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秋季出现罕见阴雨寡照天气。秋季降水异常偏多,日照显著偏少,尤其11月,全省普遍雨日多、日照少,福州、福鼎、顺昌等10县(市)的雨日破历史同期纪录,南平、宁德多个县(市)出现连续10天以上降水,历史同期罕见。
措施与行动
全省气象部门共发布各类预警信号18797次、预警短信27636条,接收预警短信超过2.6亿人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794次,发射火箭弹4131枚,燃烧烟条222根。
专栏
【环保目标责任制】省委书记和省长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一把手”签订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开展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问效和考核工作,重点对各地绿色发展、环境质量、生态保护、治理与监管、区域突出问题解决、目标责任落实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环保督察】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截至2018年底,全省72项整改任务中,45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27项达到或基本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信访4903件,已完成整改4837件,其余66件正在整改。
在全国率先整合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党政责任书考核通报问题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开展为期3个月的省级环保“三合一”督察,提高督察效率,减少基层迎检负担,各地生态环境领域长期存在的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构建无缝衔接的工作推进制度体系。印发实施《福建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交账销号办法》《福建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三合一督察办法》《福建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实化网格监管办法》《福建省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督察督办和问责移送办法》等5个制度办法,推动各地积极落实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全省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制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服务清单,优化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成效,减轻企业负担。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规范下级机关行政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环保改革】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2018年全省共入库环境保护税23435万元(含厦门)。我省“费改税”工作顺利完成并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扬。由国家税务总局出品、福建税务局创意摄制的全国首部环保税公益微电影《守护》,获得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第三届国际微电影展映盛典优秀作品奖。
按照《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整合原省环境保护厅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组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并于2018年10月30日正式挂牌。贯彻落实《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的各项工作,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分站已正式挂牌运行。
制定《福建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厦门市和武夷山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探索构建体现福建“山海元素”的核算体系,在量化“金山银山”价值体系上取得突破。出台《关于加强绿色金融和环境信用评价联动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实施方案》,进一-33-步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绿色金融政策联动。
出台《福建省生态环境网格热点指数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网格热点指数试点,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全省划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单元16567个,配实配齐网格员20211名,实现差异化监管。
【生态红线划定】严格对照中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4类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以及国家要求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九类禁止开发区域均划入了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维护全省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生态创建】成立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印发实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厦门市思明区、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永春县等5个县(市、区)荣获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全省两批共10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永泰县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福州市荣获“中国气候生态城市”标志,成为全国首个通过评审的地级城市,也是全国首个获评这一荣誉-34-的省会城市。
莆田市、南平市和长汀县经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了水利部流域机构组织的技术评估和省政府的行政验收。
【农村环境保护】印发《福建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2018~2020年三年攻坚,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一保”,即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两治”,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减”,即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四提升”,即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民参与度。
【排污权交易】持续开展工业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全省排污权市场交易活跃,全年成交3012笔,交易总额3.93亿元,保障了1189家企业的指标需求。其中,企业间交易2292笔,占年度成交笔数的76.10%,位居全国前列。
【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健康稳定,2018年成交量580.61万吨,总成交金额9123.05万元。全省255家重点排放单位节能降碳意识进一步提高,普遍实现了排放强度和排放总量同步下降,配额清缴履约率100%。
【主要污染物减排】201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1.88万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0.21万吨,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量2.21万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04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
【行政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了“清水蓝天”、福建2018清废行动等15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465件,处罚金额2.89亿元(同比上升17.48%)。办理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涉嫌犯罪移送案件2833起(同比上升15.44%),其中,查封扣押2185起、限产停产163起、按日计罚8起、移送行政拘留36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9起,保持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省生态环境厅等六个部门集中组织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共受理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件6894件。截至2018年底,已办结6534件,共责令234家违法企业停产,关闭取缔136家,行政处罚343件。
【污染投诉】全省在生态环境部“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共接到举报件27114件,办结27114件,到期办结率为100%。
【环保投入】2018年,全省各级财政资金用于节能环保方面投入1240388万元(按“211”支出科目计算)。
【循环经济】推进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德化陶瓷产业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完成终期验收。组织开展省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重点支持上杭县蛟洋工业区等3个园区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2018年共有8家企业入选国-36-家绿色工厂,1家企业入选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29项产品入选绿色设计产品,新增4个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环境监测】制定出台《福建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省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成50座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6座环境空气VOC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省9市1区及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定期公布主要流域水质状况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环境应急管理】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组织排查环境风险企业4335家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831个。推进尾矿库隐患整改,全省56座重点环境监管尾矿库已全部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印发《福建省应当依法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企业名录》,将3397家企业列入应当备案企业名录。
