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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

2019-05-10 11: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四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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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各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一)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提升预警预报能力,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酸雨、温室气体、区域(农村)及背景空气质量监测。按照“以时保天、以天保月、以月报年”的要求,24小时严密监视空气质量变化,开展区域性趋势预警、中长期预警,提升预警预报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做好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分析工作,加强夏收、秋收季节秸秆集中焚烧风险预测,为第一时间采取防治措施留足时间。

出台《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规范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站运维管理,加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为空气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提供基础条件保障。

继续开展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传导压力,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推进颗粒物组分监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以成都平原为重点,成都市开展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和环境空气VOCs监测,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参照开展VOCs监测。

(二)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为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

开展全省水环境、长江及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采测分离工作。组织开展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城镇、乡镇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开展省控自动水站与手工同时同点比对测试工作,系统掌握不同流域、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和水期自动与手工监测数据一致性情况,研究缩小数据偏差,确保手工监测向自动监测平稳过渡。

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站运行基础条件协调保障工作,推进水站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最美水站”活动。

(三)强化土壤和农村环境监测工作,为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坚强支撑

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配合国家开展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对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开展试点监测。

做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组织开展必测村庄和选测村庄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做好农田灌溉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和农村黑臭水体等监测工作。3月25日前,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按照附件的要求,将纳入今年监测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名单报送省厅。

(四)加强生态状况和遥感监测,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强支撑

泸州、宜宾两市要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长江干流岸线和重要湖泊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任务。

做好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实施省域和典型生态区域的生态状况监测与评价,在典型森林、草地、湿地、荒漠和城市生态系统开展生态地面监测。组织对5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和自然生态指标的监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以及污染源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按要求报送考核结果。

(五)加强污染源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为环境执法督察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测。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督性监测。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实行信息公开。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完善省-市应急监测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队伍的实战能力。

(六)认真做好声环境监测

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与评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声环境自动监测,试点开展机场噪声监督性监测。各地于3月25日前将183个县(市、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信息报我厅。

(七)做好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和信息公开工作

大力推进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积极落实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大气超级监测站数据联网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全面联网,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度,确保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核发后3个月内完成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并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能力。编制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公开例行监测信息,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及时发布全省及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丰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信息产品发布形式和渠道,加强宣传解读与舆论引导,不断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

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全系统、全行业推动形成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良好风气,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障。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辖区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本区域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监测力量,保障人力和财力,确保各项监测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活动。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将环境监测数据与各地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实现共享。

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对各地监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地于7月底前向生态环境厅报送半年工作情况报告,12月底前报送全年监测工作总结。

附件: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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