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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19-04-22 09:31来源:北极星大气网关键词:污染防治攻坚战超低排放改造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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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印发《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文件提出,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治理、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继续抓好冬春季大气攻坚。全文如下:

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组建生态环境机构运转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基础,优化服务,严格监管,坚决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主要目标

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关要求,2019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指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区地级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6%,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2%(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内),银川都市圈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重污染天数进一步减少。

水环境质量方面。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稳定在73.3%以上,全面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72.7%,地下水极差比例控制在6.7%以内,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达到“长制久清”,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Ⅳ类。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方面。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方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

三、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一)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督查督办,严禁降低标准、杜绝变通走样。充分运用一报一台一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反馈问题整改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扎实整改全区葡萄酒庄生产废水排放问题。加大问题整改考核力度,规范整改工作验收程序,定期通报整改工作进度,确保压力传递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启动实施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2019年4月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取得阶段性明显进展。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和服务沿黄生态经济带、银川都市圈建设,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明确空间、总量和准入环境管控策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修订完善《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对自治区重要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对不符合规定、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继续实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抓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打好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治理、自备电厂超低改造、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强化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继续抓好冬春季大气攻坚。扎实推进清洁取暖,淘汰地级城市建成区不达标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稳妥推进散煤治理。全面提升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水平,加强城市绿化和矿山综合整治。认真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应对工作。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调度督查和信息公开。

(四)打好新时代黄河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狠抓黄河支流治理,加强不达标水体达标建设,深化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推进“一河两湖”、固原“五河”等骨干工程建设,巩固扩大治理成效,确保水质持续好转。开展入河湖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黄河干支流、重点入黄排水沟、重要湖泊的直排口,黄河干流杜绝新增排污口。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区3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抓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深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和水环境承载力评估。

(五)推进净土保卫战。落实《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采样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制定全区涉重金属企业总量减排方案,依法关停不达标企业。加快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出台全区危险废物处置环境准入要求和处置设施布局意见。扎实开展黄河两岸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填埋、处置,加大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督导落实“一场一策”整改方案。

(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按照“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的要求,建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保障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强化农膜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逐步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七)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实施机动车全防全控环境监管,增加铁路货运量,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加强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全面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八)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实行问题清单管理,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依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清理、关闭、搬迁,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城市及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单一水源供水的吴忠、中卫等地级市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九)打好工业园区“散乱污”整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严把企业准入关口,开展环境违法建设项目清理,配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列入淘汰类的企业,实行“两断三清”;对列入整合搬迁整合类的企业,搬迁至合规开发区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异地转移,防止死灰复燃。

(十)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统一监管。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管理。推进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作。巩固和深化“绿盾”专项行动成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有关市、县(区)评选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配合做好第二届“生态文明奖”评选工作。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抓紧推进环境保护条例、环境教育条例修订,开展水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组织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前期调研工作,提高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水平。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治理,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屡查屡犯、弄虚作假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自由裁量权,强化服务引导,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十二)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国控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新建石嘴山市、吴忠市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实现辐射环境自动监测全覆盖。全面完成放射性废物库安保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落实《关于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单项演习,提升反恐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十三)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继续抓好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方案落地见效,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继续加强绿色金融协作和联合惩戒,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企业环境污染风险评估和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服务全区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制定实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十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引导为主,用好用活新闻网站、报刊电视、“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体,深入报道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全年力争刊(播)发稿件达到1200篇(条)。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做好“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开展“一图一故事”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展示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加强舆论引导,对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答疑解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汇聚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正能量。

(十五)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成银川都市圈2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100个区控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实现采测分离。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大科技支撑和环保投入,发布《自治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深化先进治污技术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宁夏环境信息化指挥监管应用系统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一)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集中宣讲等方式,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落实“三强九严”工程,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铸入党性观念、化为纪律要求,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确保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

(二)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扎实开展全系统“担当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发展”主题活动,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整改落实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着力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坚决摒弃牢骚满腹、怨天尤人的负能量,推进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明显转变,工作绩效得到明显提升。研究出台强化环保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和热情。

(三)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政治清明促进生态文明。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选人用人、资金分配、审批监管、督察执法、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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