固废处理领域最重要的法律之一。该指令提出了固废处理金字塔(European Waste Hierarchy)的概念。固废处理金字塔是欧盟提出的应对废弃物问题的处理原则,规定了各种方法的优先级,体现了欧盟对于固废处理的先进理念,欧盟各国也基本是在遵循此原则开展废弃物处理工作。具体如下图所示:

1991年,欧盟颁布了处理有害废物的规定,然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废物产生者承担废物处理责任的原则。

1994年欧盟出台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及其修正案,对物品包装及包装废弃物设定了具体目标,即2008年之前,包装物的回收和焚烧处理率应占重量的60%,再生利用率应达到55%。欧盟制定的废物回收再利用指标是:到2020年,欧盟50%的城市生活垃圾和70%的建筑垃圾必须回收利用,废物填埋比例必须进一步降低。到2025年,填埋可回收再利用废物将是非法的。

2007年2月13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废弃物减量框架指令法案,此项法案明确规定了欧盟各成员国实现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的目标:在2012年之前,垃圾产生量要实现零增长,从2020年后开始减少产生量。同时要求,欧盟27个成员国需在这项指令法案生效后的一年半内,制订相应的本国法令来执行这个框架指令,以促进与实现欧盟各成员国的垃圾减量化。

欧盟通过废弃物框架指令确立了固废处理的理念,建立了固废处理体系,其相关的环境法律政策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各类指令,从法律上直接对各成员国起约束作用,另一部分是定期颁布的环境行动规划,对各成员国进行目标、内容上的指导。

原标题:环融汇丨日本、欧美环卫政策法律及演变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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