【核事故应急管理】编制省核应急指挥部重要岗位应急手册,持续做好预案动态管理。进一步深化闽浙核应急合作,签订《闽浙核应急合作补充协议》。出台《福建省核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核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量化,指导地方保持常备不懈。
组织开展应急响应、人员安置、辐射监测、医学救援、公安保卫、电力保障等共9次核应急专项演习。严格落实24小时核应急在岗值班制度,顺利完成全国“两会”、福州首届“数字中国”峰会、超强台风“玛利亚”登陆等重要时期核应急保障。深入宣贯核安全法,举办专题讲座和人员培训,实现全省核应急工作人员全覆盖。组织开展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开放日、重要纪念日宣传、核安全宣传进校园、核电应急计划区内公众宣传等各项宣传活动80余场。
【突发环境事件】全省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1起,其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3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7起,因其它原因引发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起。全年未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环保标准】制订发布《大气二氧化硫(SO2)来源解析技术指南稳定同位素法》(DB35/T1747-2018)、《空气和废气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测定冷冻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DB35/T1746-2018)、《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等5项地方环保标准。修订发布《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2018)、《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3-2018)等2项地方环保标准。
【环境科技】“市政污泥均化制备自保温绿色墙材的关键技术与产业化”等3个项目和“同时高效脱硫脱硝的干法烟气净化工艺装置的研发与应用”等5个项目分别获得2017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纺织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及废水循环利用技术与示范”通过验收。
编制完成《福建省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启动实施“燃煤烟气高温除尘脱硝超低排放一体化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和“燃煤锅炉低温烟气高级氧化多污染物协同脱除技术的研究”2个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
【环保产业】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完成的“城市集中式再生水系统水质安全协同保障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2018年省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低低温高效燃煤烟气处理系统”项目入选《2018年环保科技创新转化应用指导目录》。获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5项、示范工程1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环保企业5家,入选全国环保装备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名单2家,荣获2018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环保企业2家。
【污染源普查】建立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数据库,约有12万个对象纳入普查范围,完成全省普查入户调查阶段性工作。
【环境信息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共用”。截至2018年底,生态云平台共汇聚了环保系统和省直相关单位及互联网数据126类90多亿条430T,开发对外服务接口212个,为实现环境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服务高效化提供信息化支撑。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18年全省共审批5741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共登记备案15257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排污许可】开展钢铁等6个行业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共核发338本;提前对福州市、厦门市建城区内污水处理厂开展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共核发17本。
【环境宣传与教育】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媒体定期常态化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新媒体矩阵,与“生态环境部”双微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宣传声势;全年在中央及省内各主流媒体报道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6万多条目;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面向社会的宣教活动200余项,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理性有序参与生态环境工作,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
【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开展与美国、德国、荷兰以及东盟等国家地区的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交流,持续推进与斯洛伐克环境教育合作项目,不断强化与日本长崎县互派环保人员研修合作。组织参加香港国际环保博览和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深化泛珠区域环保技术交流,推进环保产业开展国际合作。
【重要活动】2018年2月23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在福州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提出了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强调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2018年2月24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宝贵经验、形势判断和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开创全省环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8年6月27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在福州举行,省委书记于伟国、省长唐登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部署了我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
2018年10月30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成立,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与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付朝阳共同揭牌,标志着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开始履行职责,对外开展工作。
封底《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编写成员单位
注:本公报中涉及的全省性数据,除注明外,均未包括金门县及连江县马祖列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印发《顺义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顺义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顺义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共五部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
3月6日,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襄阳市2024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任务和80项重点工作清单,全力干出新轮次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新高度”,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2024年生态环境工
北京市昌平区发布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昌平区2024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建设美丽北京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本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山东省全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推进会在济南召开。3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济南北大沙河人工湿地项目工程现场召开全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推进会,动员全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精神,推进国家生态环境预储备项目试点工作,加快我省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黄河重大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24年1月24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贵州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出:贵州省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全面推进美丽贵州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能源局下达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合计下达资金1.35亿元,用于支持中共广东省委大院机电设备能效提升工程等项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省有关单位,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计划下达资金额共计13500万元。《计划》涉及多个电力能源项目,包括广州市#1、2机组2022-2023年三改联动技术改造项目(357万元)、珠海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二期工程(500万元)、高效节
