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垃圾发电评论正文

一场直面垃圾焚烧难题的讨论--垃圾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

2019-04-24 08:52来源:中国网作者:杨佳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自动监测数据生活垃圾焚烧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4月16日,民间环境公益组织零废弃联盟组织了一次研讨会,十多位专家、律师、环保组织代表针对规定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探讨,一方面专家将目光聚焦于规定中的自动监测数据用于执法与豁免情形;另一方面讨论者纷纷表达,不希望所提意见让规定胎死腹中。

从2013年开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就开始倡导数据公开并通过各种渠道从官方信息平台获取监测数据。该中心绿色供应链项目负责人丁杉杉在讨论会上介绍说,机构通过收集数据形成一个环境信息平台,希望通过各个层面的监督,最终让企业履行自己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在线数据是国控平台公开的实测浓度,未公开企业折算浓度。有些省市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无法对数据异常进行标记,存在各种理由解释超标”,芜湖生态中心垃圾焚烧项目总监张静宁在会上介绍了他遇到的问题。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宋国君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作为一名空气环境政策、生活垃圾分类领域的资深专家,宋国君首先强调,数据的监测要符合监测技术规范,其次还要针对数据进行核对,以及对质量进行控制。宋国君表示,公众监测不专业,且无明确职责。他建议,用排污许可证的管理方式去推动信息公开。

环评专家周秀琴就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她表示,规定中增加了一个“日均值”的概念,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的“24小时均值”不一样。她提出,这个概念的增加是否意味着取消了标准中“1小时均值”的限值要求,她担心,这将对以后的公益诉讼产生影响。

规定中关于豁免情形的条款是讨论中的另一个焦点。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高级工程师乐家林讲,条款不应成为企业逃避责任的空子,豁免条款中所提特殊情况都应该有一些限制性的条件,总时数和分割时数应吻合。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也表示,豁免情形中涉及的具体时数,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作出具体解释。

讨论中,各方意见并未出现一面倒的情况,也对规定的积极意义给予肯定。张静宁讲,国家对于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要求越来越严,也是逐步递升的。从2014年实施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到2016年下发实施涉及垃圾焚烧厂的《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再到2017年进一步下发《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到2018年才有基础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

“我非常赞同生态环境部这样做”, 宋国君表示。他说,“规定将焚烧厂连续监测进行了细化,想法是很好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也表示,“最好不要通过提意见的方式(让规定)胎死腹中”。

乐家林将垃圾焚烧厂形象地描述成一个“工业胃”。他表示,目前国内垃圾焚烧厂的状态要想达标是非常难。他讲,“‘工业胃’像我们的胃口一样,什么东西都可以吃,而且都可以吃得很好,又可以消化得很好,我看这样的胃是不存在的”。垃圾焚烧排放问题的核心被推向前端——焚烧的垃圾。

在我国尚未完全实现垃圾分类。乐家林讲,我们所面对的生活垃圾含有大量的厨余垃圾,水分不确定。厨余垃圾的特点是水分大,结构组份非常不确定,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不一样,温度、水分和食物的构成都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在一年12个月里面,有相当多的时间成分是不一样的,一直是在变化的。因此,有些垃圾焚烧厂即使配备了很好的烟气净化装置,仍然很难满足达标排放。乐家林表示,“不做垃圾分类,垃圾处置的前景是灰暗的、是暗淡的,它所带来的问题也是不可能解决的”。

公益组织零废弃联盟项目负责人谢新源表示,从垃圾管理的优先顺序来说,焚烧是比较次要的选项,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和循环再生,应该是优先选项。他建议,将目前垃圾焚烧享受的补贴和退税等优惠政策转向再生行业,引导产业发展。

此外,研讨会中行业专家和法律专家还对规定中的一些专业用语及措辞进行了讨论。

讨论结束后,组织方将会汇总讨论的建议提交给相关部门。讨论者及组织方都希望规定可以推动我国环境事业的发展,让我们的祖国满是蓝天白云、绿水青山,但类似垃圾焚烧厂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一次讨论、一个规定可以解决的,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前进,以及你我每一个人的参与。毕竟这不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在我们周边国际和地区已经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原标题:一场直面垃圾焚烧难题的讨论 专家指出垃圾分类是出路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焚烧发电查看更多>自动监测数据查看更多>生活垃圾焚烧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