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垃圾发电市场正文

垃圾分类制度影响解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安全边际

2019-07-16 15:12来源:EBS公用环保研究作者:光大公用环保团队关键词: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3入炉湿垃圾分离率22.75%是正/负影响的分界线

测算1:不同“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对于吨发电量和垃圾处理量有何影响?

测算假设及依据:

(1)根据我们在《垃圾分类:更应了解引发哪些市场变革——垃圾分类制度影响解析系列一》报告中的测算,每提高1个pct,吨发可提升0.95-1.27 kWh·t-1,审慎起见,将湿垃圾减量1个pct带来的吨发提升统一计为0.95 kWh·t-1。

(2)我们假设生活垃圾中,湿垃圾的占比为40%;为便于测算,下文我们会将入炉湿垃圾分离率按梯度设置为20%、50%、80%、100%,即有相当比例的湿垃圾进入如厌氧发酵等非焚烧处置方式;湿垃圾经过常见的集中化处理如厌氧发酵后,一般会残留20%的残渣,假设残渣全部重新运回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3)将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GDP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垃圾产生量增长纳入考虑。我国生活垃圾的产生、清运、处理量近年来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且未来几年由于环卫市场的分离率持续增加(市场化、机械化、城乡一体化等趋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仍会呈现上升趋势,而焚烧处置作为当前最符合我国实际需求的垃圾处理方式,整体的焚烧处理量占比仍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我们假设焚烧垃圾处理量的增速为7%(以2015-2018年上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量的年平均增速7%作为参考)。

(1)处理量减量情况: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0.45%,基于假设,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湿垃圾减少量占生活垃圾总量比重)为6.54%时,垃圾分类带来的减量将被垃圾量自然增长所抵消;而随着分类制度的完善和“干湿分离率”进一步提升,则垃圾整体处理量将呈线性下降趋势,当实现100%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后,不考虑保底量实际垃圾处置量的降幅将达27%(已考虑沼渣回炉、垃圾量自然增长)。

(2)吨发提升情况: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每提高1pct,吨发电量可提升0.95 kWh·t-1;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0%,吨发将提升6.08 kWh·t-1;当实现100%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吨发将提升30.40 kWh·t-1。

我们将进一步分情况测算垃圾分类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营业收入的影响。

测算2:不同入炉湿垃圾分离率情况下,对垃圾焚烧项目营业收入有何影响?

测算假设及依据:

(1)我们将对一个焚烧处置产能为1000吨/天的单体项目进行测算,同时假设其产能利用率为100%,厂用电量占比为17%;

(2)根据目前的政策要求,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发电量在280度/吨及以下的上网电量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度(含税,下同),其余超出280度的部分执行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方便测算,我们将设定其为0.4元/度;

(3)假设该项目的原吨垃圾上网电量为300度/吨;

(4)考虑到一般垃圾焚烧项目的保底垃圾处理费为65元/吨,而江浙沪地区拥有相对较高的垃圾处理费(100元/吨左右);此外,大部分公司和政府在签订垃圾焚烧运营合同时会明确保底垃圾量(一般为产能的80%)的条款要求,用以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将分为四种不同的情况探讨垃圾分类带来的营业收入变化影响。

经过测算,入炉湿垃圾分离率20-25%是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营业收入带来正面/负面影响的分界范围。

选取较有代表性的情景2进行分析(即垃圾处理费100元/吨,保底垃圾量80%)

(1)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2.75%时,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7.28%,垃圾处置减量率为0.79%,项目将达到营业收入盈亏平衡点,热值提升和垃圾产生量自然增长恰好可以完全对冲垃圾处理量下降所带来的营收影响;

(2)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低于22.75%时,垃圾热值和自然垃圾产生量的提升既可有效对冲垃圾分类带来的垃圾入炉减量负面影响,营业收入甚至会实现小幅度的增加,增长幅度的极限取决于垃圾产生量自然增长;

(3)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100%时,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32%,垃圾处置减量率为27.24%;

1)若不考虑保底量的情况下,项目整体营业收入的降幅为24.71%;

2)若考虑80%保底量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虽可补充不足80%垃圾量的差额处理费,可以带来约2.5个pct的营业收入增量,但在无多余垃圾的情况,上网电量依然难以补充;项目整体营业收入的降幅为22.21%。

(4)通过额外技术手段提升吨发,在情景2下,针对不同的入炉湿垃圾分离率(20%/50%/80%/100%),吨发额外提升20、40、60、80度/吨,综合来看,结果如下表。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核心指标“入炉干湿分离率”我们在上文已经详细讨论过了,湿垃圾处置产能的投放期限则是最关键的要素,也是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行业影响的决定因素和前置条件。

目前,46城的厨余处置总需求为:20.18万吨/日,入炉湿垃圾分离率高于22.75%,意味需要尽快投放4.59万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置产能,这就涉及总投资逾200亿元,运营支出逾35亿元/年。考虑当前背景条件:

(1)2011年开始推出5批餐厨垃圾处置试点,至今产能3.37万吨/日,推进进度并不乐观;

(2)厨余处置是垃圾分类攻坚战的决定要素,当前厨余产能0.59万吨/日,可以说刚刚起步,由于油脂含量少,运营收益更依赖财政支出;

(3)金融周期下半场,土地财政收紧,地方政府财政支付能力慢慢不利。

下一阶段需要重点关注:

(1)厨余招标进度,国家刚刚推出垃圾分类,并没有特别明确提出厨余处置办法,后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这方面进度;

(2)收费制度立法进度,这是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核心,也是排污成本内部化的必然要求,该制度的进度也是客观方面决定垃圾分类攻坚战成败的关键。

综上所述,厨余垃圾处置产能投放进度虽然有加快预期,仍有很多症结需要突破;目前根据推进进度和厨余垃圾处置产能投放周期,入炉湿垃圾分离率要想达到22.75%,预计至少需要到2022-2023年。因此,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影响也将是一个过程,我们预计在2023年之前不会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当然垃圾分类推行也存在区域性不同的情况,因此,推进力度大、分类效果明显、厨余处置产能加速投放的地区,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影响亦有可能提前显现。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和附加收益,短期无法明确量化,但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将成为较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1)二噁英的排放的减少,增加更多的社会效益;

(2)有效减少渗滤液的成本(目前市场渗滤液处理成本约为25-30元/吨),也有效避免了渗滤液二次污染的产生;

(3)入炉垃圾的热值有望维持稳定,这也将进一步减少焚烧设备的维修/技改支出;

(4)垃圾焚烧企业同样可以推动实现干垃圾的焚烧发电与厨余垃圾的生化处理(厌氧产沼、堆肥等)的协同处置,以提升固废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原标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安全边际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垃圾分类查看更多>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查看更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查看更多>