新年伊始,随着全国各地两会密集召开,各地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相继出炉。截至记者发稿前,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各地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潜力等因素,锚定了2024年的发展目标,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新的一年,各地在治污攻坚领域有哪些部署?记者梳理后发现了这些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排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坚决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现对2024年全省生态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5月2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数”说了2022年及新时代十年北京市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展示了十年来北京生态“颜值”变化。202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继续降低、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连续五年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从严从实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力推进湘江流域涉铊专项整治、排查全省“一废一库一品”企业、全面完成全省关闭矿山矿涌水污染调查……6月28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2021湖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亮出湖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发布《2021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一、综述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谋划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荣获美丽浙江考核
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2021年贵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公报》显示,2021年,贵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守好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为《公报》)。《公报》显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十四五”序时进度。《公报》称,2021年,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77,生态质量为二类,与2020年相比基本稳定。生态质量为一类
5月1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1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其中透露,全省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4.3%,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六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七年全面达标。广东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和金额分别为1.997亿吨和46.1亿元,居全国首位。碳市场
2021年6月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发布《2020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主持。
河北日报讯河北省政府新闻办5月26日召开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大幅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创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稳中有升,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状况首次评估为良。
2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全国各地环境普遍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中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全国各地环境普遍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5月26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近日,福建漳浦六鳌风电配套项目顺利通过完工验收。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六鳌半岛东侧海域,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外港池疏浚、护岸、航标、附属配套等工程。其中疏浚土方约10.8万立方米,采用码头基槽及港池疏浚土方回填形成东侧仓储区陆域46612平方米。配套完成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等附属建设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8日,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宁县2024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复函》,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建宁县分布式光伏已接容量14.82兆瓦,在途容量0兆瓦,可新增开放容量0兆瓦。
3月29日,尤溪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尤溪县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复函,文件指出,原则同意贵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尤溪县供电公司测算汇总的尤溪县供电区域内截止2024年第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可新增开放容量为0兆瓦。在后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尤溪县发改局将加强与电网公
3月25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印发2024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名单,确定2024年度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108个、总投资13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2亿元。其中,涉及光伏项目6个:漳州旗滨一窑多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项目、漳州一道新能源电池片5G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漳州一道光伏组件项目二期工程、漳州
3月21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2024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闽发改重综〔2024〕106号),其中明确申报范围及标准,能源类包含220千伏及以上主干电网;城镇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等项目。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增补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设
3月25日,福建省发改委公示王小清代表提出的关于“‘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全免”的建议的答复。其中提到,福建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在下一监管周期(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输配电价时研究调整“三余”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免征政策。原文如下: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8号建议的
武夷山市发展改革科技局公布武夷山市2024年第一季度末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源网协同发展,对武夷山市分布式光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27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结合“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指导符合条件的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3月27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政府公开了当地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信息,据国网大田县供电公司对该县辖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进行的测算,大田县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大田县分布式光伏已接容量117.76MW,在途容量8.01MW。
2月7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通知指出,建筑物屋顶设置非经营性小型光伏发电设备。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未超过1.5米,覆盖范围未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未建设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光伏板应隐蔽设计
近日,福建福州供电公司配网调控中心运用配网故障“全研判、全遥控”系统,成功处置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一起因客户设备故障引发的停电,仅用18秒便完成故障客户远程遥控隔离及恢复送电。研发配网故障“全研判、全遥控”系统是福州供电公司推进配网调度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该系统能够自动综合研判采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