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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019-04-08 10: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天津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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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印发,根据规划,到2022年,建成农村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乡村生态环保体系、乡村文化体系、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农民民生保障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完成优化乡村格局建设工程、质量兴农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乡村文化传承提升工程、现代乡村治理工程、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乡村公共服务全覆盖工程、乡村人才支撑工程等“十三大工程”规划任务。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北辰区和津南区等区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市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示范。详情如下:

天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重大意义

二、发展成就

三、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远景谋划

第三章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一、优化城乡发展空间

二、完善乡村发展布局

三、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第四章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

一、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二、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五、健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第五章完善现代乡村产业发展体系

一、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

二、拓展农村产业融合新空间

三、协同推进城乡统筹与产业融合发展

四、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五、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第六章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四、推动实现生态资源价值

第七章培育乡村文化体系

一、提升村民文明素养

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第八章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一、抓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三、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五、建设平安乡村

六、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第九章巩固民生保障体系

一、提高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完善困难帮扶机制

第十章创新政策支持体系

一、实施乡村振兴人才计划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坚持规划引领

三、强化法治保障

四、注重工作创新

五、动员社会参与

六、抓好评估考核

前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重大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当前我市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一基地三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五个现代化天津”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二、发展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统筹抓好稳产能、调结构、促改革、增收入、保生态、惠民生各项工作,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创新局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2017年粮食产量达到212万吨,年均增长5.6%,蔬菜、水产品、畜牧业生产保持稳定。减粮、增菜、增林果、增水产的“一减三增”结构调整任务全面完成,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认证产品1616个,静海区、武清区获批创建第一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17年底,累计工商登记注册合作社12282家,带动农户52万户,累计培育市级农民合作社544家,示范性家庭农场111家。农村一二三产业加快融合,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休闲农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6.9万人,带动农民就业超过30万人,年接待游客数量近20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75亿元,增幅达到20%以上。

(二)农村改革创新迈出新步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15个试点地区前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已全部完成,确权面积362.9万亩,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农村土地三项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进展,蓟州区列入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完成辖区内区、乡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村庄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三级四规”编制以及宅基地确权工作。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建成市、区、乡镇(街道)“三位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768个村完成改革,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5.2万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到18个险种,在保余额达到5.5亿元,累计担保贷款12亿元;涉农银行网点密集,涉农贷款余额2272.7亿元,累计投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910万元。

(三)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清水工程,全面落实河长制,农村坑塘纳入河长制管理。启动七里海、北大港、大黄堡湿地和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修复工作,武清永定河故道国家湿地公园、宝坻潮白河国家湿地公园、蓟州区州河国家湿地公园、下营环秀湖国家湿地公园申报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程1615项,畜禽养殖场粪污初步实现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由76.6%提高到97.3%,回收农田残膜31万亩,年回收处理废旧地膜39万公斤。化肥、农药使用量不断下降,年均分别下降4.2%、9.2%。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启动覆盖全市村庄的清洁村庄行动,建成美丽村庄765个。

(四)城乡统筹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2万元,城乡差距逐渐缩小。农村居民消费“质”“量”齐升,消费升级态势明显,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4.5%,交通通信、家庭用品和服务消费年均增幅均在20%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36.2%下降到29.6%。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城镇化率由81.6%上升到82.9%。初步建成28个示范小城镇,累计70余万农民迁入居住。推出两批25个市级特色小镇创建试点。以6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抓手,在投融资模式、生态补偿、产城融合等领域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创新,实现重点突破,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路延伸到所有村庄,供水设施实现村庄全覆盖,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大幅度提升,广播电视、有线电视村村通实现全覆盖。党员活动室、村卫生室、便民超市、村邮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免费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具备建设条件的村体育健身场所占比达到100%。完成2.5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制度,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升为每人每月860元。

(六)困难村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第一轮结对帮扶500个困难村的任务。500个困难村党组织全部达到“五好党支部”创建标准;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51万元,为帮扶前的6倍;转移就业农民17.9万人,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万元,超过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七)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党建工作不断加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村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显现。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规范和完善,村干部依法依规工作水平显著提高,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凝聚民心民气,文明乡风逐渐树立。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协商,强化法律在农村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农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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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遇与挑战

我市乡村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使我市乡村统筹利用市场资源进行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快速发展,京津冀地区已进入后工业化或工业化中后期发展阶段,城镇化达到较高水平,城市反哺乡村、带动乡村的能力大为增强,为我市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创造了良好条件。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下乡的制度障碍逐渐扫清,农村土地房屋、集体资产等资源逐渐盘活,释放出巨大制度红利,将助推我市乡村加快振兴进程。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高昂热情,也为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源源不断地注入动力。

同时,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短板和弱项主要在农村,全面建设美丽天津的重头任务依然在“三农”。主要表现为:乡村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农业竞争力还不够强,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有待拓宽,农民与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不够高,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城乡之间要素流动机制亟待健全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我市农村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部署重大工程,细化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开创新时代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工作重中之重,突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突出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统筹空间布局、统筹生产要素、统筹城市乡村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着力提高农村发展建设水平,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中,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要受益者,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

——坚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把我市乡村振兴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和把握,与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建设有机结合,以推进京津冀农业农村协同发展为目标,着力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协同、科技创新协同、生产经营协同、城镇布局协同、生态建设协同和体制机制保障协同,使我市乡村在区域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价值。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思路、创新招法,激发和放大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与各类主体的活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和阶段性特征,按照“一村一策”原则,积极探索不同乡村发展道路,审慎选择乡村振兴模式。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避免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提高乡村振兴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如期实现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菜篮子产品供给质量明显提高,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全面完成,困难村全面脱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素下乡更加活跃;农村生态环境继续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22年,建成农村现代产业发展体系、乡村生态环保体系、乡村文化体系、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农民民生保障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完成优化乡村格局建设工程、质量兴农工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乡村文化传承提升工程、现代乡村治理工程、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乡村公共服务全覆盖工程、乡村人才支撑工程等“十三大工程”规划任务。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北辰区和津南区等区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市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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