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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33 号)要求,现将 2018年度盐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
1.综述
2018年,盐城市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国家和省生态环境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加大管理力度,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积存危险废物等风险隐患不断削减。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2018年全市环境统计,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620.2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609.27万吨;年处置量为10.09万吨;年贮存量0.91万吨。
2.2工业危险废物
2.2.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18年盐城市危险废物重点源危废产生量为20.5万吨,利用、处置量为26.66万吨,贮存量为2.98万吨(含往年积存量)。
2.2.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2018年,盐城市共计有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合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1张,其中5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生态环境厅颁发,其余16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市生态环境局颁发。
2.3医疗废物
目前,盐城市具有处置医疗废物的资质单位1家—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集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2018年,共收集3522.31吨,全部规范处置。
3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盐城市
2、信息发布机构: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2019年6月5日
4、信息发布周期:一年
5、数据来源:环境统计数据、危险废物各地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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