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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9-04-01 09:49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化工园区环境应急处置响水爆炸事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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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陈家港化工园区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生态环境部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全力协助支持地方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方案,爆炸事故涉及的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第一时间被筑坝封堵,爆炸核心区被围堰隔离,有效防止了受污染水的外排和外溢。

需要处理的废水主要是爆炸大坑废水和河道污染水等。截至目前,新民河(基本没有被污染)河水经过处理已经实现达标排放;新丰河(污染较重河水)河水已经通过管线输送至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爆炸大坑约1.8万立方米废水已经全部抽出暂存于裕廊化工有限公司和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暂存池内,处置方向已经明确,专家团队正在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

为确保新民河万无一失,工作组通过活性炭筑坝方式对封堵的河水进行了处理。

监测结果显示,坝内水质达标,并于3月26日上午起开闸放水,为确保达标排放,工作组要求在每四小时实验室监测水质的基础上,每两小时用移动监测车进行监测,密切监控出水水质。目前,水质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标准限制以内。

新丰河在爆炸发生后污染较重,闸内29日苯胺类、氨氮、二氯甲烷和COD分别超标98.4倍、90.5倍、19倍和7.9倍。

按照处置方案,新丰河受污染的河水已经由管线输送到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厂的调节池中进行暂存,并利用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以及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北控水务组成的联合技术攻关小组针对废水高氨氮、高苯胺类的特点,改造、优化了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工艺流程,解决了污水处理厂生物处理前有毒物质脱除能力不足和生物处理单元工艺参数不满足高浓度氨氮处理要求的问题。

3月29日晚10点左右,新丰河受污染河水已经通过管线进入陈家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作组临时搭建应急监测实验室并安排应急监测车,每两小时监测一次水质结果,确保经过处理的水质达标后外排环境。

新农河目前污染较轻,多处断流,水量较少,风险扩散几率较小。闸内29日氨氮和COD分别超标0.6倍和1.8倍。按照处置方案,待新丰河污染河水处置完后,也将进行处理。

核心区大坑废水为高酸、高有机物废水。3月25日监测数据显示,其pH值很低,COD、氨氮、苯、硝基苯均超标。

按照处置方案,工作组已经将大坑内约1.8万立方米废水抽送至裕廊化工有限公司和之江化工有限公司(二期)暂存池中。

为保障传输管线和设备安全,以及为后续处理做准备,工作组采取了两方面措施。一是在大坑内的抽水现场投加碱液进行中和,另一方面在裕廊化工污水处理厂降碱中和。目前,暂存的废水pH值稳定在安全范围。

目前,现场联合攻关技术小组正在进行常规水质指标空间分布的分析,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的专家团队已在后方进行水质系统分析,并开始进行处理工艺的研究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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