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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超1亿!江西省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20 13:07来源: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键词: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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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作期15年,累计投资10478.73 万元,详情如下:

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项目(项目编号:FZHX-2019-G03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现就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FZHX-2019-G037

(三)授权主体:抚州市崇仁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机构: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五)运营绩效费:

1、城区清扫保洁运营绩效费为 1913.7 万元/年;

2、乡镇清扫保洁运营绩效费为 1717.7 万元/年。

3、全县生活垃圾运输运营绩效费为 916.4 万元/年。

综述,本项目运营期初运营绩效费合计约4547.8万元/年。

(六)项目概况:崇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 PPP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崇仁县下辖7个镇(巴山镇、礼陂镇、航埠镇、河上镇、孙坊镇、相山镇、马鞍镇)8个乡(六家桥乡、三山乡、郭圩乡、白陂乡、桃源乡、许坊乡、白路乡、石庄乡)的城区、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程,范围内覆盖现状总人口约 38.645 万人的生活垃圾治理,具体包括项目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前端收集、压缩转运体系和数字化管理平台的投资建设,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崇仁县垃圾填埋场。

(七)投资预算: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项目首期估算总投资3205.77万元,其中:工程费2974.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8.95 万元,预备费152.66 万元。整个合作期 15 年内累计估算投资总额为 10478.73 万元(含运营期内的设备更新置换),年均投资额约 698.58 万元。

(八)合作期限:综合考虑PPP项目相关政策(合作期10年—30年)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合作期设置为15年零6个月(其中包含建设期6个月,营运期15年)。

(九)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正式成交之后,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项目公司通过政府支付的运营绩效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在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全部完好、无偿地分别移交给崇仁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最终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建议设置为项目首期总投资的 20%,全额注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债务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 80%,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向金融机构依法筹集。

本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项目首期总投资的 20%,约 641万元。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全额以现金方式出资。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由于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所以不接受资格预审不通过或未参与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6日(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委派相关人员携带投标邀请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所附的项目技术资料为项目前期工作资料,供投标时参考。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含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1日10时00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

2019年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审查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采购人可能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媒体上公布。

(十五)联系方法:

实施机构:崇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 抚州市崇仁县西郊公路东50米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41974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高新区财富广场6A栋19楼

联系人:过美华 电话:18607940066

邮箱:6234792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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